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二章
新喜乐(Ⅰ)(二1-11)
第四福音的丰富使读经的人和解经的人都遭遇到一个问题。常常有两件事,其一是表面上很简单,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与复述的故事。其次,对于一个肯深究,愿意明白更多意义的人则有更深刻的涵义。像这段含义丰富的经文,我们需要用三天来研究它。我们首先把它放在背景里使之活现出来。然后我们看它所告诉我们有关耶稣和他的工作的事。最后我们才看约翰要讲的永恒的真理。
我们说加利利的迦拿,为的是要把它和在叙利亚(Coelo-Syria)的迦拿分开。加利利的迦拿是接近拿撒勒的一条村庄。居留在巴勒斯坦的耶柔米说他可以从拿撒勒看到它。在迦拿有个婚筵,马利亚去赴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马利亚有个特别的位置。她一定与安排这次的婚筵有关,因为她看见酒用完了就担忧起来;她又有权命令仆人做耶稣要他们做的事。有,些未被包括在新约里而较迟的福音书,为这故事加上好些细节。有一本科普替(Coptic)福音书告诉我们,马利亚是新郎母亲的姊妹。有一套很早的新约序言叫做神格唯一(Monarchian)序言的,它说新郎就是约翰,他的母亲是撒罗米,马利亚的姊妹。我们不知道这些额外的细节是否真实,但这故事写得这样逼真动人,一定是亲眼见到的人所作的报告。
这里没有提及约瑟,最有可能的解释是约瑟已经死了。约瑟似乎是很早死的,耶稣要在拿撒勒渡过悠长的十八年就是因为他要负担母亲和家人的生活。他要等到弟妹能照顾自己才离开家庭。
故事叙述一个乡村的婚筵,在巴勒斯坦婚礼是个很重要的埸合。按犹太律法,一个处女的婚礼要在礼拜三举行。这是很有趣的,因为它给我们一个日期去回顾一下;如果这是礼拜三,耶稣遇见安得烈和约翰的日子就是安息日,他们整日和耶稣在一起。婚礼不祗一日,在筵席后很晚的时间才举行。婚礼之后年青的年妇就被带回新居。这时已经天黑,他们在火炬照明之下,用华盖遮着头穿过乡村的街道,他们尽可能走一条长路,好让更多的人给他们祝福。但新婚夫妇并不去渡蜜月,他们留在家中,开放达一星期之久,让亲友前来祝贺。他们戴冠冕,穿礼服,俨然王帝和王后,人们尊他们的话如法律,在一个经常穷困和需要辛劝工作的生活中;这一周的节目和欢乐达到最高潮。
耶稣愉快地分享这快乐的时光,但有些事情不对了。可能耶稣带来了一些问题,他被邀赴宴,但他不是一个人去,而是带了五个门徒同去。筵席上多了五个人,或多或少总会引起一些麻烦,五个不速之客会使任何筵席产生问题,而缺酒就是其中一个问题。
在犹太宴会里,酒是很重要的。拉比们说:“没有酒就没有欢乐。”在东方酒很重要,但人们不是要饮醉,醉酒是很不礼貌的。他们所饮的实在是两份酒三份水的混合饮品,在任何时候供应短缺都是一个问题,因为厚待嘉宾在东方是项神圣的义务,在婚筵中供应短缺是新郎新娘的莫大耻辱。
所以马利亚告诉耶稣这件事。钦定本所译耶稣的回答听起来很没有礼貌,他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那是字面的翻译,不是语气的翻译。
“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是句普通谈话用语,若用愤怒尖锐的语气说出来,则确会代表完全的否定或责备。但若用柔和的语调说出来它不是责备而是表示误会,它的意思是:“不要担心,你不知道事情怎样;把事情交给我,我会用我的方法解决它。”当耶稣对燛利亚说这话时,只是叫她把事情交给他,他自有办法应付。
