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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每日研经丛书》民数记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章

1楼
月亮湖 发表于:2012/3/18 12:06:55

民数记第卅五章

避难的城市(卅五1-34

(一)

两股分开的绳子,被本书的编辑者编织在这一章中。第一股是一至八节的主题:每一个世俗的支派,根据它的领土,并所得的财产(8节),要拨出城市(用城镇更为准确)和土地给利未支派,因为后者没有在迦南地分得产业(卅四章)。所有的四十八座城(7节)和周围的郊野都要划归利未支派。这里的思想是这个支派特别奉献从事圣职事奉耶和华,藉着它分布在各支派之间,以便能够服务各支派和耶和华的圣所;并且也藉着利未支派的群体生活,在这些城市中,形成内聚力和整体的感觉,从而保持为一个支派。拉比传说‘利未城’的实施一直到所罗门的圣殿被毁才停止。根据约书亚记廿一章记载,那里十三座城市是给予亚伦后裔作祭司的,而卅五座是给予利未支派作祭司的,使他们‘住在其中’。

我们必须一直从我们的丰裕中去供给那些全时间在祂的事工中服事 神的人。我们必须坚持我们的教会要积极地和献祭似地为那些被指定为差传的事工提供数据,无论是在本地或在海外。任何教会只顾把钱花在自己本身的,将会为钱而挣扎不休。

(二)

本章中的第二股绳,是六座‘逃城’的建立,作为保护在律法下那些某种程度上要对别人的死负有责任的,提供他们一个安全的地方。这两股绳的交接点可以在第六节找到,那里它指出四十八座城其中六座要给予利未人,事实上是六座逃城。这里没有提出它们的名字,但约书亚记二十章七至八节记载,它们是基低斯、示剑、基列亚巴、比悉、拉末、哥兰。

关于这六座城要注意之点(11节)是特别为了合法地保证、保护那些‘不是故意’杀人的(比较十五24)。这是最大的制度上的一种改进:(甲)惟有故意杀人的要被杀,支派社会的有家族之累世宿仇的人不要存心怀有杀人的思想;(乙)禁止以金钱来赎命。简言之,其目的在寻找适当和充分的公正,认识并肯定误杀和该受谴责之间的不同,或者考虑其中有预谋和非预谋的谋杀,这是一个历史的里程碑。早期律法反映在创世记九章六节,那里在决定报仇者有否报仇的权利时是不考虑其动机的。

所假定的是‘报血仇的’,如果可能的话,有充分权利和权柄去寻求报仇并执行之。这里所用的词语与原文,用于形容耶和华为‘救赎者’是同一字(参见五章五至十节的注释──赔偿和应得的{\LinkToBook:TopicID=122,Name=赔偿和应得的(五5-10)})。但是更完美地来说,祂是使一切事情平衡的恢复者,而不是建基于任何野蛮的意识上一个报仇的猎人。被这样一位‘救赎者’所寻求的平衡,可以采取娶兄弟的寡妇为他们留后代的形式(得三13),或者从为奴之中把亲戚买回来(利廿五48),但是有一种以命还命的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对的(好像这里)。

在本章中立下了任何人无恶意的或无预谋的杀了另外一个人,可以寻求这六座城之一作为避难所,去逃避‘报血仇的’,直等到给予客观公正的审判。‘在会众面前’要安排一种审判,去确立有没有故意杀害的成分。如果他被裁定无恶意,那么他可以安全地住在那座城里。那些决定这些事件的,假定是杀人者逃往的城中的长老,而不是他的家族。这些律法保证公正地保护无辜者,并且藉着限制杀人者的自由在那特殊的城中,去严肃地弄清楚杀人的事实。

