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动网先锋论坛 http://bbs.dvbbs.net

动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免费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技术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每日研经丛书》申命记第十九至二十章

1楼
月亮湖 发表于:2012/3/19 15:57:04

                             申命记第十九

 

保护生命(十九1-13

所有社会的法典必须小心订定条款,以保护它们居民的生命,申命记也不例外。本书由此开始至廿一章九节,这一段主要就是关于生与死的问题。刻意的谋杀者所产生的实际问题很少:‘你的眼不可顾惜他,’是申命记处理一个谋杀者的指导原则(13节)。然而,意外杀人,在古代近东所产生的问题,在现代西方社会并不那样棘手。在极度重视以家庭或氏族作为基础的社会里,有一个很古老的传统习俗允许──事实上是期望,受害人的家庭对任何谋杀者进行报复;当然,像这种制度所产生的危险是在于个人情感常阻碍了公正的判断,意外杀人可能处以和蓄意杀人相同的惩罚。鉴于这个危险,以色列的律法为‘无辜’的杀人者──换言之,由于意外造成别人死亡的人──提供了一条生路。(申命记同时显示出它的人道精神以及对正义的重视;它关切‘无辜’的杀人者,照样也关切到受害人,参10节。)

针对这一种情况,以色列人最基本的律法,是基于出埃及记廿一章十三节。申命记十九章详尽地叙述了那个基本的律法,它指定了六座城市,需谨慎地设置好(3节),以作为逃城。(四41-43已提到其中三座逃城的名字,本章九节中所预示的后三座逃城,在书二十章才提到它们的名字。)这规定在以色列中实行的确切时间,有不同的意见。至于‘报血仇的’(6节)到底是受害人家中的成员,或是一些身负处理杀人事件特别职责的官员,也是有争论的;这里提到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的说法,倾向于支持前者的可能。很可能,这里所以强调这些逃城和它们的功用,是因为那条规定集中崇拜的律法而造成的;倘若耶路撒冷不只是成为独一圣所之所在,同时,也成了惟一的逃城,那么许多意外导致他人死亡的人,很可能无法及时赶抵耶路撒冷,也就因此丧失了性命。所以,这一段坚决主张这六个逃城必须一直作为提供避难之用。

十一至十三节特意确保冷血谋杀犯不得逃避他们该受的刑罚。

五和十一节举例说明了极端的案例。事实上,有许多案例的产生非轻易就可以断定有罪还是无罪。本段交由被起诉人所住之城的长老,按照所提供他们的证据而作决定(12节)。十一节颇为重视动机的问题。

除法律上的考虑外,这里主要关切的是强调个人之人生价值。这点在古代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时候的人,生命常是不被重视的;实际上,它与我们现代世界里的暴虐政权以及恐怖组织,仍有明显的不同。

伪证(十九14-21

藉由现代的测量技术,很容易界定一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但是暗中修改分界线(例如移动作为分界的篱笆),也可能长久掩人耳目。在古代近东地区,有许多证据显示,边界确实是个问题。也曾有过强行订定边界线的努力。甚至有句谚语关于地主以挪移的方式窃取他们邻舍的土地而产生的社会问题(箴廿二28;参何五10)。十四节所谈的并非是关于合法出售土地的事,虽然在理想上似乎是说每位以色列人都应拥有一块固定分配的土地,作为他在 神所赐的应许之地的一份。

十五至廿一节是关于十诫(参五20),论及一种不同形式的欺骗。如一至十三节那样,申命记的律法,同时关注到保护一件诉讼中无辜的受害者,以及对有罪者的惩罚。事实上,那些诬告者是属于有罪的一方,而各个执法官员(见十七9)必须尽他们一切所能地求证事实。在申命记看来,假见证是一项极为严重的罪,应处的刑罚(19-21节)和被诬告的人一旦罪名成立所受的刑罚完全相等。因此,比如对谋杀的一个假控诉,一旦事实被揭发;凶恶的见证人,将会被判处死刑(16节)。这项极严厉的惩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社会上发生这一类的假见证(20节)。

