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网先锋论坛交流三昧喜文乐荐的世界(自然、科学、哲学、教育、社会、文化艺术、人类文明史、外星文明、人类预言)社会人文 → 伦理学批判


  共有5359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伦理学批判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1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1 积分:2403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7/10/27 17:05:25
伦理学批判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23 11:05:21 [只看该作者]

伦理学批判

〔摘要〕伦理学应当以伦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然而古往今来的伦理学都声称它是研究道德现象的科学。这种明显错误的、根本站不住脚的、驴唇不对马嘴的观点已经存活了两千多年,人们到现在也没有解开这个迷团。伦理现象和道德现象是两种不同的人类现象,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又是有严格界限的。伦理学把道德作为研究对象,引起了道德科学乃至历史科学的全面混乱。伦理学是西方发明的,它至今没有找到伦理现象,却一路走来,经久不衰,并且产生了那么多的名人名著,倒是科学史上的一大奇观。我国理论界不仅没有发现西方伦理学的弊端,而且对它深信不疑,倍加推崇。近年来,掀起了学习、追赶和引进西方伦理学的热潮。长此以往,我国文化有被“沦陷”的危险。必须拿起辩证唯物主义的武器,对伦理学进行彻底批判。

〔作者简介〕李立柱(1941--)男,河北省石家庄市人

〔关键词〕伦理学;批判;道德科学

当前,伦理学门庭若市,人们趋之若鹜,被炒的沸沸扬扬。然而伦理学究竞是一门什么样的科学,这还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它是一种自然科学吗?显然不是;它属于历史科学吗?在历史科学中找不到它;它是与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相并列的科学吗?也没有人这样对待它。伦理学没有上一个层次的科学,也没有与它相并列的科学,因而它不能成其为一门科学。看来,伦理学中隐藏着尚不为人所知的、需要深入加以探寻的奥秘。至今的伦理学与道德科学粘连在一起,二者打的火热,难解难分。道德科学属于历史科学。因此,把伦理学与道德科学剥离开,是历史科学不容回避的责任,也是发展历史科学的需要。历史科学是研究历史现象的科学。历史现象即人的行为活动表现。历史科学是与自然科学相并列的科学,又称历史唯物主义。历史科学主要包括道德科学、社会科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律科学、宗教学、文化艺术科学等。伦理学不是历史科学,其内容却涉及到历史现象的方方面面,严重干扰和阻碍着历史科学的发展。而历史科学容忍伦理学插手,则是其混乱和落后的表现。必须拿起辩证唯物主义的武器,对伦理学进行彻底批判,把它从科学中清理出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需要对它进行发展。而辩证唯物主义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批判伦理学,就是发展历史唯物主义之举,并且是发展历史唯物主义之开端、之源头、之起点。近年来,我伦理学也在全球一体化和与世界接轨的声浪中,掀起了学习、追赶和引进西方伦理学的热潮,并且呈现出风风火火、越演越烈的势头。其特点是有神就磕头,见庙就进香,不论是非与对错,一概奉为至宝加以接受和捍卫。这是一种倒退。长此以往,有把我国变成文化“沦陷区”的危险。实际上,在历史科学领域,西方最为发达、占绝对优势、并且遥遥领先于我国的是他们的宗教神学,其它都不占优势。而西方所发明的并且引以自豪的伦理学,更是无中生有的东西。对伦理学最有力的批判,就是说明事实真相。

伦理学的历史与现状

伦理学产生于西方。在西方,伦理学称得上是一门历史悠久、一脉相承、经久不衰的科学。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世时,就开始正式讲授伦理课。他编写的《尼各马科伦理学》被认为是人类史上第一部伦理学专著,他本人也因此而被誉为“伦理学之父”。经过长期的理论阐发和学术积淀,西方又相继出现了阿奎那、培根、霍布斯、洛克、笛卡尔、卢梭、康德、叔本华、帕格森、普里查德、罗斯、摩尔、维特根斯坦、罗尔斯等等为代表的大思想家大伦理学家群,及其《实践理性批判》、《伦理学原理》、《正义论》等等伦理学巨著。在我国,春秋时期的孔子给弟子们讲授为人处事的道理,他的弟子们把讲授的内容整理编辑成书为《论语》,该书被认为是我国伦理思想史上的一部伦理学著作。自那以后,再没出现过伦理学专著,也没有把伦理学当作一门学问对待。直到晚清时,才承认伦理学是一门科学,并规定高等教育要上伦理课。1906年,伦理学家刘师培才编辑出版了《伦理学教科书》作为教材。建国以后,我国主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理论,不研究伦理问题。近年来,理论界感到我国伦理学落后于西方,需要奋起直追,加速发展。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不仅伦理学专著和教材相继问世,还出现了经济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科技伦理学、行政伦理学、管理伦理学、商业伦理学、律师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广告伦理学、性伦理学、军人伦理学、民族伦理学等等伦理学的分支科学,呈现出一片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这种奔跑式的追赶和爆发式的发展中,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和缺陷,对西方的伦理学缺乏具体分析,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固然,西方的伦理学起步较早,名人名著林立, 然而这是先进的标志吗?显然不是。西方伦理学的理论观点众多,它们都是正确的吗?不可能。在科学活动中必须强调,其理只有一条。伦理学也不例外,也不存在多元化的问题。西方伦理学中出现的各种不同观点,正好说明它们都不能自圆其说。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个观点是无懈可击的,因而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种观点被世人所认同。我国伦理学把西方作为学习和追赶的目标,首先应当对它已有的各种观点逐个加以分析和鉴别,从中找到正确的观点,然后对它进行深化,加以提升,或者提出新的观点。对于那些错误的观点,应当有理有据的令人信服的并且无可争辩的加以否定。这才是科学研究的正确方法。只有运用和坚持正确的研究方法,才能不断推动科学的发展。我国的伦理学不是这样,它如同刚刚进入一个新的世界,一切都感到新奇,缺乏辨别是非与对错的能力,对于那些各不相同,互相矛盾的观点一概加以接受,认为它们都是对的,只不过反映了学术上的不同趋向。这种观点费尽心机,总算找到了学习,追赶和引进西方的伦理学的理由,却丢掉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武器,更远离了科学精神。关于不同的学术趋向的观点是十分荒唐和有害的。它等于承认理论上的多元化,从而抹煞了正确与错误、真理和谬论、革命运动和反动势力的界限。应当看到,伦理学中的不同观点不仅仅是学术问题。西方的伦理学乃至全部历史科学无科学性可言,但他们不管对与不对,一概加以称颂,借以把他们打扮成文明国家或优秀民族,在精神上占据了压倒的地位,为他们同弱小国家交往中提供了有利条件。而我国的伦理学在西方的虚张声势面前,表现为软弱无能,自愧不如,甘拜下风,以致对自已的科学的、先进的、正确的东西也不再支持,正好钻进了他们所设的圈套。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也决非仅仅表现在学术上。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2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1 积分:2403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7/10/27 17:05:25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23 11:05:46 [只看该作者]

