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解的危机(Ⅰ)(八21-30)
本段是约翰福音以特殊手法所记载的言论和争辩,极难说明,也不易理解,蕴藏着许多思绪在内。开头耶稣告诉他的仇敌他行将离开;待他走后,他们会感到怅然若失,然后开始寻找他,却找不到。这是真先知的说话语气。提醒我们以下三件事:1.有些机会来时,若不及时把握,以后机会不会再来。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接受基督为救主,不过这种机会可能遭拒绝或错失。2.本段经文暗示一项真理;生命和时间极其短暂。在我们被分配到的某一段时间内,必须赶紧决志归主。由于我们能够决志的时间相当有限─没有人确知它真正的限度,所以决志归主最好的时间乃是现在。3.正如人生有机会,所以也有审判。机会越大,它向我们招手的姿态也越明显,次数也多,如果我们拒绝或错失这许多机会,我们所受的审判也会越大。本段经文,提醒我们注意机会的荣耀,和能够由我们去把握的时间极其有限。
耶稣说他行将离开,是指回到父那里和祂的荣耀中说的。那个地方正是他的仇敌所无法跟从的,因为他们三番四次的反抗和拒绝主的邀请,而自绝亲近 神的门路。他的仇敌听了耶稣这样说,祗把它当作嘲弄的笑柄。耶稣说他去的地方是他们无法跟从的,他们以为耶稣可能是想自杀。根据犹太人的想法,地狱最深之处是保留来收容自杀的人用的,他们很亵渎地说:“他大概是想自杀,他将滚到地狱极深之处;我们当然不能,也不愿跟随他到那鬼地方去。”
耶稣说,如果他们继续拒绝他的遨请,便会死在自己的罪中。这也是先知的惯用语气(参阅结三18;十八18)。请注意所涉及的两件事:1.罪这个字是hamatia,原与射击有关,字面的意思是指并未击中目标。凡是拒绝接受耶稣作他个人救主的人,都等于未能把握到人生的目标。既然未能实践人生的理想;便不可能进到和 神同在的更高生命之境。2.罪的本质就是人和 神隔离。亚当第一次犯罪后,就本能的躲避 神的面(创三8-10)。死在罪中的人,就等于死于与 神为敌的情况中;至于接受耶稣的人,早已与 神同行,死亡对他来说,就像是一扇门,让他与 神更为接近。凡拒绝耶稣的人,必然不认识 神;凡接受耶稣为主的人,就是 神的朋友,因此便永远不会遭受到死亡的威胁。
不理解的危机(Ⅱ)(八21-30)(续)
耶稣接着又举出一连串的对比。他的仇敌是从下头来的,他是从天上来的;他们则属这个世界,但他是不属这世界的。
约翰经常提到世界,这个字是Kosmos,他用这个字完全按他自己的独创用法。
(一)Kosmos与天上相对。耶稣是从天上进到世界来的。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约三17)。他不属这世界,而他的仇敌则属这世界(约八23)。世界是我们这会改变和过渡的生命现时居住的地方;世界是完全属人的,而天上则完全属神,两者正好相对。
(二)然而世界并非与 神隔离。最主要的理由乃在于它是 神造的(约一10), 神藉着祂的话创造了世界。世界和天上即使有那样大的差距,其实,两者之间并无鸿沟隔着。
(三)再说,世界乃是 神所爱的对象。 神爱世人(原文作世界,下同),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三16)。世界和天上尽管不同,然而 神并未撇弃它;世界是 神所爱的对象,也是 神最珍贵的礼物的受益人。
(四)可是世界本身却有一些问题。世界是盲瞎的;因创造主到世界来,世界却不认识他(约一10)。世人也不能接受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7)。世人也未曾认识公义的 神(约十七25)。世界和 神作对,也敌视世人。世界敌视基督和他的信徒(约十五18-19)。由于世界的敌视,信主的人在世上必然有苦难(约十六33)。
(五)由此我们得到一连串奇怪的事实。世界虽与 神隔离;然而世界跟 神之间并无鸿沟存在。 神创造世界; 神爱世界(或作世人); 神差祂的儿子进入世界。可惜世界却是盲瞎的,对他怀敌视的态度。