妇人这字gunai也易于引起误会。它听起来很粗鲁唐突。但那正是他在十架上将马利亚交给约翰照顾时的用语(约十九26)。在荷马(Homer)的史诗中,奥德赛斯(Odysseus)招呼他至爱的妻子Penelope时就是用这个字,罗马皇帝奥古斯督招呼着名的埃及皇后克丽佩脱拉(Ceopatra)也是用这个字。所以它绝对不是个粗鲁无礼的称呼,而是尊敬的称呼,我们的英译不够贴切,但如果译作夫人(Lady)则至少可以保留一些礼貌。
无论耶稣怎样说,马利亚对他是有信心的,她叫仆人照耶稣吩咐的去做。在门口有六个大水缸,钦定本译作firkin的字在希伯来的容量叫bath,这容量相当于八至九加仑。水缸很大,每个约可以盛二十加仑的水。
约翰既为希腊人写这福音书,他便解释这些缸是犹太人为洁净礼仪盛水之用的。水有两种用途,其一是用来给人入屋时洗脚。那时的路面是没有铺过的,凉鞋只是一块用带缚在脚上的鞋底,在干燥的日子脚会铺满灰尘,在雨天就沾满泥泞,故此水是用来洗脚的。其次,它用来洗手。严谨的犹太人不但在饭前洗手,而且在每一道菜之间洗手。首先是手向上,水倒在手上流到手腕;然后手向下,水倒在手上由手腕流至指尖,这样依次洗涤每只手,而每只手掌须用另只手的拳头去洗擦。犹太的礼仪律法规定这样,否则就算是不洁。这些大缸里的水就是为洗手洗脚用的。
耶稣叫人将这些水缸盛满水。约翰清楚指出放进去的只有水,然后他叫人取出水来交给管筵席的人(architriklinos),在罗马人的酒席中有一个管酒水的人叫做arbiter bibendi即酒水安排者。在犹太婚筵中有时一个客人可以作某项礼仪的管理者,architriklinos实即我们所称的招待长。他要负责宾客的座位和筵席的正常举行,故此他尝过变了酒的水时大感诧异,他叫了新郎来(实际上是新郎的父母负责婚筵的)向他笑着说:“大多数人都先摆上好酒,然后,当宾客差不多饮够了,他们的味觉已经迟钝,不再介意喝什么的时候,才把次等的酒奉上,但你却把最好的留到现在。”
这样就在加利利的一个村庄,一个村女的的婚筵上,耶稣首先显明他的荣耀;就在那里他的门徒对于他是谁,有了耀目的一瞥。
新喜乐(Ⅱ)(二1-11)(续)
我们对于耶稣所行的这件奇事有二点要注意的。
(1)我们要注意它在什么时候发生。它发生在一次婚筵上,耶稣在其中感到好像在家一般自然舒适,他不是一个严峻的煞风景的人。他喜欢分享庆祝婚筵的快乐。
有些宗教人士无论去到那里都撒下一层阴影。有些人对一切欢欣快乐都表示怀疑。对于他们,宗教是穿黑衣,压低声音,并排除社交活动的一回事。帕麦尔(Alice Freeman Palmer)的一个学生描写她说:“她使我像沐浴在阳光之中。”耶稣正是如。此司布真在他的书给我学生的讲章中有些智慧而带有讽刺的忠告:“沉痛的声音适合一个负责丧礼的人,但拉撒路不是被空洞的呻吟声唤出坟墓的。”“我认识有些弟兄他们由头到脚,服饰、声音、态度、领带和鞋都全部牧师化,以致见不到半点人性……有些人好像被白色的颈巾勒住他们的灵魂,他们的人性被那浆硬的布窒息了。”“一个毫无亲切感的人最好做忤工去埋葬死人,因为他永难成功地去影响活人。”“对于一切愿意赢取灵魂的人,我介绍欢乐,不是轻佻浮薄的欢乐,却是一种恳切快乐的精神。蜜糖比醋能捉得更多的苍蝇,一个脸上挂着天堂的人比挂着地狱的人能引领更多的人上天堂。”
