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淫妇的城巿(十七1,2)
在这两节经文中,罗马被描写成一个大淫妇。在旧约圣经中,拜异教和不服从 神的城巿,一概被称为淫妇,这个例子实在不止一次。这就是那鸿描写尼尼微城的形容词句──那城‘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惯行邪术,藉淫行诱惑列国。’(鸿三4)以赛亚亦以同样的句子描写推罗(赛廿三16,17);甚至耶路撒冷也被视为妓女:‘可叹忠信的城,变为妓女!’(赛一21)以西结也作出同样的指控:‘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结十六15)
对我们现代人来说,这种描述听来实在有点奇怪,但在这些字句的背后,事实上存着伟大的象征教训。
(一)在这个意思的背后,我们看见 神对人的灵魂爱护备至,有如爱人一般。一位古代拉丁圣经注释学者泊锐马修(Primasius)曾经这样说过,罗马被称为淫妇,因为‘她离弃了创造的主宰,并且自己要与魔鬼行淫。’。当我们甘愿违背 神而行的时候,我们所犯的罪,其实不只违犯了律法,而是违背了祂的爱。
(二)此外还有另一个意思存在。伯韦夫(Beckwith)认为罗马被称为淫妇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作了诱惑人不信真神与过着不道德生活的工具。’。淫妇所犯的罪,不单止她自己做出犯罪的卑鄙行为,而且她存心说服人进入罪恶的圈套当中。 神必追讨那些诱惑人犯罪的人; 神必不会放过他们的罪过。
在旷野的异象(十七3)
约翰说他被圣灵感动,灵把他带到旷野的地方去。
先知就是一个活在圣灵里的人。以西结说:‘于是灵将我举起,带我而去。’(结三14)‘灵就将我举到天地中间,在 神的异象中,带我到耶路撒冷。’(结八3)‘灵将我举起,在异象中藉着 神的灵,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结十一24)这个意思不是说‘灵’把人的身体举起来,从一个地方飞到第二个地方去,而是当人活在‘灵’里面,人的视野便拓展扩大起来;他虽然生活在时间之内,然而能目睹永恒的景物。一位先知能够看见历史前面发展的趋势,这是完全因为他能够活在‘灵’里面。
圣经中的伟大人物经常都在旷野中看见他们的异象,这可以说是圣经中重复出现的描写特征。摩西是在旷野与 神相遇(出三1),以利亚经过了一天的旅程,走到旷野那里去,然后与 神相遇,并在那儿再得勇气与信心(王上十九4)。施洗约翰是在旷野长大,并在那里接受了 神的信息(路一80)。耶稣同样也走到旷野去,思索前面当行的路──怎样宣讲,教训,为人和 神而牺牲(太四1)。
或者可能是 神渴望把祂的信息告诉我们,然而在我们生活的四周却没有足够肃静的地方去接受!
大淫妇(十七4,5)
这几节经文用很鲜明的笔法把一个大淫妇描写得淋漓尽致。她穿上紫色和朱红色,就是皇族颜色的衣服,充份表现出她的豪华与奢侈;她满身佩带金银宝石和珍珠;她手里持着一个金杯;她就是用这只杯诱惑男人饮酒;她的前额有一个额环,上面刻写她的名字──称为奥秘。在希腊文中,奥秘──musterion并不一定解作玄秘;它指一些外界人不明白的事情,但局内人则了如指掌。本段经文中,神秘的意思,就是巴比伦意即罗马;这件事对局外人是一窍不通的;但对基督徒来说,则极其清楚──换言之在这个故事中,举凡一切涉及巴比伦的事情,全部都是指罗马而说的。
(一)约翰可能从小亚西亚异教神庙的妓院构思出这幅景象。古代宗教有一种奇异的特色,就是在每一间神庙都附设妓院。举例来说,哥林多的亚当罗底特庙(Temple of Aphrodite)则附属有一千名妓女。香客与妓女就是用性的结合作为崇拜,作为对生命力表示崇敬。
(二)约翰心中可能想及那位声名狼藉的罗马皇后米索莲娜(Messalina)。她就是那懦弱和愚蠢的皇帝革老丢(Claudius)的妻子;传记描写这妇人到了晚上便要到罗马的公众妓院,犹如一个普通妓女公开接客。犹文拿里(Juvenal)用很显明的字句把她的淫行刻划出来(讽刺录Satire)六:144-132:‘请听革老丢王要忍受的事啊!正当他的妻子看见丈夫入睡后,这位无耻的淫妇宁愿睡在妓院卧榻,而不肯在皇宫的御床安眠。她穿上宽松的睡袍;只带一个近身女婢;把浅淡的假发盖在自己油亮乌黑的发上;她就是以这幅样子到那些妓院接客。当中有一个是专为她而设的空房间;她用的假名就是露斯加(Lycisca);她把乳房袒露,并以金箔装饰;又露出下腹肚皮──罗马的高贵太子不尼颠尼古(Britannicus),就是从她腹中怀孕生出来!不论嫖客是谁,她都可以用极和蔼的态度去招待他,但她却坚持要向每一个客人索取夜度资。当妓院老板遣散其它妓女回家的时候,她就是最后一个留在院中的妓女;当她掩门告别的时候,心中欲火仍然炽热,那时只好带着一副苦恼的样子离开妓院。她的精力全耗,但是心中仍未满足;面颊弄污──油灯的烟火把她弄脏了;她就是这样带着妓院的一切气味回到宫里的枕旁。’
贵为皇后尚且甘作妓女,约翰把罗马喻为大淫妇,其实又有甚么奇怪的呢?