伦理学研究的对象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研究的对象。伦理学研究的对象是伦理现象。这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古往今来的伦理学却都声称它是研究道德现象、揭示道德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这就不对了。这就是问题。伦理学不能说明和解决这个问题,就寸步难行。究竟有没有伦理现象,如果没有伦理现象,就不应建立伦理学;如果有伦理现象,它就应当把伦理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伦理学把道德作为研究对象,是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伦理现象客观地存在着,并且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无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白人还是有色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幼童,概莫如此,无一例外。道德也是一种客观现象,它存在于人的行为活动中,不从事道德活动的人是没有的。伦理现象和道德现象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伦理不是道德,道德也不是伦理。研究道德现象的科学是道德科学,而不是伦理学。伦理学把道德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与道德科学发生重叠,必然引起而且已经引起了历史科学的全面混乱。那么,伦理学为什么要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呢?原来它至今没有找到伦理现象,不能建设自己的家园,只好背井离乡,寄人篱下,给道德科学打工,与道德科学争吃一锅饭。人们虽然尚未找到伦理现象,但普遍认为应当有这种现象,并且意识到它与道德现象密不可分,或许伦理就隐藏在道德现象中,又总觉得伦理更优越,其道理更深刻,担心用“道德科学”反映不出伦理来,因而干脆把它称作伦理学。由此可见,伦理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是人类认识的一个误区。没有找到伦理现象,却产生了那么多研究伦理现象的名人名著,也是科学史上的一大奇观。

没有找到伦理现象怎么会有伦理的概念呢?这是历史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一个特点。在自然科学中,先有了研究对象,才去建立相应的科学。甚至有时在发现了新的物质或现象以后,才给它取名。因此,自然科学中的事实和概念是高度一致的。而历史科学就不同了。在历史科学领域,许多概念和事实是相脱离的,因此,找不到或找不准研究对象的科学所在多有、屡见不鲜。这是由于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已经不知不觉地、约定速成地对人类现象进行了初步概括或分类,在互相沟通和语言交流中所使用的概念具有了抽象性。历史科学需要首先把它的概念具体化,从现实生活中找到它的原型,明确它们指地是什么,使概念与事实一致起来。然而历史科学还做不到,不仅伦理学是这样,道德科学、社会科学、政治科学、法律科学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其概念和事实相割裂的问题。历史科学从抽象的、空洞的、模糊不清的概念出发,其科学性就是可想而知的了。而历史科学滞后,不能给人们的行为活动特别是国家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又会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

伦理现象究竟在哪里呢?这一直是人们的一个牵肠挂肚的问题。两千多年以来,人们始终没有放弃寻找伦理现象的努力。在西方罗马史诗中,伦理指的是某个具体事物,表示面包、住宅、驻地和牛栏等对人有用的东西。后来变成符合人的本性的品质、行为,以及协调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的意思。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认为,伦理现象存在于一切技术,一切规则,一切实践和选择中。黑格尔从伦理与道德的比较中说明伦理现象,他认为伦理比道德要高,道德是主观的,而伦理是在它的概念中的抽象的客观意志和同样抽象的个人主观意志的统一。美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认为,善、价值与伦理联系在一起,而义务,正义与道德联系在一起。总之,西方所有伦理学家对伦理现象的表述,都是出于一种想象、一种猜测,所提供地是一种可能性,给人们留下了思索的空间,而拿不出事实来。我国古代对伦理现象也有各种描绘,具有代表性地是孟子,他称伦理为“父子有情、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认为伦理指的是人与人的这五种常见的关系。这五种关系后来被概括为“五伦”、“五常”、“纲常”等,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可以看出,与西方相比较,我国古代的伦理思想更接近实际,具有先进性。而到了东汉时期,这个问题就已经根本解决了。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伦理解释为:“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也”。就把伦理的含义表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只是由于我国古代没有伦理学,不专门研究伦理问题,因而没有进一步对它进行阐释。近代以来,学者们都片面地认为西方的伦理学比我国先进,多把注意力集中到西方,希望能从西方的名著中吸收更多的营养,从而忽视了对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的挖掘。

