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见与确信(九13-17)
不可避免的麻烦终于发生。因为耶稣和泥开瞎子的眼睛那一天,碰巧是安息日。根据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看法,耶稣至少在三方面违犯了安息日的律法。
(一)耶稣和着泥巴开瞎子的眼睛,犯了安息日不可工作的规定。那怕是最小的动作,也算是工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有如下列:“安息日不许加添灯油,或把灯芯放在油里”、“为了节省灯油或灯芯,在安息日把灯火吹媳,是有罪的”、“安息日不可穿附有钉子的草鞋行走”。(钉子被视为有重量的物品,安息日带着有重量的东西是违犯传统的规定)。安息日不许剪指甲,不许拔头发或胡蒙。在这种观点之下,耶稣和着泥巴就是作工,违反了安息日的律法。
(二)安息日不许治病。只有在一个人生命垂危时,始得在安息日施用药物。然而医疗的范围,也只限于勿使病情恶化,但不许把病治好。比方说,牙痛不许用醋;跌断四肢,不得接合。“人的手或脚,骨节脱位,不许把冷水倒在其上”。显然,那生来是瞎眼的人,并无生命的危险;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他,是触犯了律法的规定。
(三)传统很清楚的规定:“安息日吐唾沫,数量不得超过敷盖眼脸的范围。”
法利赛人是典型的特殊人物,每一时代都有这一类人,他们对那些宗教观念未尽与他们相符的人一律加以攻击。认为只有他们的表现,才是服事 神最好的方式。可是法利赛人当中也有人观点不同,他们不相信罪人能行这样的神迹。
他们把从前瞎眼的人,带到法利赛人那里查验。人家问他耶稣是怎样的人,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是个先知。”旧约的先知,必须藉着所行的奇事,作为身分的凭据。摩西藉着他所行的奇事(出四1-17)向法老证明他确实是 神所派的使者。以利亚做出巴力的先知做不到的事,证明他是真神 神的先知(王上十八)。这个人可能是想起这些事,才断言耶稣是个先知。
再说,这个人是有道德勇气的人。因为他深知法利赛人对耶稣所采取的态度和立场。他知道,如果站到耶稣这一边,他会被赶出会堂。然而,他毫无顾忌地为耶稣作见证,像是说:“由于他在我身上所做的,我绝对相信他,绝对要站在他这一边。”这人的见证和坚定的立场,实在是我们最好的榜样。
法利赛人公然挑战(九18-34)
在所有的文学作品中,以本段经文对人性的刻绘最为生动。约翰藉熟练和清晰的笔触,使得这些人物栩栩如生,就像在我们面前一样。
(一)我们先看到瞎子。法利赛人的顽固激怒了他。他说:“你们怎样说这个人都行,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基督徒的共同经历,就是许多人不懂得怎样用正确的神学语言,来说明他所相信的耶稣到底是谁。然而瞎子见证了耶稣在他心灵和身上所成就的一切,别人虽然不明白他所想的,却体会得出他的心境。其实,我们爱耶稣,比爱关于耶稣的理论更重要。
(二)我们也看到瞎子的父母。他们在态度上很不合作,也显得很害怕。会堂当局一项有力的武器,就是把人赶出会堂,使人失去和 神的百姓来往的机会。远在以斯拉的时代,有个训令谓凡不遵当局(即首领和长老)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拉十8)。耶稣也警告他的门徒:“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路六22)“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 神。”(约十六2)耶路撒冷的官长中却有好些相信耶稣的,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约十二42)。赶出会堂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终生的(the cherem),一个人终生彼逐出会堂之外。这种人当着众人的面受到咒诅,因此永远和 神和人隔绝。另一种是短期被赶出会堂。比方说,被赶出会堂一个月,或其它的期限。犹太人也怕这种惩罚,因为他们认为此种刑罚,不但是和会堂隔绝,也和 神隔绝。我们由此了解,何以瞎子的父母说,他们的儿子已经成了人,可当法定见证人,回答一切问题。法利赛人已经狠狠地恼怒耶稣,他们随时准备藉教会的权柄来对付他,藉教会的法律程序以遂报复的目的。
(三)我们也看到一些法利赛人。他们起初不相信那人就是瞎子。换句话说,他们以为这是耶稣和这人设好的圈套,欺骗众人说这是一个神迹。他们也相信假先知能藉着假神迹来达到私人的目的(申十三1-5警告人民莫受假先知行出的假神迹迷惑,去敬拜假神)。所以,法利赛人继续威吓这个人,对他说:“你该将荣耀归给 神,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将荣耀归给 神”是犹太人诘问时常用的句子,意思是“在 神的名和在 神面前诚实地说”。约书亚为以色列人所遭受的不幸,诘问亚干的罪状时说:“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在他面前认罪,将你所作的事告诉我,不要向我隐瞒”(书七19)。