罗马这位淫妇的金杯载满污秽的东西。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基督徒想出来的判词。我们不要忘记塔西图(Tacitus)曾称呼罗马‘是个世界最恶毒,和最无耻东西的汇集地;这些东西一旦到了罗马,便会远近驰名’;而辛尼加则喻罗马为‘一个肮脏的下水道。’约翰对罗马的描写,若比起罗马人的自我批评,实在已经是很含蓄的了。这个地方就是基督教文化的发源地;然而从那里走出来的人,竟然能够改变一新而过着贞洁的生活。我们大概可以这样说,这是十架的奇迹啊!
喝醉了圣徒与殉道者的血(十七6)
当我们研究本章经文绪论的时候,我们已经说过,约翰描写罗马帝国的迫害寓意是非常重要的。他说罗马喝醉了圣徒与殉道者的血,这个含义不单止形容罗马迫害基督徒是出于法令的需要:而是以置基督徒于死地为生平乐事。
约翰在这里毫无疑问是想及尼罗王的迫害事件。尼罗王的迫害是因公元后六十四年罗马一场大火而引发的,火灾延续烧了整整一个星期,把罗马变为废墟。罗马居民深知这场大火并不是意外发生的;他们亦深知当人们企图在火场抢救的时候,竟然有人阻拦;而且当一处火势熄灭时,立即有人再纵火;而且他们心中确信这场大火的幕后主持人就是尼罗自己。尼罗本身是爱好建筑的,他们相信他立心把城烧毁,然后再着手重建整个罗马城。
尼罗此刻必须把自己的纵火嫌疑转移到另外一个目标,于是他便把基督徒作为代罪羔羊了。这是基督徒遭遇到的第一次大迫害,而且也是最残忍的一次。我们现在把塔西图(Tacitus)的描述全部引录出来,因为在古代邪教徒的文献中,提及基督的名称不多,而这篇就是极少数作品当中的一篇(塔西图:国史录Annals十五44)。
就算尽了人的一切力量;竭尽皇帝(尼罗)的横溢天才,与及众神的挽救力量,也没有办法驱除人们心中的凶兆,这场大火是因一项命令而引起的。尼罗为了涂抹这项嫌疑,只好把罪名与苦刑横加在一群人的身上──他们就是众人所称的基督徒,而且他们也是为人所憎恶的。他们的名称是从一个称为基利斯督(即基督──Christus)作开始的;这个人是在提庇留(Tiberius)统治的时候,在一名巡抚彼拉多手下受了极刑而死。这个有它害性的迷信暂时受到控制,但不久死灰复燃。最初在他们发源地──犹大境内开始,继而在罗马又蓬勃起来。我们知道凡是一切丑恶与羞耻的事情,一旦从世界各地传到罗马,也会兴盛而引人注目的。接着,政府把他们拘捕,他们招认罪名。后来根据他们的口供,又有一大批相继被定罪-的不是纵火烧城的罪名,而是因为他们受到人类的憎恶。在行刑前,还有诸多侮辱讥讽加在他们身上。有的被缝上兽皮,任由猎犬追逐,撕破血肉而死亡;有的被钉十架;有的被强烈的火焰烧死;有的在黄昏后,当作火炬活活的被烧死……甚至那些被判应受极刑的其它罪犯亦不忍目睹,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其实这些刑罚并不是有甚么阻吓或警惕普罗大众的作用,它们只能满足一个人的残忍和虐待的念头。
邪恶的化身(十七7-11)
在本章经文的绪论中,我们已经提过,最接近的一个解释就是约翰把自己投入维斯帕先的统治时代。五个王已经倾倒了,这就是指亚古士督,提庇留,加力古拉,革老丢与尼罗。一个还在,是指维斯帕先;一个还没有来到,他来到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就是指提多;那个相等于受创的头,但又能够复元,而被视为尼罗复活的一个,自然就是指一切残暴化身的多米田了。在这些景象的背后,我们看见三个永恒的真理。
(一)虽然尼罗已经死了,但他遗留下来的邪恶仍然活着,而约翰认为这个新尼罗,已经化身活在多米田里面。每一个人都会遗下一些东西给这个世界的。一个好的印象自然会造就别人,他的善意必会继续延绵下去的;但是一个邪恶的影响力,就好像种下祸根传给后代。每一个人都会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向,而人应该把这个指标移向美善 神才对!
