复活与生命(Ⅱ)(十一20-27)(续)
马大说出犹太人对来世的正宗信仰时,耶稣却为这个信仰加上活泼生动的新色彩:“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又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些话是甚么意思!我们即使穷此一生也无法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让我们尽可能地加以揣摩。
有一桩事是很明显的──耶稣所说的不是指我们这个肉体的生命;因为,信主者的身体仍然会死。基督徒和别的人一样会死。所以,我们不能从肉体生命这个角度来了解。
(一)耶稣所指的是罪的死亡。他说:“即使一个人死在罪中,由于罪的缘故失去生命的珍贵价值;我能够使他脱离罪的死亡,复活过来。”自史实观之,这个解释可以成立。邱格文(A. M. Chirgwin)引述石井(Tokichi Ishii)为例。石井是一名罪大恶极的犯人。曾经残杀男女老幼,任何人只要是碍他的眼,就立刻惨遭杀害。他在狱中等候伏法之际,两位加拿大的妇女在铁窗外和他谈道,他却像一头关在笼中的猛兽,露出凶狠的嘴脸。两位妇女只好放弃感化他的尝试,但在临走时送他一本圣经,希望这本书能弥补她们努力所不足的地方。石井果然开始读起圣经、越读越起劲,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后来他读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记载,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他。他说:“我停下来,我的心像被五寸钉刺伤一般。这能够称为基督的爱吗?或叫作他的怜悯?我不知道该把它叫作甚么。我只知道我信了耶稣,他改变了我刚硬的心。”后来,他走上断头台时,已不再是一个铁石心肠,没有血性的人;却是一个满有喜乐的人。杀人犯重生了;是基督使他复活的。
重生也不一定要那历富戏剧性。人若太过自私,从别人的需要来说,他是死的。人若过分麻木,从别人的感受来说,他是死的。人若卑鄙虚伪、不忠不义,从荣誉的观点来说,他是死的。人若失去盼望,便会了无生气,从灵性来说,他是死的。耶稣基督能使上述这几种人复活。历史证明他确实使成千成万的人,由于接触到他而重新得力,像个复活的人,而耶稣也从不丧失他的能力。
(二)耶稣同时也想到来生。他向我们肯定,死亡并不是人生的终局。英王告解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临终时说:“不要哭,我不会死的;在我离开这个死亡之地后,我相信能在活人之地看见主的祝福。”这位敬虔的王所说的是对的。我们常把这个世界当作活人之地,其实,称之为死人之地尤为贴切。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正走向日出,而非步向日落;马丽·韦勃(Mary Webb)说得好:“死亡是地平在线的一扇门,实际来说,我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迈向生命。”
这怎么可能发生呢!只要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就发生了。相信耶稣究竟是甚么意思?意思是说接受耶稣所说的每一句话,并且委身于他,完全信靠他。我们若这样做,就能建立两种新关系。
(一)我们与 神建立新关系。我们若相信 神就是耶稣所说那一位,自然会绝对相信他的慈爱;确信他是一位救赎的 神。因此,不再畏惧死亡,死亡乃是叫我们更接近热爱人类灵魂的那一位。
