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放弃
坚守信仰、忍耐到底,便会得到奖赏。神从来没有应许过基督徒的一生是一条容易走的路;保罗反倒常常提醒我们,必须为生命确立目标和计划,因为日子将会困难重重,撒但也会攻击我们。但是,忍耐到底会为我们带来奖赏──这是神必定成就的应许。
目的 |
计划 |
奖赏 |
参考经文 |
·竞赛到底,以至得胜。 |
·除去一切缠累你的东西。 |
·获得天上永存的冠冕。 |
林前9:24-27 |
·向着目标直跑。 |
·克制及锻炼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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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为行善而感到厌倦。 |
·顺从圣灵而撒种。 |
·获得永生。 |
加6:7-10 |
·不绝望,不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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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一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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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 |
·应用神给你的全副装备。 |
·站立得稳固,抵挡撒但的诡计。 |
弗6:10-20 |
·恒切祷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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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工作,做神愿意你做的。 |
·忘记背后,努力面前。 |
·神所呼召你得的奖赏。 |
腓3:12-14 |
·把真理交托给那些能够教导别人的人。 |
·如同士兵忍受苦难,不受世上事物缠累。 |
·我们会与基督同活,并且一同审判万民。 |
提后2:1-13 |
·即使在信心软弱的时候,也要靠基督的恩典刚强起来。 |
·遵守主道,如同运动员按规矩竞赛。 |
·祂永远信实不变,并遵守祂曾应许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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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勤工作,像农夫般为收成而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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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刻的抉择
我们要考虑 ...... |
参考经文 ( 林前 ) |
这是否帮助我见证基督? |
9:19-22 |
我背后的动机是否帮助别人认识基督? |
9:23;10:33 |
这是否竭尽我所能? |
9:25 |
这是否违反圣经某项明确的教训,以致使我犯罪? |
10:12 |
这是否最佳或最有利的抉择? |
10:23,33 |
我是否只想到自己,或者也真正关怀别人的需要? |
10:24 |
我是以爱心为事,还是自私自利? |
10:28-31 |
这是否荣耀神? |
10:31 |
这会否引致他人犯罪? |
10:32 |
我们每天都要作无数的抉择,绝大部分都是无关对错的──例如你吃甚么、穿甚么。但我们也经常面对一些有重要后果的抉择,对此我们不想犯错,也不愿导致别人犯错。那么,在作这类抉择之前就必须慎重考虑了。
复活的身体
现在的身体 |
复活的身体 |
必朽坏的 |
不朽坏的 |
羞辱的 |
荣耀的 |
软弱的 |
强壮的 |
血气的 |
属灵的 |
属土的 |
属天的 |
我们皆有身体──每个人的身体从外表看来都有不同,有不同的能力和弱点。但既然都是血肉之躯,就有许多共同之处。现今所有信徒都得着神的应许,死后有永生并且好像基督那样,有复活的身体。( 林前15:49)
教会纪律
教会无论在任何时间,都要对犯了罪的会友执行纪律处分。但必须谨慎、坦诚并以爱心来执行。
一·情况:
1. 有些人犯罪,是无意的过失,或属私人性的。
2. 另有一些人犯罪,是公开的,或是有意识的、故意的。
二·一般步骤:(参太18:15-17)
1. 私底下向犯罪的弟兄姊妹指出他的过失。
2. 若他不听,就找一或两位见证人与他再谈。
3. 倘若他拒绝接受,那就将整件事交给教会处理。
三·特别行动:
当以上的步骤都做过以后,如果他仍不听,便应该采取以下的行动:
1. 拒绝与那犯罪者相交(参林前5:2-13)。
2. 教会表达一个整体拒绝的立场,倘若他愿意悔改,就要饶恕和安慰他(参林后2:5-8)。
3. 不可与叛逆者继续相交来往。如果你必须与他交谈,就视对方为一个需要警告的对象来与他对话(参帖后3:14-15)。
4. 当两次警告无效之后,将对方开除会籍(参多3:10)。
哥林多与以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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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在他的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在以弗所逗留了三年,写了这封信给哥林多教会。哥林多和以弗所是在爱琴海两岸的两个重要港口。这封信可能是由提多从以弗所带往哥林多的(参林后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