(二)在第八节中,我们看见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当那恶者来临的时候,便会感觉迷惑不已。世上总会有些人被邪恶眩惑,而心里觉得希奇的。唯一避免受窘的方法,就是时刻注目望着耶稣基督,这样我们才可以认出邪恶的真面目。
(三)在第十一节中,我们看见那兽至终便归于沉沦。邪恶的成功不论是何等奇异伟大,但在它里面始终都存着自取灭亡的种子;凡自愿与邪恶为伍的人,就是拣选站在必败的一方!
人的意向与 神的旨意(十七12-18)
这段经文描述十王的出现,他们是以十角作代表。十王很可能就是指东方和帕提亚的十个省长,而且是由复活的尼罗,就是那敌基督的作领导而与罗马对抗。或者他们很简单的代表了这个世界的强国,他们到了末时便会凑聚起来对抗罗马,并且把她毁灭。我们可以在这段经文中注意几件事情。
(一)在第十四节中,我们看见这个世界的强国与羔羊争战,而且羔羊把他们毁灭;那些蒙召的,被拣选的,和忠诚的也与羔羊一同分享这场胜利。在犹太人的思想中,有一个伟大的概念,就是那些圣徒与殉道者能够分享 神最后的胜利。以诺书曾这样描述:‘罪人必会交在义人的手中。’(以诺书九十一章十二节)‘义人啊,你们心中要存着盼望!因为那些罪人会突然在你们面前消灭,而你们可以随意处置他们。’(以诺书九十六章一节)在同一经卷中,又有另一段冷酷的警告:‘你们这些爱行不义的人有祸了……你们知道,你们将来必会交在义人的手中,而他们会折断你的颈项,宰杀你们而不会对你们开恩。’(以诺书九十八章十二节)在所罗门智训中(Wisdom of Solomon),我们看见一个对那些曾为 神受苦而死的人的应许:‘他们现在忍受了一点磨炼,他至终必会有好报,因为 神已经试炼过他们,而且又知道他们堪配属祂的。他们所受的试炼如同真金在火炉中受试炼; 神必会完全接纳他们,如同献上的燔祭;当他们蒙眷顾的时候,他们便会照耀;他们行走自如,如同站在残稻的余梗中闪烁着,他们必会审判各族,并且统治各民。’(智训Wisdom三5-8)昔日雅各和约翰问耶稣进入天国的时候,他们能否一个在主右边,另一个在左边,他们心中必定无疑也存着这个观念。(太廿21;可十37)。
犹太人在这个思想当中是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非常高贵的;二是较基督徒的水平为低。较基督徒水平为低的一面,就是有些时候他们心中只存着复仇的热望;但是我们又怎能够完全怪责那些受迫害的人?当他们身受苦刑,唯一的希望就是寄望永恒当中,他们与仇人的位置可以互相对调。那高贵的一面,就是相信圣徒与殉道者将会促成基督取得胜利,并与祂分享荣耀。这也是我们共同坚信的──经过十架的苦难,荣耀的冠冕便会来临。
(二)在第十六节中,我们看见那十角兴起来,凶残地攻击他们从前的姘妇。他们又吃了这淫妇的肉。在旧约中,此举实在是一种凶残强大敌人的所为。诗人也曾如此埋怨,他恐怕那些恶人将会吃了他的肉(诗廿七2)。那些住在以色列的恶人,带着压迫欺诈的手段,将会吃 神子民的肉,剥他们的皮(弥三3),这当然是一幅极凶残的复仇图画。他们又用火烧她──这种刑罚是专门用来对付最淫邪的罪行(利廿14);特别是当一个祭司的女儿曾与别人作出不道德的苟合,他们使用这种最重的刑罚去处决这女子(利廿一9)。
我们应该注意一点,从前是那个淫妇的爱人,但现在竟然反目与她敌对。邪恶里蕴含着一种分裂的力量。
(三)在十二与十三节中,我们看见十王与那兽同心合意。到了第十七节,我们又看见 神把祂的旨意放在十王的心中,叫他们遵行祂的旨意,并且应验祂的话。这里所见的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这些邪恶的力量以为他们自己依照着自己的意愿去行;事实上,他们所做的是遵照 神的旨意而行。查理士(R. H. Charles)也曾这样说:‘甚至人的忿怒也可以用来赞美 神。’在这件事的背后,有一个真理指示给我们── 神永远不会失去控制人的力量的。当事情到了终结的时候, 神时刻都能够叫事情互相效力,叫人得益。――《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