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公义的方法去寻找平安,这就是遵从 神的旨意去做。人若非诚恳的说:‘让祢的旨意成就。’他就决不会有平安。倘他能真心说了这句话,平安就如潮水涌进他的心灵。这就是耶稣曾经试过的经验,祂进入客西马尼园的时候,心情何其紧张,汗流如血珠:但祂用公义的方法去面对问题,结果遵行 神的旨意,去接受一切的挑战,最后一切的烦恼事物都能根除净尽,而获致永恒的平安。
希伯来书作者用了许多字句来解释麦基洗德本身是没有族谱根据的。他以耶稣基督的祭司职任和亚伦的祭司职任作一对照。一个犹太人若不能证实自己是亚伦一脉相传的后代时,就决不能做祭司。当一个祭司结婚时,若那个新娘是祭司的女儿,她必须把四代的族谱交出查验;若她不是祭司的女儿,就要追查五代的族谱了。这真是使人难以置信的事。但犹太人的祭司职位的确是根源于一个繁复的族谱,而个人的品德是不大计较的。但耶稣是一位真正的祭司,祂与别人不同,祂的祭司职位,不是因承袭而得来的,这完全是因为耶稣个人的崇高品格而担当这职位的。
希伯来书在这里用了几个很出奇的字,无族诸──agenealogetos,据我们所知,古希腊作家从来没有用这个字的。作者为要强调耶稣的身分,不是靠族谱承袭这职位,在急迫中自己创出一个新字来。他又说麦基洗德无父(apator)无母(ametor),这两个字也是十分有趣的。在当时的希腊世俗社会里,这两个字有一定的用法,就是描写那些无家可归,流荡下贱的人,没有祖宗的人,通常是受人鄙视的。在同时代的希腊古卷中,若记载着父亲不详这个字时,是含有法律意味的,通常是注在人的出生纸上,这个人就是私生子了。例如:‘嘉理蒙(Chairemon)──apator──父亲不详,母亲姓名:斐斯(Thases)。’
我们觉得很希怪,为甚么希伯来书作者会引用这几个字来表达他的信息呢?基督徒作家不单止盼望能救人的灵魂,也要解闻日常用字的含义。由此可见希伯来书作者苦心孤诣,他搜索一切的字义,企图用来表达出一个真理,证明耶稣的权柄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祂自己。
麦基洗德的伟大(七4-10)
希伯来书作者在这段经文中证明麦基洗德祭司职任比普通的利未祭司更伟大。他用‘十取其一’的例,来说明昔日亚伯拉罕把自己掳掠的胜利品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这个例子清楚的记载在民数记十八章廿一至廿二节中。 神吩咐亚伦,利未族人在应许之地不许领有土地,因为他们专责在会幕里事奉耶和华,所以其它族人必须把所有的产物十分之一交予他们:‘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了酬劳他们。’
希伯来书作者举出五点,比较麦基洗德和利未的祭司职任。(一)利未族取以色列其它各族十分之一,是一种特享的权利,麦基洗德虽然不是利未族人。但亦从亚伯拉罕的手中取了十分之一。(二)利未族人向自己的众子民取十分之一,但麦基洗德是一个陌生人,况且他不向任何普通人拿取,而是向他们本族的伟大族长亚伯拉罕取这个十分之一。(三)利未人是根据律法去拿取十分之一,但麦基洗德则靠自己的本事,并不须要遵循律法。(四)利未人的生命是会朽坏的。但麦基洗德则永远活着。(五)作者引用这点时,似乎觉得不大好意思,而向读者致歉的,他说利未人是亚伯拉罕的直系子孙,故当亚伯拉罕给予麦基洗德十分之一时,利未人已经在亚伯拉罕的身体里面了。换句话说,利未的子孙已给麦基洗德十分之一了。这点听来有些过份,但读者是明白他的用意的。