由于法利赛人还无意接受那人的见证,因此甚为恼怒。其实那人说:“耶稣行了奇事;他能行出奇事,证明 神听了他的祷告; 神既然不听罪人的祷告,足见耶稣不是罪人。”这是圣经上的基本观念,因为旧约说, 神不听罪人的祷告。约伯提到伪善者时说:“患难临到他, 神岂能听他的呼求”(伯廿七9)。诗人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六十六18)。以赛亚听见 神对罪人说:“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的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赛一15)。以西结提到 神对不听从他的人说:“我眼必不顾惜,也不可怜他们,他们虽向我耳中大声呼求,我还是不听”(结八18)。相对地,犹太人相信义人的祷告必蒙主垂听。“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卅四15)。“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诗一四五19)。“耶和华远离恶人,却听义人的祷告”(箴十五29)。这人以前虽然眼瞎,但说起话来,却令法利赛人无词以对。
法利赛人既然词穷,他们怎么办呢?第一,“他们就他”;第二,他们污辱他,说:“你全然生在罪孽中”,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人在出生以前既已犯罪。第三,他们诉诸暴力,“于是把他赶出去了。”
我们时常会和别人有不同的意见,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不过谩、侮辱、暴力一旦进到言谈之中,就成为了恶意的争论。如果在言谈之中,我们取剧烈手段、动怒或说不雅的话,只是证明我们理屈罢了。
启示与定罪(九35-41)
本段开头含有两个重要的属灵真理。
(一)耶稣寻找这人。屈梭多模(Chrysostom)说:“犹太人把那人赶出会堂;会堂的主却找到了他。”如果一个人所作的基督徒见证,使他受到同胞的排斥,结果反而让他更接近主。任何人只要忠实于基督,主也必以信实待他。
(二)耶稣向这人启示,他就是实于主的人,常常会得到启示;凡对主忠实的人,主必向他作彻底的启示。虽然忠实于主,往往会受到逼迫,或遭人排斥;但其报赏却是与主更为亲近,更深地认识主的奇妙。
约翰用两个他最喜欢的观念,作为这段故事的结束。
(一)耶稣为审判到这世上来。一个人遇见耶稣的时候,就等于面临审判。如果他不喜欢耶稣,不赞美他,不爱他,那么这人就为自己定了罪。如果他仰望耶稣,对耶稣的呼召有反应,并亲近他,那么这人就走在 神所喜悦的道路。凡是自觉看不见,而希望看得更清楚更深入的,主使开他的眼睛,让他明白更多的真理。凡是自认甚么都知道的人,就等于不知道自己看不见,是真正的瞎子,这样的人没有希望,也没有救药。一个人必须认清自己的弱点,才可能变为强壮。一个人必须知道自己不懂,才可能追求新的知识;一个人必须晓得自己有罪,才可能蒙主赦免。
(二)一个人懂得越多,面对面见到主时,却不认得他,就越容易受到定罪。假定法利赛人是无知的,他们则还不至于被定罪。他们之所以被定罪,是因为他们懂得多,也自认看得很清楚,事实上,他们面对面见到 神的儿子,却又不认得他。一个人权力多,责任也大,这乃是人生的法则。
大而又大(九章)
在我们讨论下一章之前,我希望各位把这宝贵的第九章,从头到尾好好地再读一遍。如果我们很细心地读,就会注意到那个瞎眼的人,对耶稣的认识是逐渐进步的。而这三阶段的境地,又一个比一个更高。
(一)起初他称呼耶稣为一个人。“有一个人名叫耶稣,开我的眼睛”(11节)。起初他只认为耶稣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从来没有碰到一个人能做出耶稣所做的事;因此,他认为耶稣高人一等。
有时候我们也只是想到耶稣的人性。在世界的伟人之中,耶稣占有一席之地。任何记述动人生平的文选,耶稣的生平必然会被收录在内。在任何世界文学名着里,一定也会提到耶稣的比喻。莎士比亚笔下的安东尼(Mark Antony)提到该撒(Julius Caesar)时,称道:
他一生谦和,身上具备所有优点
宇宙肃然起敬对世人说:
请看这个不凡的人!
尽管我们不敢确定别的,然而耶稣是人上人这一事实,则毫无疑问。
(二)他后来称呼耶稣为先知。法利赛人问他:“这人既然开了你的眼睛,你说他是怎样的人呢?”他回答:“他是个先知!”(17节)先知乃是代替 神说话的人。阿摩司说:“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摩三7)。先知与 神十分亲近,对 神了解甚深。我们若读到耶稣所说的话,不禁要说:“他是个先知!”尽管我们不敢确定别的,但我们敢说,世人若遵行耶稣的教训,则无论是个人的,社会的,国家的,国际间的问题,都可迎刃而解。若要挑还一个配称作先知的人的话,耶稣就有这项资格。
(三)最后他竟承认耶稣乃是 神的儿子。他发现人的类属无法很适当地形容他。拿破仑(Napoleon)有一次和几位朋友在一起,其中有人评论耶稣谓他只是一个伟人罢了。拿破仑说:“诸位,我对人了解得太多了,我敢说耶稣不只是一个人。”
如果耶稣基督是人
仅是一个凡人─我宣布
在所有世人当中,我愿忠心于他
且永远忠于他。
如果耶稣基督是神
且是独一的 神──我立誓
无论在天堂或地狱,
陆上、海洋或空中,我都要追随他!
耶稣真是奇妙,我们越认识他,他就越显得伟大。然而人际间的关系却不是这样,我们对一个人认识得越深,就越发现那人的缺点和失败;我们对主认识越深,就越发现他神奇伟大;不但在有限的时间如此,在无限的永恒里也是如此。──《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