伦理现象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抽象,那么神秘,那么复杂,那么难以琢磨,而是一种连孩童都知道的普遍现象。按照许慎的解释,伦即人的辈分,理是玉石的纹路,伦理的含义是,人的辈分象玉石的纹路那样清晰。归根到底,伦理指的就是人的亲属关系。事实正是这样,谁都知道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丈夫或妻子、兄、弟、姐、妹,以及叔、伯、姑、舅、姨、甥、侄等,而且从来不会发生错乱。伦理关系是人类在繁衍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自然关系,是人的自然存在状态,是人所不能选择和无法改变的。由于人生下来,就自然的进入了伦理关系的网络系统,因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长期找不到它。正可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伦理现象客观地存在着,却不能建立专门研究伦理现象的科学。人的伦理关系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是一种自明的知识,对于伦理现象的认识无须专门的科学理论加以引导。历史科学是讲道理的科学,而伦理关系是不能选择和无法改变的,它无所谓正确不正确、正当不正当、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无理可讲,因而研究它没有实际意义。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找不到它上一个层次的科学,也找不到与它相并列的科学,它作为一门孤立的科学,不能进入逻辑序列,对人类认识没有指导作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最根本地是,伦理作为人的自然存在状态,是人的客观存在形式,是人所以是人的规定性,因而它是人的哲学特征。而不是人的行为活动,也就不是历史科学研究的内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伦理学尚且不能建立,它的分支科学也就成为无本之木了。从事经济、医务、科技、行政、商业、律师、环境等活动的人与人之间,不是辈分关系或亲属关系,不可能有关于他们的伦理学。同时,伦理是一种人类现象,不是理论。即便有伦理学,它也是一种经验科学,也即最低层次的科学,而不会再有它的分支科学。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3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1 积分:2403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7/10/27 17:05:25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23 11:06:06 [只看该作者]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

伦理学虽然不能建立,但不能否定伦理现象在历史科学中的重要作用。伦理现象是人的行为活动的基础,人的行为活动都是以其存在状态为依据的。如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人穷志短,财大气粗等。在研究人的行为活动时,必然要找到引起这种行为活动的原因。只有找到人的行为活动的原因,才能给人的行为活动以科学的说明。不了解人的行为活动的原因,就不能理解人的行为活动。具体说,伦理作为人的存在状态,它直接地就是人的道德活动的原因。由于是父母、祖父母、才去孝敬和赡养他(她)们;由于是子女、孙子女,才去供养和培育他(她)们;由于是兄、弟、姐、妹或其他近亲属,才去关爱和帮扶他(她)们等。更明确地说,人降生于人世就自然地进入了伦理序列,但要靠长辈们的哺育、呵护、启蒙和培养,才能长大成人。这对婴幼儿的哺育、呵护、启蒙和培养,就是最基本的道德活动。由此可见,人类就是在伦理和道德的互相作用中进行繁衍的。历史科学应当从这里开始研究。没有伦理和道德的互相作用,婴幼儿就不能长大成人。而不知道婴幼儿是怎么长大成人的,也就不能阐明人的其他各种行为活动的机理。

伦理和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伦理引发道德,道德服务于伦理。但二者又不是完全重合的。道德可以施以非亲非故的人,而亲属之间也并非都是道德关系。典型的道德活动主要表现在家庭内部。人的亲属关系是一个庞大的网络系统,人口众多,并非都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只有生活在一个家庭中的人们之间的行为活动,才完全符合道德的特征。而生活在不同家庭中的人们,即便有亲属关系,相互之间也不再以道德活动为主要内容。因此,从历史科学角度看,家庭关系也即道德关系。由于道德活动是人的唯一有益无害的行为活动,因而人们不仅认为道德活动是高尚的,并且希望把它推广到家庭以外,即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人们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要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希望国家要施行仁政,要以德治国,希望国家要有正义的法律等。然而这都是不可能的。在家庭之外,虽然也有重义轻利、助人为乐、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等道德活动,但仅限于一时一事,并且是有条件的。作为工人,你再热爱所在的企业,也不会为它白尽义务。作为商家,顾客再穷困,你再同情他,也不会把商品白送他,而且赔本都不干。作为法官,被告人盗窃现金触犯了法律,即便他是为了给孩子看病,完全出于道德动机,法律也不会原谅他。正是由于家庭是道德活动的场所,因而你再孝敬老人,为孩子花再多的钱,也不会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因为这在家庭生活中是正常现象,人人都是这样,无所谓高尚不高尚的问题。而如果资助其他儿童上学,出钱不多,也会受到社会的赞誉和敬佩。这正是因为社会不是道德活动的场所,这在社会上不容易做到,数量也相对较少。