其实这种说法却存着一个千古不易的真理的!人的行为往往会影响,或传给自己的子孙的。人的劣根性,有时藉着遗传而留给下一代。人做了不道德的事,祸延子孙,或者使他们天生残缺。同样倘若他是个有道德品格的人,子孙后代也会承受福祉的。希伯来书作者认为亚伯拉罕的行为同样也会影响利未人的。这种犹太人拉比式的辩论似乎有些古怪,但其中却见到一个真理,人不是独立生存的,他自己的事也会延续在自己的子孙后代的。
新祭司和新方法(七11-20)
当我们读这段经文时必须谨记希伯来书作者的宗教观念。他认为宗教的目的是引导人到 神的面前如同朋友一样,中间没有隔膜的。旧的犹太宗教用两种方法去建立人和 神的团契。一是顺从律法;人遵守律法,就是 神的朋友了。二是当人不能完全遵守这个律法时;于是用献祭的制度作为补救的办法。换句话说,当人破坏律法,他就必须按着规定的献祭去弥补这个破口。希伯来书作者说,他们是守利未祭司律法的子民,他的意思就是说,若果没有利未的献祭方法去赎罪时,整个律法制度都会崩溃。但事实上,利未的献祭制度已经失去了它的效用。所以必须有一个新的祭司制度来替代那个旧的,而这个新制度的唯一适合人选,应该由麦基洗德等次之后的祭司去担当。
他说新的祭司和旧的不同,因为新的祭司职任不是靠血肉之躯,而是倚靠那不能朽坏的生命力量去建立的。作者所指的就是旧的祭司职任规则完全是按身体和外表而订定。做祭司的首要条件是亚伦的纯洁直属后裔。这规则又列明一百四十二款身体上的瑕疵,用来否定祭司的资格。其中有些可以在利未记二十章十六至廿三节里见到的。按立祭司的礼仪记载在利未记第八章里。(一)他必须全身沐浴接受礼仪的洁净。(二)穿上四件利未祭司的袍服:包括垂至滕头的麻布短裤;披盖全身的长麻布;披盖胸前的衣带和盖头的软帽。(三)用油膏立为祭司。(四)用祭物的血涂在右耳尖,右拇指和右大脚趾上。换言之,整个礼仪的程序都和祭司的身体外形有关系的。在他按立之后,又需要沐浴和用油膏抹多次;照着规矩去剪发。由始至终,也是和祭司的身体有密切的关系的。所以祭司的个人的品格,才干和德行并不重要。但新的祭司则全赖祂自己不能毁灭的生命而设立。基督不靠身体外形,而靠自己的身份作了这位新祭司。这当然是一个革命性的新观念。那外在繁复的仪式不再起甚么作用;内在的价值才是新祭司的必需条件。
还有一点重大的改变,而且是牵涉到新祭司的基本内在含义的。律法制定所有祭司必须出自利未支派的;必须是亚伦的直属后裔,但耶稣却属于犹大支派。所以,毫无疑问而证明了耶稣,伟大而尊贵的祭司职任废除了旧的律法。废除(athetesis)这个字可以解作废除和约;废止诺言;删除名册上的名;法律或规则宣布失效。从此那繁复琐碎的律法礼仪,因耶稣带来的新祭司制度而全部扫除。
最后,耶稣能完全做到旧的祭司职任所做不到的事。──祂把我们引领到 神的面前。祂怎能做到这点呢?原来阻挡人到 神面前有两件事;(一)恐惧:若人恐惧 神,就不能到祂面前。耶稣把 神无比的爱启示给人类,祂称 神为‘阿爸父’。因此恐惧完全消失了。祂让我们知道 神双手伸开欢迎我们,而不是惩罚我们。(二)罪恶:耶稣在十字架上一次过献上完全的赎罪祭,是为我们的罪而献上的。从此恐惧不存在人间;罪已被征服;通往 神的路敞开了。
更伟大的祭司职任(七21-25)
希伯来书作者继续举出两个例证,叙述照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任是 神起誓而确立的。