(二)我们与生命建立新关系。我们一旦接受耶稣的方式,把他的命令当作我们的行为准则,知道他不断地在帮助我们遵行他的命令,那么我们的生命立时成为新的生命。因为它披上了新的爱心,新的吸力,新的力量。一旦我们把耶稣的方式当作我们的方式,生命会立时变得十分可爱,十分完全。
我们一旦相信耶稣,接受他所告诉我们有关 神和生命的事,全然委身于他,那时我们就复活了,因为我们不再惧怕,惧怕乃是不虔的人之特色;我们不再苦恼,苦恼乃是罪恶的人生的特色;我们不再过一种没有基督的空虚生活。生命自罪的死亡中复活过来,而且是那样丰盛──永不会死,因为死亡只是导使他迈向更高的生命。
耶稣的感情(十一28-33)
马大回到家,告诉马利亚耶稣来了。她偷偷地告诉马利亚这个消息,深怕别人知道,因为她希望马利亚能有机会单独和耶稣谈话;若让别人晓得,就不可能和耶稣单独交谈了。于是马利亚急忙起来出去,众人以为她要往拉撒路的坟墓那里去哭。这是犹太人的风俗,尤其是妇女,在死人埋葬后的第一个礼拜,一有时间就应该往坟墓那里去哭。马利亚向耶稣说的话,跟马大所说的一样;她说耶稣如果早一点来,她的弟弟就不会死。
耶稣看见马利亚和所有来安慰她的人都哭了。要知道,这种哭泣不是斯斯文文的哭,而是歇斯底里地,极其悲痛的哭泣,因为犹太人认为越是尽情的哭,越是对死者表示尊敬。
现在我们碰到一个翻译上的问题。钦定版和标准修订版译为耶稣心里深深地激动,原文的动词是embrimasthai。新约圣经其它地方还出现了三次。在马太福音九章卅节,耶稣切切的嘱咐两个瞎子,要他们小心,不可叫人知道耶稣开了他们的眼睛。马可福音一章四十三节说,耶稣严严的嘱咐长大麻疯的,要他谨慎不可告诉人耶稣医好了他的大麻疯。马可福音十四章五节说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因为她膏抹耶稣的头枉费香膏,这种爱心的行为过分浪费。在上述的例子里,同样这个字都含有严厉,甚至生气的意味。也可以说含有责备或严严地命令的意思。因此有人希望把这句经文译作:“耶稣激动,心里生气。”
为甚么生气?因为那些到伯大尼慰问马利亚的犹太人,他们的眼泪是虚情假意的,耶稣对他们伪装的哀伤感到生气。我们相信那些犹太人的伤心流泪有可能是假扮的,然而马利亚的哭泣绝对是真实的,那么把embrimasthai译作“生气”则很有问题。摩法特译作:“耶稣心里不高兴”,可是不高兴却显得力量太弱了一点。标准修订版译为“耶稣心里深深地激动,”在处理这个重要而且不寻常的字上,显得太轻描淡写,交代不清。李奥(Rieu)译作,“耶稣心里悲叹,身体抖动。”我们认为这个译法比较接近原文所说的意思。在一般古典希腊文,embrimasthai的通常用法是指马喷着鼻息。在这里必然是指耶稣心里激动不禁深深感叹。
这是福音书里最珍贵的事之一。耶稣分担了世人的伤痛,心里不禁叹息。
在每一桩心碎的伤痛事,
主耶稣都分担了一部分。
但还不止于此。任何希腊人读到这句话,都不会表示赞同。约翰福音是为希腊人写的。约翰在这本福音书里展示的耶稣,是明明叫人藉着他看到 神的心思。可是希腊人认为 神的特征是apatheia,意思是说 神绝不受任何情感的影响。
希腊人为甚么会有这样的 神观呢?他们的解释是这样的:人会忧伤或欣喜,会高兴也会忧虑,这是由于我们受到外界的影向。假使别人能影向我们,控制我们,那么他的能力必然比我们强。既然没有人能力比得上 神;因此 神绝不受任何感情因素的影向。希腊人相信 神是孤立的,没有情感的,不会怜悯人的。
然而耶稣所启示出来的 神是多么不同呀!他表现出 神与人同悲。耶稣最了不起的一点,就是带给我们这个信息: 神是关怀眷顾世人的。