令人遗憾地是,伦理学至今找不到伦理现象,不能阐明伦理和道德的关系,它虽然把道德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却不能说明道德是怎么产生的,使得道德科学也揭示不出道德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古往今来,虽然关于道德的理论著作数量大的惊人,但大多不着边际,不能引导人们正确地进行道德活动,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到目前,关于道德的来源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神意说,认为道德起源于上帝或天的意旨。在西方,古希腊的柏拉图认为,道德是神把“善的理念”按放到人们的心灵中的结果。二是人性说,西方近代唯物主义思想家霍布斯、爱尔维修、费尔巴哈等认为,道德是人的自然本性的表现。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人生来就有一种“善良意志”,这种善良意志就是道德的根源。三是社会存在决定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来源于社会经济基础或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可见,此前的道德科学理论都没有准确揭示出道德现象的来源。道德科学由此而产生了两种错误倾向,一方面,它不能对道德现象进行科学的表述和分类,它所谈论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并不是道德活动。另一方面,它又认为道德具有普遍性,使它脱离了家庭乃至亲属关系的约束,不适当地夸大了它的作用。道德科学至今声称,法律不过是具体的、最低的道德。法律本身没有原则;法律是以道德为原则的。法律原则,如正义、平等、自由等等,并不是法律,而是道德。纯属一派胡言。法律的原则是它的科学性,而不是正义、平等、自由等连它们自己都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法律靠正义、平等、自由等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准确及时的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准确处理案件的。需要指出地是,正义,平等、自由等,也都不是道理原则。没有人会认为孝敬父母、养育儿女是正义、平等、自由等的行为。特别是长期以来,人们大多把功利主义作为一项道德原则,这是非常错误的。功利主义不仅不是道德原则,而且与道德原则是互相排斥、针锋相对、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道德教育的一项重内容,就在于帮助人们消弱和淡化功利主义思想。因为那些违法犯罪、政治腐败、侵略掠夺等,大多是以追求功利为特征的。帝国主义正是利用这种错误理论,认为追求功利哪怕是发动侵略战争也符合道德原则,从而给人类造成了深重的灾难。

道德活动虽然主要表现在家庭内部,但它与人的其他行为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又是人的其他各种行为活动的出发点。如果天上能够掉馅饼,人们就可以闭门自守,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各自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了。然而那是不可能的。人们为了赡养老人,养儿育女,维持家庭物质生活需要和不断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就需要去劳动,去经营产业,或者运用其他技能赚钱,这就产生了人的各种社会关系。而社会是由国家运用法律进行管理的,人们又必然要与国家和法律发生这样那样的各种关系。人们努力生产劳动、严格执行法律和加强国家管理等活动,都不是出自道德的动机。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宗教等的关系,都要通过人与人的关系表现出来。而人与人的关系又都是通过人的行为活动产生的。一般认为,人们除家庭活动或道德活动之外,还有社会活动、经济活动、法律活动、政治活动、科学活动、宗教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等。对于人们的这些活动,不能完全用道德标准去考查和评价。人的各种行为活动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因而时常表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在人的其他行为活动中也可以看到道德的影子,但它们本质上并不是道德活动。人的行为活动各不相同,就是因为它们有着不同的本质。历史科学的任务在于,首先要分别阐明人的各种行为活动的本质,然后再把它们统一起来,从人的各种行为活动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矛盾运动中,最终发现人类活动的规律。然而历史科学要实现这个目标,仍然任重道远。在道德科学中,关于道德具有普遍性的观点表明,它既不能准确地说明道德现象,也不能把道德与人的其他行为活动区别开。而这又是历史科学没有揭示出人的其他各种行为活动的本质的缘故。至今的历史科学没有看到人的各种行为活动本质不同,而把它们看作是无差异的,从统一的价值论、行为科学、意志论、实践唯物主义、正义论,以及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动机和效果的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等的意义上研究历史科学。这些研究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只在一定范围内有效,而永远看不到人类活动的全貌。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4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1 积分:2403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7/10/27 17:05:25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23 11:08:08 [只看该作者]

 
第一篇 科学与科学活动的运行

第6章 科学研究中的伦理道德


  可以想像到,如果镭落在恶人的手中,它就会变成非常危险的东西。这里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知晓了大自然的奥秘是否有益于人类,从新发现中得到的是裨益呢,还是它将有害于人类。诺贝尔的发明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烈性炸药可以使人们创造奇迹,然而它在那些把人民推向战争的罪魁们的手中就成了可怕的破坏手段。我是信仰诺贝尔的人们当中的一个,我相信,人类从新的发现中获得的将是更美好的东西,而不是危害。[1]     ——居里



  理想的科学研究被描述为一个科学家求真、至善、臻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揭示着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开发应用有利于人类利益的技术,去追求人类社会的持续、和谐的发展。但是,理想状态只能是一个无限接近到无法到达的状态,科学和现实社会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冲突和矛盾,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就成一个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1、什么是科技伦理道德

  尽管伦理和道德往往被认为是同一个概念,但它们有着细微的差别[2]。自从有了人类,伦理道德问题就产生了。

  科技伦理道德是指如何使伦理道德规范运用到涉及科技活动的现实的具体问题的规范问题,它的目的在于探讨如何使道德要求通过科技活动的行为规则与行为程序得以实现。科技伦理道德分为两个部分:职业伦理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前面关于科学精神、科技越轨行为等的讨论实际上从科学作为一个职业的角度狭义地论述了科技的伦理道德。本章将要讨论的是科技的社会伦理,也就是科学家在科技活动应当如何和怎样承担社会责任问题。

  近代以来的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在结构上与古代科学截然不同的特点,它不仅含有纯思辨的基础理论知识,而且也包含着有目的性的实际的行为,这些行为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等。这种科学研究中的行动与人类其他行为一样,只要是行动,则势必就要与一个关涉行为后果的“责任”的概念相联系。也就是说,我们讲科技伦理,并不是指科技成果本身有什么伦理,而是指科学研究、技术探索过程中的伦理,更是指科学研究应用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领域之中产生的伦理问题。