第一、作者强调 神亲自起誓而确立照着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任,但普通的祭司职任却没有。引述的经文是记载在诗篇一百一十篇四节,‘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关于 神自己起誓的观念实在是非常出奇的。许久以前,斐罗有见及此,而提出一个解释, 神之所以要起誓,完全因为人的说话并不可靠;若 神起誓,则可以保证祂的话是真实的。本来 神从来不需发任何誓言,因为祂自己的话决不会是虚假的。所以若果 神真的为自己的话而发誓言的话,这句说话,必定极为重要。由此看来,普通的祭司职任会随着时间而消逝,但耶稣基督作祭司的职任,却因为 神发誓保证而永远长存,决不会消失的。
既因 神起了誓,耶稣使成了一个更美之约的中保。我们必须谨记,祭司和宗教的功能是要替人打开通往 神的路,现在我们先查看这个约字应作何解,稍后才详细分析。约就是双方同意的事情;立约的一方必须忠诚谨守履行诺言,而另一方亦须照样去行。
在古时候,以色列民曾和 神立了一个约,若他们忠诚遵守 神的律法时,就可以永远保持与 神的友好关系。这个约的始末,是记载在出埃及记廿四章一至八节里。当时摩西向人民宣读 神的律法;接着 神的子民回应说:‘ 神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廿四7)。旧的约视乎听命;当 神的子民毁坏了律法的诫命时,唯有藉着祭司的献祭,才能回复原来的约。
耶稣做了新的和更美好的约的中保,把人和 神的关系带进一个新的领域。旧的和新的约有甚么不同呢?旧的约建立在律法、公义和遵从上;新的约建立在耶稣基督的爱和完全的献祭上。旧的约视乎人的行为;新的约在乎 神的爱。
希伯来书作者说耶稣是新约的中保(egguos),到底有甚么意义呢?中保是给予别人安全的保护,譬如银行的透支担保,法庭的安全担保──担保犯人能够出庭受审。故此中保就是用信实履行承诺的担保人。
希伯来书作者的意思就是在这里。若果有人问:‘人怎样知道旧的约已失去它的功能?人又怎样知道通往 神的路不靠人的行为,而在乎祂迎接我们的大爱呢?’扼要的说,它的答案是:‘耶稣基督保证必会如此的。祂的信誉保证人若听祂的话, 神的大爱必然临到他的身上。’我们必须相信,当我们看见耶稣的大爱时,也就是亲眼看见 神。
第二个引证,希伯来书的作者认为耶稣的祭司职任比旧的更伟大,因为旧的祭司职任没有永恒性。旧的祭司死后,再由新的去补替;但耶稣却是永恒的。在这段论述中作者用了几个很难翻译的字,这些字的含义亦强调出耶稣的地位,是不能忽视的。
作者说耶稣的祭司职任是长久不更换的(aparabatos)──这个字涉及法律上的含义。它的意思是不可更换的,犹如法官判决的案件,任何人都不能更换。它又可以解释作不能调换,譬如属于某人的东西,人不能随意更换在别人的名义上。迦伦(Galen)曾说这个字的意思尤如不能改变的科学定律,整个宇宙都依附着它的定律而运行。希伯来书作者用这个字来表达耶稣的职任,强调它是不能取替和更换的,祂就是支持维系整个宇宙运行的永恒力量。耶稣现在和将来都一样是到达 神的永恒的通路。另一个字是永远长存(paramenein)。这个字的动词有两个特别意义的:(甲)继续留任──耶稣的职任永远是引导人类到 神面前,这个重大的责任只有祂一个人才能担富,从来没有人可以取替祂的。(乙)继续以仆人的身份来事奉──拿先斯的贵钩利(Gregory of Nazianzen)在他的遗嘱上用这个字注明他的女儿必须依附事奉母亲,直至她离世为止。有一古卷用这个字描写一个女童因为欠债而需要在店中继续工作三年。在另一古卷中,有人用这个字去叙述一个学徒因为逃学,而必须在师傅的工场继续服役(paramenei)数天以作补偿。希伯来书作者用了这个字,指出耶稣的祭司职任是永远继续留任作祭司,并且为人类作事奉。所以祂是一个完全的救赎主。祂在地上服事人,并且为人舍命;在天上永远的代我们祈求。祂是永久作祭司的,永远开启人类和 神友谊的通路,永恒的作了人类最伟大的仆人。
我们需要的大祭司(七26-28)