可能的结论祗有一个。蔡斯多顿(G. K. Chesterton)曾说,有一件事对人来说是确实的─那就是人现在的样子绝不是被造时的初衷。有一件事对世界来说是确实的,世界也不符 神造它的本意。莫非是出了甚么问题!其症结就是罪。罪使世界与 神隔离;罪使世人不认识 神;罪使世界敌视 神。
于是 神差祂的儿子进入这发生问题的世界;基督降世的目的就是为了医治。他带来饶恕、洁净;也带来力量和恩典,让世人表现应有的样式,让世界也恢复应有的样式。不过人可以拒绝他的拯救。医生告诉病人,某种药物可以治愈他的病症;还明白地警告说:若不听信,可能会有生命的危险。耶稣正是这样警告世人:“你们若不相信我是 神差派来拯救你们的那一位,就会死在罪中。”世界的确有了问题──人人都看得出。惟独相信耶稣基督是 神的儿子,顺服于他完全的智慧,并接受他作个人的救主,始能治愈个人和整个世界。我们都很清楚地看见那伤害世界的病症;现在既然有了特效药物,就看我们是接受治疗呢或拒绝它。
不理解的危机(Ⅲ)(八21-30)(续)
新约圣经没有比约翰福音八章廿五节更难翻译的经文了。几乎没有人真正懂得希腊文原来的意思。它可以解释为:“就是我从起初告诉你们的”(标准修订版)。亦可解作:“我就是我所告诉过你们的信息本身”、“我告诉过你们,我就是起初的”、或摩法特(Moffatt)所译的:“我曾告诉你们的是甚么呢?”但我们似乎也可译为:“现在我所告诉你们的,只不过是一个开端。”如果我们如此翻译,本段经文指出,能够从三方面去了解基督的真谛。
(一)从十字架去了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又给高举起来,我们才真正了解他。从十字架知道爱的包容性和彻底性。
(二)从审判的工作去了解。他还有许多审判的工作要做。现在暂从外表上看,他只像拿撒勒的木匠;但有一天,人们会认识他乃是审判主,而真正了解他。
(三)从他实践 神的旨意去了解。耶稣说:“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一般人不管多好,他们对 神的顺服不过是断断续续的。然而耶稣是彻底的、完全的和未曾间断的顺服 神。到那一天,人们就了解到耶稣正是 神旨意的化身。很少有新约圣经的经文对门徒作如此彻底的描述。
真门徒(八31-32)
(一)门徒始于相信。所谓“门徒”就是一个人从接受耶稣所说的为“真实的”那一刻开始,相信耶稣所说关于 神的爱、关于罪的可怕、关于人生的真实意义等真理。
(二)门徒时刻不离开耶稣的教训,包括以下四点:
(1)经常领受耶稣的话,有人说,约翰布朗(John Brown)讲道时,往往会稍停片刻,像是在听某一个人的声音。基督徒终其一生都在聆听耶稣的声音,除非确知主的旨意,否则不随便作决定。
(2)经常效法耶稣。门徒(mathetes)在希腊文的本义,是指学习的人。基督徒必须穷其一生效法耶稣。基督徒一旦不愿效法基督,便不能再算是门徒了。
(3)经常深入思索耶稣所说的话。从来没有人一听见或一读到耶稣所说的,就彻底领悟。一本永垂不朽的书和一本寿命极其短暂的书,差异即在于我们对于后者,读过一次就不想再读;而对于前者,我们乐意再三地主钻研它。不离开主的教训,即指不断研究、思索主所说的话,去把握、了解其中那更深的意思。
(4)经常顺服耶稣的话。我们钻研主的话,非为满足我们的学术欲望或知识的领悟,而在于认识甚么是 神要我们做的。门徒是一个学习的人,其学习的目的,就在于遵行。耶稣所带给我们的真理,都是让我们去付诸行动的。
(三)门徒能认明真理。跟从耶稣学习就是学习真理。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甚么是真理?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过耶稣所带来的真理,指示我们人生的真价值。每一个人所必须(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回答的根本问题是:“我的生命应当为甚么目标而奉献?为事业?为囤积物质产业?为享乐?为服事 神?”从耶稣的真理,我们乃能辨明何者重要,何者不重要。