  当科学家成为社会职业角色之后,他的社会道德义务就开始显现。因为科学已不再是探索自然奥秘的个人目的和唯一目的,它成为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例如国家)和赞助者(例如企业)服务。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都和其他人的行为一样,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

  2、几种科技伦理观的差异

  一种是科技与伦理的分离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科学家的研究目的是追求现实世界中存在着的客观真理,判断科学知识及理论的标准是真与假,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与坏;工程技术人员的工程营建所依据的也是自然界本身的客观法则,判断技术发明与应用的标准是先进或落后,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因此,科技领域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并非伦理道德的研究对象。科学技术没有价值偏好,属价值中性,因此科技本身与伦理无涉,科技发展本质上与道德进步是统一的;之所以出现伦理问题,是因为人们不恰当地使用了科技成果。至少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很多科学家的想法是不为政治和意识形态所左右,埋头于抛开价值观的研究,一切科研活动的精神是“为科学而科学”。

  另一种是科技与伦理的统一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科技是由知识、方法、活动、产品等不同层面和环节构成的整体。诚然,知识形态的科技可以看作是价值中立的,但科技方法、科技活动、科技产品以及科技产品的运用,明显渗透着社会、文化和伦理的因素,带有价值。我们可以说原子能知识是中性的,它能用以原子弹制造,也能用于核发电;但制造原子弹的科技方法和目标里,如原子弹功能和后果是什么,为什么要造原子弹而不是核电站等,却融进了人的价值要素。以科技产品形式出现的原子弹也是负荷价值的,无论人们是否使用它,也无论是由哪些个人、群体、国家使用,都不能改变原子弹的属性。不能说存放在武器库里的核武器就不是杀人武器,在道德上就是清白的。现代科技不是外在于人的成果,而是活生生的人正在从事着的人类实践活动。科技与科技的运用后果并非绝对分立,把科技视为工具或视为奴役者都是对人类责任的放弃和逃避。科技本身负载着价值,科学的社会规范与科学家的伦理责任是一致的。当代科技主体在科技-伦理实践中应当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遵循客观公正性和公众利益优先性的基本伦理原则,在科技与社会伦理价值体系之间建立有效的缓冲机制。

  第三种观点是科学与伦理方面的两难困境是不可调和的。科技活动的主体是科学家,科技活动和科技成果运用的伦理问题总是与科学家员紧密联系的。既然科技本身蕴含着价值与伦理特征,那么,科学家就不应游离于道德规范之外了,而应受一定规范的制约,由此必然会引出科技人员的社会伦理责任问题。 但是,当科学技术成为一种社会活动时,当科技的立项研究、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均是由政府、集团或企业投资并实施控制时,科学家在某种程度上便失去了独立性和自主性而成为了受雇于人的工具。当政府、集团或企业的局部的、眼前的、直接的、暂时的利益,与人类根本的、长远的、社会-自然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服务于某个部门或企业的科学家,个人已经无法应对由此产生的价值与伦理的二难困境。

  第四种观点是科学的伦理后果的客观不可预测论。对一个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来说,要他能预见到他所选择的课题会带来什么样的道德上的后果,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不管他是多么努力地试图做到这一点。即使是最聪明的人,也不可能预制一个基础理论的发现将来可能产生的一切影响。既然不可预测,如果给科学研究过早地带上伦理道德的枷锁,只能导致放弃一切科学活动。不管会出现什么样的伦理后果,科学研究活动都是必然要进行的。

  当遇到科学与伦理发生冲突时,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科学家有多种态度,或者是进行拒绝直接接触这类研究的行动,或者以科学家的专业知识来进行说明科学研究后果的启蒙教育活动。在政府的力量或者组织的力量很强的地方,个别科学家的反抗往往是无能为力的,此时大多数人的选择是,当自己对这个研究项目感兴趣而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时,就不会考虑这些研究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了,最多只是给出他们的警告。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5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1 积分:2403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7/10/27 17:05:25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23 11:08:47 [只看该作者]

3、不同领域涉及的科技伦理

  1)核与生化武器伦理。核武器与生化武器的伦理问题主要是它们与战争的关联。核武器包括原子弹、氢弹和中子弹以及由它们组合起来的各种战略导弹。普通炸弹的威力主要是高温灼伤和弹片击伤, 而原子弹能产生5种杀伤力: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电磁脉冲以及放射性污染。这些因素都具有极强的杀伤力,而且范围可到达30公里以外。氢弹是利用轻原子核聚变反应所放出的巨大能量起杀伤破坏作用的爆炸性武器,比原子弹的威力大得多。中子弹是以核爆炸时所放出大量高能中子作为主要杀伤因素的一种新型战术核武器。中子弹破坏建筑物、运输工具和作战装备的能力较小,主要以强大的中子流杀伤在建筑物、运输工具和作战装备内的人员。生物武器是一种特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由生物战剂及其施放装置组成。生物战剂是战争中用来杀伤人员、牲畜和毁坏农作物的致病微生物细菌毒素,而且有传染性,具有污染范围广、危害时间长、传播途径多、不容易侦察等特点。化学武器主要是化学毒剂,包括神经性毒剂、糜烂性毒剂、全身中毒性毒剂、失能性毒剂、窒息性和刺激性毒剂等,它们通过爆炸法、加热蒸发法、播撒法等散布方式,形成气溶胶状、蒸汽状、液滴状和微粉状物质,对人畜起着巨大的伤害作用。无论是核武器还是生化武器,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的破坏作用都是难以估量的,尽管人们在众多的场合中都呼吁反对以任何形式使用核武器和生化武器,但是它们似乎是不可避免地总是出现在战场上。