就在这个背景下,我们见到廿一节中那条熟悉的律法;众所周知,它叫做以牙还牙(the lextalionis,可译作‘一报还一报’,编者注)。在出埃及记廿一章廿三至十五节里,这条律法是应用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情况下。一般而言,这律法事实上订规了惩罚的一个最高的极限;人性就是如此,受伤害的一方在激怒之下往往制止不住过度的反应──要求两颗牙赔一颗!但在此,一报还一报的律法明显是为了要强烈吓阻伪证的发生。这条称为以牙还牙的律法,和基督在马太福音五章卅八至四十二节中有名的道德法则形成了对照;但申命记中这节经文最好是和基督徒所强调的诚实(参林前五8;弗四25)并列在一起。问题不在于对个人报复的限制,而在于由恶意的谎言所造成的伤害。在现代社会里,诚实常不受人欢迎,甚至基督徒也可能容易忘记谎言所造成对别人的严重伤害。──《每日研经丛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3-19 19:19:30编辑过]
2楼
月亮湖 发表于:2012/3/19 15:59:02
                                                      申命记第二十章
 
战争的行为(二十1-20)
这里又再讨论有关主和死的问题,但这儿讲的是战争的情况,而非意外与谋杀,其中的出发点颇为不同,处置也大不相同:十九章包括了实际的律法和它实际的应用,但二十章却更像我们说的劝告,较不像是律法,因此它代表的是一种理想,更贴切地说,是一套理想。它可能是申命记中的讲章之一(见绪论──申命记的性质{\LinkToBook:TopicID=106,Name=申命记的性质})。这里所指的劝告使它和亚述军队的习尚形式有趣的对比(可能是有意要如此)。这里有三个功课可以学习。
(甲)信靠 神,而非依赖千军万马(1-9节)。亚述人有能力集结大军,用之以压服小国。以色列和犹太本身都是小邦,但这段却劝他们要裁减军队而非整建!实际上,扰乱、不满,或惶恐的士兵,有可能会削弱其他士兵的士气;但这里真正的信息并不是指越精锐的部队越好,而是指 神为祂自己的百姓而战。倘若我们将此教训运用在军事领域之外,我们就更容易同意这一事实。一小群虔诚一致的基督徒会众,远比一大群不认真和不满的教友来得更有影响力。
(乙)要有理性且懂得辨别(10-18节)。亚述军队的残暴是恶名昭彰的。他们胁迫四周的邻国。但这里却劝告以色列人采取和平的途径,甚至在战争时也是如此,要尽量避免打仗。灭绝迦南人和其他巴勒斯坦人的命令(16-18节),与十至十四节促进和平的语调构成显明的对比,但是,我们必须再次记得,申命记并非真的在陈述纲领,而是在回顾。在为以色列人曾经追随那些崇拜偶像的行为而感到惊慌。假若,我们将它从军事的范围挪开,这一段的一般教训是说我们必须要认识谁(或甚么)才是信仰的真正敌人。属灵上最严重的危险,通常是眼前所辨认不出的事物。可能基督徒生活中最大的危险,是极端的自满──甚至不能察知属灵危险的存在。圣保罗十分确信我们需要‘ 神所赐的全副军装’(见弗六10-18)。但在另一方面,那些不反对我们的人,和我们是站在同一边的(可九40);我们当然不可将非基督徒当做是我们的敌人。
(丙)谨防专注短期的利益(19-20节)。亚述人在他们所侵占的国家可说是大肆掠夺。许多世纪的战争以及无情的劫掠,已将巴勒斯坦弄得满目疮痍,特别是当地的古老森林。因此,申命记在这里很明智的劝告,要防止我们所说的一切为着战争(total warfare,)在战争白热化之际,很容易忘了明日的需要。实际的教训是十分明显的;但在属灵的领域里,我们或许需要被提醒,甚至在‘打美好的仗’时,并非所有的武器和策略都是合法或明智的。许多聪颖的基督徒在他们以为是为了 神的缘故之后,很容易失去道德原则的眼光,这是很令人惊讶的;而倘若他们犯了这种错误,不久将出现他们损及基督的原则。──《每日研经丛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3-19 15:59:16编辑过]
共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Dvbbs.Net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3.0
Processed in .0156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