(四)门徒得以自由。“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服事 神是完全的自由。”作门徒可以获得四项自由:1.免除恐惧。人一旦作门徒就不再单独行走,他永远跟耶稣同行,因此不再有惧怕。2.免除自我的束缚。许多人承认,带给自己最多麻烦的人就是我们自己。你我也许会作这样绝望地自白:“我无法改变自己,我试过了,但并末成功。”然而耶稣的同在和他的能力足以改变我们成为一个全新的人。3.免除别人的束缚。许多人因怕别人所说的和所想的,而因此受制于他人。韦尔斯(H. G. Wells)曾说,邻人的批评茌我们听来,比 神的声音来得更向亮。人一旦作门徒,就不再顾虑别人说我们甚么了,因为他只关心 神所说的。4.免于犯罪。许多人犯罪,并非出于本意,而是不由自主。他的罪主宰着他,即使他想挣脱,也逃不开。门徒则粉碎一切束缚他的锁链,作一个他想要作的正直人。
在我心里有一个人,
使我自己不由自主。
基督的门徒对这样的祷告,已懂得甚么才是正确的答案。
自由与奴役(八32-36)
耶稣谈论“自由”的定义,激怒了犹太人。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作任何人的奴隶。可是,认真说来,犹太人曾经被掳至巴比伦;而当时则作罗马帝国的属民。然而犹太人自认他们生为犹太人有特殊的自由。律法规定:犹太人不管多穷都不能沦为奴隶。“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你,不可叫他像奴仆服事你……因为他们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不可卖为奴仆”(利廿五39-42)。激烈的君王兴起时,常常带领犹太人燃起抗暴的怒火,因为他们认为除了 神作他们的王之外,绝不臣服任何世上的统治者。约瑟夫记述加利利的犹大(Judas of Galilee)曾带领随从的人举义反抗罗马人:“犹太人一心向往自由,深信人权不可侵犯,主张惟独 神是他们的主和统治者(见约瑟夫着犹太人古代习俗(Antiquites of the Jews十八卷一章六节)。犹太人若说他们未曾作过奴隶,乃是重申他们对人生的基本信念。即使他们事贾上作过好些国家的属民,而在当时王作罗马帝国的属民,不过他们虽是作奴隶,却怀着独立自主的精神,相信他们的身体可以当奴隶,心灵却永不作奴隶。耶路撒冷的西利尔(Cyril)提到约瑟时说:“约瑟被卖到埃及当奴隶,然而其心灵是自由的,仍然散发灵魂的高贵气息。”事实上对一个犹太人说他像一个奴隶,简直是最厉害的侮辱。
但耶稣所说的是另一种奴役。他说:“犯罪的人就作了罪的奴隶。”耶稣是重申智慧的希腊人常常提到的一项原则。斯多亚派说:“惟有智者是自由的,愚蠢的人乃是奴隶。”苏格拉底曾经质问:“一个人若受到私欲的辖制又怎能说是自由的呢?”保罗后来也为着基督徒不再作罪的奴仆而感谢 神(罗六17-20)。
请注意一件有趣和意义深长的事。有时一个人做错事受到指责或警告,他会理直气壮地说:“祗要大爷高兴,就有权这样做。”但问题是一个犯罪的人,并非做取悦自己的事;而是做取悦于罪的事。一个人的习惯若根深蒂固,不知不觉就左右着一个人的行动。一个人若让情欲主宰他,不堕落简直就像活不下去似的。一个人若让任性来辖制他,便没有能力摆脱它的控制。辛尼加说,一个人若沦落到这种地步,对罪是既恨且爱。罪人不能做自己所愿意的事,他已丧失能力去做自己所喜欢的事。成为习惯、任性和情欲的奴仆,就受他们指使和左右。犯罪的人绝算不得是自由人,这正是耶稣所强调的重点。
耶稣还间接提出警告,犹太人只要注意听,就会懂得奴仆一词,提醒他们注意到仆人和儿子在家中的地位迥然不同。儿子能够永远住在家中,仆人则随时可能被逐出。事实上,耶稣是对犹太人说:“你们自以为在 神家中享有儿子的身分,没有人能把你们逐出 神的家门。要注意啊,你们的行为使得你们成为罪的仆人,因此随时都有被主人逐出的可能。”耶稣提出警告,利用 神的怜悯是一件可怕的事──而犹太人正是如此。当然这项警告也不限于对犹太人发出的。
真子孙(八37-41)