所以最后两节是重要的(比较五章一至四节)。耶和华以祂自己的奥秘和可察觉的方式临在那块土地上,因此它必须保持圣洁。可是血弄脏了那块地,它必须重新被洁净,其行动只有藉着杀人者的‘赎罪补偿’才有可能。现在,全世界更加兴奋地知道,上主通过祂的儿子拿撒勒耶稣的道成肉身,真正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并藉着圣灵的工作,使祂活在每一个祂的跟随者里面!藉着这样一位‘救赎主’无罪的血,所有人类的罪债已经完全充足地偿还了!──《每日研经丛书》


 

2楼
月亮湖 发表于:2012/3/18 12:08:04

民数记第卅六章

女继承人的婚姻(卅六1-13

(一)

在廿七章一至十一节中提出一个指示:如果没有男性继承财产,允许女儿们继承她们父亲的财产以便保存那份财产在那个支派之中。在最后这一章中那些要求作出如上决定的同样情况的一些女儿们再次出现另外的问题。如果她们嫁给外族的男人,财产将会转到丈夫的支派,她们必须遵守律法,付上把财产留在原来支派的代价。任何男性的孩子生在他们家中,也将属于他们的父亲的支派,而不是他们母亲的支派。

在开头的几节中我们再一次看见百姓如何把所发生的问题带到摩西那里,这样摩西便代他们去寻求耶和华的旨意。值得再一次强调的是耶和华没有从西乃山上把一整套计划的指示摆在百姓面前。而是把教导的核心指示出来,当朝圣的旅程进行时,祂藉着回答实时的需要而给了更多更多的指引。在我们人生的旅程中也正是这样。 神没有在开始时把每一样东西都给我们。我们在圣经中和在我们灵性上跟随 神和祂的教会的过程中有一个核心,要使它成为我们自己的,真正学习作门徒,真正经过一个过程而变得像耶稣,只能是和必须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同样,我们每天转向 神,为的是能得到每天的恩典,并看见祂将赐给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指导。

在第四节中有一个本段难以解释的问题。根据利未记廿五章‘七个安息年’(译注:即禧年)的循环,是被当作一个‘佳节’,作为一个时间去(甲)因 神过去的信实而欢乐;(乙)因现在 神的祝福而安息;和(丙)因 神将来的呼召而释放。在这个时候,被卖掉的财产将要归还给原来的主人,这样,男人和土地,家庭和土地,都在 神的掌管下重新合一。然而像这里的例子,继承土地是在这个快乐的节日时间范围以外。注释家有一种困扰;他们觉得第四节在这里看来完全是‘离题的附加’(诺斯Noth的说法)。它最好翻译作:‘当禧年来到……,即使在那时,他们丈夫的产业将仍然因律法而有所增加’。其要点是,将不会有其他办法,甚至在令人振奋的佳节中,能够更改这种通过婚姻而造成的财产丧失。所以一个特别的判决被制定了,它将成为一般的律法,就是继承了财产的女儿必须在她们父亲的支派中找对象。这不是一种正常的恩眷,因为这种姻亲关系太过接近,但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如此,以便那个支派可以保存住它的土地。

(二)

所以民数记这卷书,把一个关于 神所爱的和应许之地的问题摆在我们眼前作为结束。百姓被从西乃山带到了‘摩押平原,约但河边,耶利哥对面’。在以色列人与 神同行的朝圣旅程中,一个长期不可缺少的阶段结束了。接着要发生甚么呢?

我们可以确定两件事,它们是这整卷书所最强调的:(甲)耶和华将一直采取主动,和(乙)耶和华将在此时此地成就祂的旨意

对于今天的我们,这个信息是清楚和强烈的。这本书的结束只是以色列人朝圣旅程中一个阶段的结束。从另外一个观点来看,它的确只是开始──移进取得应许之地的序幕。我们也都在我们的朝圣旅程的不同阶段,并且我们大部分尚未真正进去得着我们的天父藉着耶稣奇妙应许要我们拥有的。但是 神一直在我们的生命中采取主动,只要我们肯让祂引导我们,让祂在我们此时此地成就祂的旨意,必有一个伟大的将来展现在我们眼前。──《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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