作者的思想仍然集中在耶稣作大祭司这点上。他引用几个意义深长的字和词语来申述这位大祭司。
(一)耶稣是圣洁的(hosios),在使徒行传二章廿七节及十三章卅五节分别看见这个字用在耶稣的身上。启示录十五章四节和十六章五节也用这个字来描述那荣耀的主。提多书一章八节用这个字在当时的监督身上。提摩太前书二章八节,形容一双圣洁的手,向 神祈祷。在这些经文中,有一个共同的见解。就是圣洁的人必定是忠心向 神负责的人,他们是向 神而不是向人交待的。圣洁的人在 神面前完全纯洁。所以圣洁是最宝贵的美德。
(二)耶稣是无邪恶的(akakos),无邪恶的人就是完全美善的人。通常这美德是在待人接物的时候反映出来的。司葛脱爵士(Sir Walter Scott)很诚恳的承认,他的一切作品从来不会败坏人的道德或动摇人的信仰。‘无邪恶的人’心地是清洁的。他的行藏举止在人面前是有消毒抗菌的作用的,他扪心里只存着 神的慈爱和恩典。
(三)耶稣是无玷污的(amiantos),完全无玷污的人才能到 神的面前。有瑕疵的动物是不能献祭给 神的;玷污的人亦不能接近祂;只有完全无玷污的人才有资格和祂亲近。
(四)耶稣和罪人不同,──这并不是说耶稣不是一个常人。祂和罪人不同这是指祂在一切试探当中,能逐一把它们战胜,并且自己没有犯罪。祂与其它的人不相同,是因为祂能完全发挥祂的人性,达至善最高的境界。
(五)耶稣高过诸天──这句话表示祂尊贵的地位。上一句描述祂的完全人性,这句话则描述祂的完全神性。祂在人群中以人的姿态活着,但亦同时被提升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边。
希伯来书作者现在又从另一角度,去证实耶稣的祭司职任比普通的利未制度更伟大。他说利未的祭司本身是个罪人,所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然后去替别人献祭赎罪。
希伯来书作者的思想是集中在‘赎罪日’,照他们的宗教规则,唯此一天,大祭司亲自替所有的子民行此庄严的仪式,平素日子的献祭是交由其它祭司去处理的。
赎罪日的第一件事就是大祭司亲自献上自己的赎罪祭。他必须洗手和脚,穿着华丽的祭司礼服,以无瑕疵的麻布裹身。献上用自己私蓄的钱买来的公牛。他按手在牛的头上,表示自己的罪移到牛的身上,然后忏悔说:‘主 神啊,我为我自己的罪孽过犯,和罪恶,并为自己和我的一家恳求祢,把一切在祢面前所犯的罪污完全遮盖。’
利未人最隆重的祭礼就是大祭司亲自献上自己的赎罪祭,然而耶稣却不需要这个,因为祂自己没有犯罪。利未的大祭司以罪人的身份替别人献祭,但耶稣却是 神的儿子,并没有犯罪,而祂把自己献上,为人类作祭物。利未的大祭司是根据律法而选派,但耶稣的职任是由 神起誓而确立。并且因为耶稣靠着本身的尊贵和伟大,是 神无罪的儿子,才有适当的资格配得起担负从来没有人可以做得到的大祭司职任。
现在希伯来书作者仍然照着他的写作习惯,先确定了他的论据,说明耶稣把自己献上作祭物。整个祭礼都是集中在两个目标,就是祭司和祭物的身上。希伯来书作者花了很冗长的篇幅去证实耶稣就是那完全的大祭司,现在转而证实耶稣也是那完全的祭物。因为耶稣是那完全的大祭司一次过把自己当祭物,献上完全的祭,所得的结果就是只有耶稣一人才能够打开通往 神的路。
我们得承认作者的辩论兜了许多圈子,使我们不容易明白,因为我们早已忘记了这些旧约的祭礼仪式和内蕴的意义。但它的结论带来的真理却是很清楚的。人寻找通往 神的路;但罪在中间成了堵塞的阻隔;人除非能到达 神面前,否则他就永远不能憩息;现在只有耶稣一人作了众人的大祭司,才可以为我们献祭,打通人与 神交往的路。――《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