唤醒死者的声音(十一34-44)
现在让我们看最后一景。刚才我们看见耶稣与人同悲。希腊人对“耶稣哭了”这最短的一节经文,大惑不解。他们认为这是奇异故事里的奇异行为。 神的儿子会哭,简直是不可思议,也难以相信的事。
我们要知道,一般巴勒斯坦的墓,若非天然的洞穴,就是用石头凿成的。洞穴四周的空间宽约九尺,长六尺,高十尺。通常凿成八格,左右各三格,另外二格对着洞口。尸体的手脚用麻布条包扎着,头部单独包扎。坟墓不另设门,而在洞口用一块类似车轮旳石头堵住,就像把洞口封起来一样。
耶稣吩咐他们把石头挪开,马大心想耶稣要求挪开基石只有一个理由──即希望见他那死去的朋友最后一面。马大并不因这个举动感到安慰。她指出拉撒路已经埋葬四天了。意思是说,犹太人相信死者的灵魂在坟墓里飘游了四天,想找门路重新进入人体。然后经过四天死者的外体腐化,再也认不出来,灵魂只好离开了他。
耶稣的话像是命令,即连死亡也无力抵挡。
只要倾听他说话的声音,
即连死人也能接受新生命。
拉撒路出来了。一个全身被包扎起来的人能慢慢走出来,诚属不可思议的事。耶稣吩咐他们替他解开让他走。
有几桩事值得注意。
(一)耶稣先做祷告。从他身上出来的能力不是属于他的,乃是天父的。正如葛德(Godet)所说:“神迹乃是一些得到应允的祷告。”
(二)耶稣一心只求荣耀 神,他的作为绝非为了荣耀目己。以利亚和巴力的先知们斗法时,他也先祷告说:“耶和华阿,求你应允我,使这民知道你耶和华是 神”(王上十八37)。
耶稣所行的一切奇事,都是藉着 神的大能,是以荣耀 神为目的。可是世人是多么不同呀!我们所做的事,都像是出于自己的能力,也为了荣耀自己。假使我们不再靠自己的能力做事,也不求自己的荣耀,而以 神为中心,相信我们的人生会有更多奇异的事情发生。
拉撒路复活(十一1-44)(续)
我们依照圣经的记载,说明了拉撒路复活这件事。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耶稣的神迹当中,以这个神迹问题最多。让我们仔细说明如次:
(一)在其它三本福音书也有死人复活的记载。诸如睚鲁的女儿复活(见太九18-26;可五21-43;路八40-56)和使拿因城寡妇之子复活(路七11-16)。这两宗神迹都是在人刚死的时候发生的。我们也许可以推测这两个人只是从昏迷状态中,被耶稣救活过来。我们知道由于巴勒斯坦的气候特殊,人死后必须立刻予以收葬;而事实上,犹太人往往把奄奄一息尚未全死的人埋葬,那两个年轻人也许被草草收殓,所幸耶稣及时救了他们一命也说不定。可是叫一个死了四天,身体开始发臭的人复活过来,则是史无前例的。
(二)其它三本福音书对拉撒路复活的事只字不提。其它福音书的作者如果知道这件神迹,他们何以避而不谈呢?如果拉撒路复活是真有其事,其它福音书的作者为甚么没有听说过呢?我们知道,马可福音的材料是得自彼得。然而在约翰福音第五章以及七至十二章都没有提到彼得。多马则是门徒的发言人。据推测茌那一段时间,彼得也许没有跟耶稣茌一起,直到吃逾越节晚餐时,他才同来。就算当时彼得不在场,然而无论如何,其它福音的作者总该知道这件神迹才对。
(三)或许约翰认为这个神迹是引起犹太当局采取行动除灭耶稣的主要原因(约十一47-54)。换言之,约翰认为耶稣使拉撒路复活是他钉十字架的主因。其它的福音书认为耶稣洁净圣殿才是他钉十字架的主因。假使耶稣行这个神迹是他钉十字架的主因,为甚么其它福音书都只字不提呢?这是令人费解的。
(四)自另一方面而论,如果没有这个神迹在先,耶稣荣耀进入圣城时,会受到如此热烈欢迎的场面是无法解释的。无缘无故地,耶稣何以会受到那样热烈的欢迎呢?也许惟一合理的解释是,其它三本福音书的作者,认为这个神迹没有合适的位置可以安置,才略去不提。
这个神迹若非史实,我们又该作何解说呢?