  2)计算机与网络伦理。首先是对个人隐私的挑战。人的姓名、性别、身体状况、家庭状况、财产状况、社会生活背景资料在网络的空间中将会是一连串的符号。网络本身的开放性与这些符号的通用性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一个挑战。保护个人隐私是一项社会基本的伦理要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网络交往活动中,人们如何切实保护合法的个人隐私、如何防止把个人隐私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将成为人类社会在网络时代首当其冲的伦理难题。其次是知识产权的保护。网络经济的出现使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种种困惑。法律要保障知识首创者或所有者的权利,但知识产权的保护存在一个公平的道德问题。如果在网络上人们非法复制、使用有知识产权的软件是一种不道德行为,那么社会性的、公开性的知识由个人垄断而导致妨碍社会进步同样是一种不公平、不道德的行为。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政府或社会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网络资源的共享、合理利用两者相互矛盾的难题。第三是网民的道德人格。随着网络经济、网络社会的不断扩展,所谓“因特网综合症”也在一些网民(尤其是一些“网虫”)身上发生了。在发达国家的一些“网虫”,可以没有家庭、可以辞去满意的工作,可以抛弃身边的亲人,但他们决不能没有网络,不能没有网络经济和网络社会的支撑,导致家庭及社会价值观的改变。

  3)生命与医学伦理。生命与医学领域的伦理问题比比皆是,克隆人问题、基因工程问题、基因组遗传信息的应用和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基因诊断与基因治疗问题、转基因食品与转基因农作物问题、遗传资源和多样性保护问题,以及基因武器问题等等,不一而足。例如,基因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帮助的同时,也对人类文明产生了巨大的威胁;一方面会延长人类的寿命,另一方面也会影响生命的质量。

  4)生态与环境伦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自人类出现就已经存在,到近代开始成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近代工业以来,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废水、废气和废渣等的任意排放,使生态环境严重污染,正常的生物链遭到破坏,大量的动物、植物面临灭绝,使得生态与环境领域的科学伦理表现得尤为突出。人类正是从现代的生态环境的危机(包括资源枯竭、人口膨胀、大气和水的严重污染、酸雨、干旱、沙漠化等等)不但给现代人带来灾难,而且会危及后代来探讨环境问题的。探讨环境方面的科技伦理学认为,要制止这种破坏,恢复或重建人类的美好家园,不但要控制人口增长,要植树造林、治理沙漠等等,更要从根本上认识生态环境危机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不但要调整现代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而且要搞好可持续发展,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给他们留下一个美好的生存空间。

  5)工程伦理。主要指工程技术人员在大型工程的设计、实施中的伦理问题。工程对社会和自然的影响越来越大,从而要求工程师对公众和自然切实负起伦理义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一项工程既涉及到工程业主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利益,还涉及到自然环境的利益,因此工程师也要肩负这3方面的伦理义务。工程伦理有4项道德规范:一是责任规范,包括决策者的责任、设计人员的责任、工程承包者的责任、每个人都应有的责任;二是公平规范,即利益分配应该是公平的;三是安全规范,包括工程设计安全和生态安全;四是风险规范,即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带来的种种风险,并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强调应把生态伦理的思想贯穿到工程建设中去。

  6)宇宙伦理。宇宙伦理涉及的问题是如何保证宇航技术应用于人类的和平利益,而不是在这个领域的军事竞赛;空间资源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如何共平等地分配宇航利益;如何妥善处理太空垃圾。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6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1 积分:2403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7/10/27 17:05:25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23 11:09:40 [只看该作者]

4、科学家与军事研究

  军事研究是涉及伦理问题的重要领域。在古代,科学家像普通社会公民一样参与战争,参与战争的动力来源于对民族、对国家的义务和感情。从近代开始,科学技术的作用越来越大,在战争中逐渐取代了宗教和道义的作用成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最有力的武器。特别是在一次世界大战化学武器和二次世界大战原子弹的使用,战争对科学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两个超级大国的冷战对峙把军事研究提到了相当的高度。现代科学家参与军事研究多少有些无奈,因为在科学技术高度综合化的今天,要在研究的民用与军事之间划出一道明显的界限,并让科学家安心于民用研究而不越雷池一步,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为重要的是,从基础研究到成果应用的速度特别快,应用的途径特别多,有的时候一个科学家来没有来得及思考他的发现的后果,该发现就已经进入了实际应用中。还有,科学中充满竞争,很多科学家在进行同一项研究,因此某个科学发现已经不能有少数几个科学家控制。1938年哈恩(O.Hahn,1879-1968)、迈特纳(C.Meintner,1878-1968)等人发现核裂变,1939年约里奥·居里夫妇(Irene Joliot-Curie, Frederic Joliot-Curie)发现辐射过程可以产生链式反应,1942年费米(E.Fermi,1901-1954)等建成第一座核反应堆,1945年原子弹爆炸,这样的后果毫无疑问出乎哈恩等人的意外。