耶稣在本段经文中,对犹太人最最重要的观念,予以致命的打击。犹太人认为亚伯拉罕是宗教史上最伟大的人物:相信单凭 神对他的宠爱,他们作他子孙的也因此得蒙荫佑安全无此。诗人曾对犹太人说:“他仆人亚伯拉罕的后裔,他所拣选雅各的子孙哪!”(诗一○五6)以赛亚对犹太人说:“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赛四十一8)。犹太人对亚伯拉罕的礼赞全然妥当,因为他确实是人类宗教史上的巨人。不过他们所作的推论却不能成立。他们认为亚伯拉罕因着善行所获的功劳,不但裨益自己,连带也裨益子孙。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drtyr)曾与犹太人特莱福(Trypho)讨论犹太宗教,获致如下结论:“永远的国度将赐给按肉身作亚伯拉罕子孙的,即使他们犯罪、不信 神或违背 神的诫命亦不受影向。”(游斯丁与特莱福对话录The Dialogue with Trypho一四○)。犹太人完全相信身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实在安全无比。
类似犹太人的观念仍可见于今日。
1.有人凭恃血统和姓氏。在他们家族史上,某一时期的先祖对教会或国家有过杰出的贡献,因此后裔就认为他们享有特殊的地位。然而祖先的令名不能作为后代怠惰的借口;倒应成为他们效法先人发扬光大的鼓舞。
2.有人凭恃历史和传统。许多教会因为以往曾经推行过着名的传道工作或服务事工而拥有不当的重要感。许多教会就是靠过去的属灵资本过活。假使他们不继续存款,而祗是不断地领款,照此情形观之,有一大会把资本全部耗尽。
无论是个人、教会、或者是国家都不能靠过去的成就过活,然而犹太人却犯了这个错误。
耶稣很不客气地纠正他们。他指出:遵照亚伯拉罕的表现去行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后裔。这也是施洗约翰以前说过的。他很坦白的告诉犹太人,审判的日子近了,他们虽然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不能享受到任何特权。因为 神能够从石头中兴起亚伯拉罕的子孙来(太三9,路三8)。保罗也再三地强调,身体和血统不能使一个人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惟独高尚的道德和属灵的忠实才是作他后裔的条件。
从犹太人的观念,耶稣还特别提出有关的一点:犹太人处心积虑地想谋害他,这种行径为亚伯拉罕所不齿。亚伯拉罕尊重 神所派来的使者并热诚接待他(创十八1-8),而犹太人的作风正好相反。亚伯拉罕接待 神的使者;而现在犹太人却百般想加害 神的使者。他们和亚伯拉罕的表现既有这样大的差异,为甚么还敢自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呢?
藉着创世记十八章的记载,耶稣暗示他亦是 神的使者。他随后很爽直地告诉他们:“我将在 神那里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从根本上说,耶稣所带给我们的,不是他自己的意见,而是 神的信息。他不是一个普通人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别人;而是 神的儿子,把 神的想法转达给我们。他照着 神的看法,把真理告诉我们。
在本段经文结尾,有一句粉碎犹太人错误观念的宣告。耶稣说:“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这里的父并非指亚伯拉罕。那么谁是他们的父呢!耶稣停了片刻才在四十四节说,他们的父就是魔鬼。那些洋洋得意自认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的,竟被指为魔鬼的子孙。犹太人的行为显示出他们是谁的真子孙,因为惟独一个人的行为可以证明他与 神的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