(一)李南(Renan)说,这桩神迹乃是耶稣、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共同编造的骗局。但是这种解释令人难以信服,甚至后来李南也捐弃自己的主张。
(二)有人主张拉撒路只是昏迷而已。但这个说法也站不住脚,因为圣经里对拉撒路死亡的细节记载甚详。
(三)有人主张这个神迹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说法,用以说明“耶稣说他就是复活与生命”的喻道故事。如果说这种神迹只是耶稣所说的话之背景,未免把真理说得过分简单或有夸张之嫌。
(四)有人主张这件神迹与“财主和拉撒路”的此喻(路十六19-31)有关。在那个比喻里说,即使有人从死里复活,犹太人还是不会相信。现在果然有人从死里复活,事实证明犹太人的确仍然不信。
虽然这桩神迹有如此多的问题,我们未免要承认无法确定所发生的事实究竟是怎样。不过,必然是发生了一桩了不起的事,因为直到今日伯大尼一直叫作Azariyeh,这个字是从拉撒路演化而来的,多少也让我们知道了一些圣经所说的真理。
美国的一位教授劳勃布朗(Robert McAfee Brown),举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神迹。他曾任美国的军中牧师;战后,战舰从日本护送一千五百名海军陆战队的健儿返回美国退役。途中,在船上的好几位年轻人竟要求他带领他们查经。他很欣喜地答应所请。在航程快结束之前,他们读到这一章。过不多久,有一个陆战队员来对他说:“这一章所说的一切,都是指着我说的。”他说在以往的六个月中,像是在地狱中度过。大学毕业后,他就直接进入海军陆战队服役并立刻被分发到日本。他觉得生活十分无聊;于是就在外面逢场作戏,干了许多不好的事。除了 神之外,并没有人知道。然而在他内心有罪恶感,觉得他的一生都毁了;虽然家人都不知道他做了甚么,可是他觉得没有脸再见家人。他觉得把自己谋杀了,已经死了。这个年轻人说,“然而读了这一章圣经,我又活了过来。我知道复活的主在这里所说的是绝对真实的,因为他已经使我从死里复活过来。”这个年轻人的罪还没有了结;前面还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然而在罪恶当中,他发现主耶稣乃是复活和生命。
让我们作个简单的结论。耶稣是否在主历三十年使一个尸体复活过来呢?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稣乃是今日我们每一个死在罪中的人,在 神眼里丧失生命的人的“复活与生命”。也许在这桩神迹有如此多的问题;我们不清楚在约近二千年前发生在伯大尼这件事的真相;然而我们确知即使在今天,耶稣仍然是复活和生命。这一点正是圣经所要告诉我们的──也惟独这一点才真正重要。
悲剧性的反话(十一47-53)
本段经文对犹太当局的描写极为生动。在伯大尼,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的事件迫使他们采取行动;他们不希望任由耶稣继续自由自在地行神迹奇事,否则跟随他的人,为数遽增乃可预卜。因此公会召集紧急会议商议对策,准备以撒都该人去对付耶稣。
公会里有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法利赛人并非政党,他们主要的兴趣是遵行律法的条文和细节;只要有遵行律法的自由,谁来统治他们都无所谓。可是撒都该人不同,他们有政治野心,而且是富裕贵族,也是通敌卖国者。只要他们的财富,地位,权势不变,他们很愿意和罗马当局合作。所有的祭司都是撒都该人。我们也知道犹太的公会由他们操纵,发言的人也一律是撒都该人。
约翰的笔触,勾绘出他们的性格。第一,他们是卤莽无礼的。约瑟夫说:“撒都该人彼此之间的言谈是粗俗的,他们平辈之间说话也是随便的,把别人都当成陌生人”(见犹太人的争战The Wars of the Jews二章八节,十四节)。该亚法说:“你们懂得甚么,你们这些傻瓜,没脑筋的笨蛋。”(见四十九节)撒都该人的霸道和傲慢历历如绘,呈现在我们跟前。他们那种骄傲专横的作风和耶稣仁爱的谈吐成为明显的对此。
第二,撒都该人最重视的,乃是维护他们的政治社会地位和声望。他们担心耶稣会吸引一些群众,做出影响政府的举动。罗马政府本质上是容忍的,开明的,不过他们的幅员如此辽润,实在也承受不起民众的暴乱事件,因此不得不采取强硬和寡情的手段。假使耶稣发动暴乱,激怒罗马当局,无疑的撒都该人的权势必被剥夺。他们甚至不问耶稣所做的是否正直,而只问:“耶稣这样做对他们的地位权势有着甚么样的影响!”他们不看原则,不是就事论事;乃是以他们自身的利益这个角度作为判断的根据。今天仍旧有人把自己的利害关系看得比 神的旨意更重。
我们先看头一个戏剧性的反话。有时候在一出戏里,某一个角色说了一些连他自己都不了解的话。这是戏剧性的反话。撒都该人正是这样,他们坚持主张除灭耶稣,免得罗马政府抢走他们的权势。主后七十年果然发生这样的事。罗马人厌烦犹太人的固执,攻打耶路撒冷,使圣殿区域成为废墟。假使犹太人接受耶稣的话,相信情况必然不同!耶路撒冷的毁灭发生在主后七十年,约翰福音则大约写于主后一百年;然而我们后来读这福音的人会发现撒都该人的话是怎样的一种反话啊!