  从现代军事技术史看,每一个重大的变革无一例外是由科学家做出而后被应用于军事。核武器的发明、战略导弹的改进以及太空向军事化武器化的过渡,无疑不显示出科学家的思想轨迹。实际上这种轨迹与科学通过民用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没有什么两样。科学家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军事和政治控制。

  控制论提出者维纳(N.Wiener,1894-1964)是一个极端反对进行军事研究的科学家。他认为每一个科学家都应该对自己的活动结果负责。他说:“参加设计原子弹的科学家的经验证明,在这方面任何一种发明都会使无限威力的工具落到科学家们不信任的那些人手里。同样也很清楚,在我们的文明情况下,传播有关武器的情报实际上就意味着促进这种武器的应用。即使我不直接参加去轰炸或毒杀手无寸铁的居民,但我还要和那些从这里得到科学知识的人一样地负全部责任。”
[3]

  组织过曼哈顿工程的奥本海默(J.R.Oppenheimer )认为,我们可以设想原子弹作为军事力量的三种不同的、与时间由某种关联的方式。第一种是用来摧毁工厂和杀戮平民的工具,这是战略武器的极端形式;第二种是把原子弹用于军事目标,它能否被使用取决于战略的考虑。第三种是成为战争的威慑力量,导致没有战争的局面。但是究竟这三种用法哪一种会发生,都不完全取决于科学家,而且也不仅仅是原子弹问题,还涉及到国家问题、公众问题[4]

  还有,在道义上,很多科学家认为军事研究如果从防卫的角度出发则是必要的,而且是符合道德的,也就是说科学家相信“防卫就是正义”。科学家向其他人一样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里,因此对武器防卫持普遍赞成的态度,尤其是当民族的生存和国家的利益受到威胁(即使是潜在的或者由政治家宣称的)需要维护时。当然这种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战争战略中的进攻与防御和战争性质的罪恶与正义并不完全等同,防卫与进攻是相对的,当防卫的力量增大到一定限度时就变成了进攻的力量。爱因斯坦、西拉德敦促美国政府进行原子弹制造的出发点就是防卫,最后却用于日本,而当时政府已经知道了日本尚没有能力制造核武器。而且,在和平时代,几乎每一个国家的军事科学研究都是在防卫的口号下进行的,这可能掩盖了政府用军事手段达到政治目的的实质。

  
5、两个典型案例:哈伯的毒气与米勒的DDT

  1)极端的爱国精神驱使的哈伯。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德国犹太科学家哈伯(F.Haber,1868-1934)一生从事化学研究,曾在1906年发明了氨的合成法,1908年又发明了合成氨的催化剂,为工业化生产奠定了基础,使人类摆脱了农业肥料只能使用天然氮肥的困难局面。哈伯的研究成果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赞誉。

  1906年哈伯成为卡尔斯鲁厄大学的化学教授, 1911年改任在柏林近郊的威廉物理化学及电化学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柏林大学教授。1914年世界大战爆发,民族沙文主义所煽起的盲目的爱国热情将哈伯深深地卷入故争的漩涡。他所领导的实验室成了为战争服务的重要军事机构:哈伯承担了战争所需的材料的供应和研制工作,特别在研制战争毒气方面。他曾错误地认为,毒气进攻乃是一种结束战争、缩短战争时间的好办法,从而担任了大战中德国施行毒气战的科学负责人。哈伯明知他的研究结果已经被直接用于战争,但一种偏狭的爱国热情战胜了科学家的道德良知,在遭到妻子等多人的斥责后仍然不遗余力地潜心研究威力更大的新型毒气弹,他的妻子因为对丈夫行为的负罪感而自杀。

  根据哈伯的建议, 1915年1月德军把装有氯气的钢瓶放在阵地前沿施放,借助风力把氯气吹向敌阵。第一次野外试验获得成功。该年4月22日在德军发动的伊普雷战役中,在6公里宽的前沿阵地上,在5分钟内德军施放了180吨氯气,约一人高的黄绿色毒气借着风势沿地面冲向英法阵地,进入战壕并滞留下来。这股毒浪使英法军队感到鼻腔、咽喉的疼痛,随后有些人窒息而死。这样英法士兵被吓得惊慌失措,四散奔逃。据估计,英法军队约有15000人中毒。这是军事史上第一次大规模使用杀伤性毒剂的现代化学战的开始。此后,交战的双方都使用毒气,而且毒气的品种有了新的发展。毒气所造成的伤亡,连德国当局都没有估计到。使用毒气进行化学战,在欧洲各国遭到人民的一致谴责。科学家们更是指责这种不人道的行径。一战结束后,哈伯曾一度被列入战争罪犯的名单中,1918年哈伯被授予诺贝尔化学奖更是引起了英法等国的强烈抗议。哈伯也因此在精神上受到很大的震动,战争结束不久,他害怕被当作战犯而逃到乡下约半年。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德国失败而告终。战后的一段时间里,哈伯曾设计了一种从海水中提取黄金的方案,希望能借此来支付协约国要求的战争赔款。此后,通过对战争的反省,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科学研究中。1933年哈伯因为希特勒上台后的反对犹太科学家的纳粹政策而离开了德国,1934年在瑞士逝世。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7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1 积分:2403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7/10/27 17:05:25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23 11:10:25 [只看该作者]

2)未能预测到后果的米勒。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20世纪40年代之前,当大面积虫害困扰农业生产时,人们曾经几乎束手无策,蝗虫、螟虫等已成为农业生产的大敌。瑞士化学家米勒(P.H.Muller,1899-1965)于1939年首次将DDT制成用以防治棉铃虫、蚊、蝇等的杀虫剂,并申请了专利。1942年正式投放市场。这种杀虫剂能够独死活者扑灭危害作物、果树、树木、仓储和环境中的昆虫等。