大祭司该亚法的话是很锐利的。他说:“如果你们有脑筋的话,就知道一个人为了整个民族而死,比整个民族因而消灭,要好得太多了。”犹太人相信,大祭司代表众人求问 神之后,才代替 神说话。古时候摩西拣选约书亚作为他的继承人,出来带领以色列人。约书亚必须将他的尊荣分给大祭司以利亚撒几分,请他为众人求问 神:“他要站在大祭司以利亚撒面前,以利亚撒……为他求问。他和以色列全会众,都要遵以利亚撒的命出入”(民廿七18-21)。大祭司居于 神和国家以及领袖之间,代 神传达命令。这正是该亚法在当日的职责。
还有一些戏剧性的反话。该亚法认为让耶稣一个人死,比让罗马人不高兴撒都该人要好些。诚然,耶稣必须牺牲拯救整个犹太民族。但并不是照该亚法所说的理由。耶稣的死还有更伟大更辉煌的目的。有时 神会藉着人所意想不到的人替祂说话,有时 神使用一个人为祂传话,而被差派的人本身竟不自觉; 神也可能藉着坏人所说的话来传达祂的旨意。
耶稣不仅要为犹太人死,他更是为全世界 神的儿女而死。对这一点,初代的教会曾说过十分动听的话。第一部崇拜仪式书叫作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写于主后一百年过后不久。他们在擘饼的时候,必须说:“即使这饼被擘碎撒在山野,也要捡同来成为一体,主的教会也照样要从世界各地聚集起来,一齐进到 神的国度”(十二使徒遗训九章四节)。饼由许多分子组合而成,同样,有一天主的教会分散的分子也要合为一体。这正是我们在举行圣餐擘饼时所应想到的。
罪犯耶稣(十一54-57)
耶稣无须经历审讯的麻烦。他很乐意舍命,然而在他完成手中的工作之前,绝不轻言牺牲。因此他退到以法莲镇,这是耶路撒冷北方山区靠近伯特利的一个小镇(参阅代下十三19)。
这个时候耶路撒冷挤满了人。犹太人必须在礼仪上先洁净自己才能参加节期的庆典;他们可能因为触摸到一些东西或一些人而告不洁净。许多犹太人提前上耶路撒冷献上必要的奉献,并按规定先洁净自己。因为律法规定:“每一个参加节庆的人,必须先行洁净。”
洁净礼在圣殿施行,要费一些时间,在等待的时候犹太人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他们听说最近发生的事,知道犹太当局正在对付耶稣。群众对于一个勇敢面对危险和困境的人永远感到兴趣。他们在议论耶稣是否会在节期到耶路撒冷来,但一般猜测他不会来。他们认为这个加利利木匠绝不是犹太宗教和政治领袖的对手。
其实他们低估了耶稣。在他该来的时候,世界上没有任何势力和威胁阻挡得了他。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也是一个勇者,他不受众人的劝阻,“不顾枢机主教,教宗,君王,和地狱鬼魔”,奋不顾身地做他所认为对的事。他在沃木斯(Worms)为批评罗马天主教替自己辩护时,有人警告他这样做太危险。他回答:“尽管沃木斯的恶魔和当地屋顶的瓦片一样多,我也要去。”有人告诉他乔治公爵(Duke George)准备逮捕他时,他说:“即使乔治公爵多如牛毛,我也不怕。”马丁路得本身不是不畏惧,他常常在发表重要宣言时,声音和两膝都一起颤抖;然而他有克服恐惧的勇气。基督徒做一件对的事,绝不惧怕它的后果;所怕的乃是不敢做一件对的事所产生的后果。本章结束的经节,似乎暗示着这时耶稣已被加上罪犯的罪名。当局还公开提出一笔奖金犒赏密告耶稣下落的人,犹大一时财迷心窍,为这一点钱,出卖师友耶稣。耶稣不顾危险,堂堂正正地到耶路撒冷来,他没有躲躲藏藏,乃是公然出现。耶稣不畏权势,不怕死的精神和勇气,是我们所敬佩的。因为他在生命的最后几天的表现,乃是有史以来最有勇气的“罪犯”。──《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