  从40年代以来,全世界都广泛使用DDT。首先,这项发明贝立即用于战争,为预防昆虫传播的虫媒传染疾病尤其是用于控制疟疾和伤寒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让千万参战的军人免受了疾病的侵扰。接着,DDT被广泛用于农业。因为消除了病虫害,农业大幅度增收,50年代末全世界大约有500万人因此免于饿死。

  米勒因为第一个合成了高效有机杀虫剂DDT,并广泛用于农业、畜牧业、林业和卫生保健事业,获得了1948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

  令米勒始料未及的是,DDT的危害也逐渐显露出来。首先,昆虫体内产生了强大的耐药性,导致用量大幅度增加;第二,稳定高效曾被认为是优秀杀虫剂的一个特征,而正是这种特征导致农药残留,残留的农药进入生物体内逐渐富集后浓度增加产生毒性,结果是包括人在内的食物链动植物又受到了污染,大量动植物以及人类本身因此而死亡。

  1973年1月1日,美国正式禁止使用DDT,中国也于1983年正式禁止使用。

  5、科技伦理的理想原则:五个统一

  从以上讨论可以得出,现代科学家对于因科技成果应用而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不应该回避而且也不可能回避,而应该采取积极影响和干预的态度,以保证科学成果的应用。

  实际上,伦理行为包括手段和目的的“利己”与“害己”或者“利他”与“害他”的选择[5]。对科学而言,所谓“利己”就是有利于科学、科学共同体的生存发展,所谓“利他”就是有利于科学以外的自然、国家政权、经济或者文化以及或它们关联的人类的发展。对科学家而,所谓“利己”就是有利于科学家自身及其研究课题、研究领域的生存和发展,所谓“利他”有利于科学家自身之外的科学领域、科学共同体以及相关联的社会环境的发展。

  无论从手段还是目的来看,科学和科学家都应该坚持“利己”和“利他”的和谐统一。因此,我们设想一个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的时候应该遵循以下科技伦理的5项理想原则,尽管坚持这些原则是非常困难的。

  1)利益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利益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研究首先是为人类谋福利的,把人类的利益作为评价和选择科技活动的准则。而这里的利益不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利益,而是全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人道主义原则要求任何科学研究要尊重、维护人的健康和生命,至少不危及和损害人类的生存、健康和安全。当利益主义与人道主义发生冲突时,科学家的选择是坚持不伤害原则:对明显的危及人道的科学问题不参与,对隐含的伦理问题提出警示。

  2)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人本主义要求科学研究首先以人为中心进行,人类是自然界的主人,人类生存的目的主要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自然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研究把自然界的生物和人类等同对待,把人类的“善”、“尊重”和“公正”等基本伦理原则扩大到生物界,主张重新确定人在自然界的位置。当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发生冲突时,科学家必须坚持适度和谐原则:在保证人类生存的前提下,科学家必须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生物的破坏,对遭受破坏的生物进行及时的保护。

  3)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统一。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但科学家是有国籍的。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是一国科学家的基本素质。爱国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研究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国际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当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利益一致时,科学家能够坦然从事科学研究。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科学家必须做出选择: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利益为代价,尤其是发达国家不能以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代价,强国不能以牺牲弱国的利益为代价。

  4)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统一。科技伦理要正确反映和体现个体与集体之间的这种辩证关系,一方面要承认个体的意义与价值,充分尊重个体的利益和权利,特别是个体生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必须肯定集体的意义与价值,坚决维护集体的利益和权利。要因时因地地估量各种具体情况,调节它们之间的关系,尽量使二者能够兼顾。科技伦理强调和坚持的是为最大多数人服务的原则,既包括在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一致时的多数人,也包括当两者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少数服从多数的那些多数人。

  5)现实主义和未来主义的统一。 现实主义者认为科学研究应该以人类目前的现状出发,首先是解决现实问题,未来主义要求科学研究要照顾到未来。现实主者义把人类目前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为未来是不可预测的。未来主义则强调这一代人应当关注下一代人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为代价。当现实主义和未来主义发生冲突时,科学家应该要坚持及时后补救原则:以现实的人类生存为第一要义,同时对破坏未来的种种后果提出预先的警示,并及时提供采取补救措施的技术路线。

注:
  1、除特别注明书名外,各章的篇头语都转引自宋建林主编的《智慧的灵光—世界科学名家传世精品》一书,改革出版社,1999年。

  2、例如,伦理涉及到人和自然,而道德只是涉及到人,也就是说伦理是一个包含道德、先于道德而存在的大概念,因此我们可以说生态伦理、太空伦理,但不能说生态道德、太空道德。

  3、转引自罗伯特·容克《比一千个太阳还亮——原子科学家的故事》,原子能出版社,1991年。P199。

  4、奥本海默著,胡新和译,《真知灼见——奥本海默自述》,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p179。

  5、王海明在《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一书中把人的伦理行为根据手段和目的的利己、利他、害己、害他划分为16大类型:完全利己、为己利他、害己以利他、损人利己、为他利己、完全利他、自我牺牲、害他以利己、利己以害己、利他以害己、害人以害己、利己以害他、利他以害他、害己以害他、完全害他。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返回版面帖子列表

伦理学批判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