耶稣从不以快乐为有罪,他的跟从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2)我们要注要它在什么地方发生。它发生在加利利村庄一个卑微的家庭里。这神迹不是在一个伟大的埸面和极多的群众面前发生的,而是在一个家庭里发生的。格林安美达在他的书路加的素描中指出路加喜欢用简单亲切的事物衬托出耶稣来。他以一句生动的句子描写路加福音“使 神平易可亲”;它把 神带到家庭的圈子里,带进日常生活中。耶稣在加利利的迦拿所做的事显示他是顾念家庭的。正如修订本所的,“他显出他的荣耀来”,而是在一个家庭里把荣耀彰显出来的。许多人对于他们叫做“家”的地方都抱着一种矛盾的态度,他们一方面承认全世界再没有比家更宝贵的地方;但他们同时又承认在家里他们有权更无礼、更粗鄙、更自私,这都是他们在陌生人的社团中所不敢做的。我们当中许多人用来对待自己最亲爱的人的方法是从不敢用来对待吊百生人的。往往陌生人见到我们最好的一面,家里的人却见到我们最坏的一面,我们要永远记得耶稣是在一个谦卑的家庭里显出他的荣耀来。他把他最好的一面给予一个家庭。
(3)我们要注意它为什么发生。我们已见到在东方厚待客人是项神圣的任务,如果没有了酒是会令那家人受窘而感到羞耻的。为了使一个谦卑的加利利家庭不致蒙羞,耶稣就行使他的权能。耶稣这样行是为了同情、爱顾、和了解简朴的人。
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在大埸面做些大事情,但就是耶稣才能在一个简单平常的埸面做大事情。人性的恶意很自然地喜欢见到他人有麻烦,作为茶余闲谈的好资料;但耶稣,一切生命之主,荣耀的君王,用他的权能拯救一对加利利的简朴的少男少女以免他们感到羞愧。我们也可藉着了解人和简单仁爱的行为,显明我们是耶稣基督的跟从者。
再者,这故事很美妙地向我们显示有关这信心的两件事:
(1)当事情不对的时候马利亚很本能地转向耶稣,她了解她的儿子。耶稣三十岁才离开家庭,这期间马利亚都和耶稣同住。有一个古老的故事讲到耶稣在拿撒勒做婴孩时的事情,在那些日子当人们疲倦、担心、闷热、烦恼和苦闷的时候就会说:“让我们去看看马利亚的孩子。”他们就去看看耶稣,他们的一切麻烦都因此而消失了。直至现在那仍然是真实的事,凡密切认识耶稣的人遇到麻烦就本能地转向他,知道在他里面永无缺乏。
(2)即使马利亚不知道耶稣将怎样做,即使他似乎是拒绝她的请求,马利亚仍然这样相信,他以致她告诉仆人要做耶稣叫他们去做的事。马利亚的信心是当她不明白时仍然相信,她不知道耶稣要做什么,但她确知道他一定会做得对。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黑暗的时候,我们看不清当走的路。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些事会发生,我们不知它们为什么要发生并且有什么意义。在这情形之下,虽然不明白而仍然相信的人有福了。
再者,这故事又告诉我们有关耶稣的一,些事,他回答马利亚时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整本福音中耶稣都时常提到他的时候。在约翰七章六节及八节是他作为弥赛亚出现的时候。在约翰十二章廿三节,十七章一节;马太廿六章十八节,四十五节;马可十四章四十一节,是他被钉十架死亡的去看生命;他不以时间变动的背景,而以永恒不变的背景去看生命。在他整个生命中他都坚定地走向他为此来世间的那时刻,不只是是耶稣到世上来满足 神的目的,正如有人说过:“每一个人都是 神的一个梦,一个理想。”我们也不应以自己的意愿和欲望来思想,而应想到 神派我们来到他的世界的目的是什么。
新喜乐(Ⅲ)(二1-11)(续)
现在我们要思想约翰在讲这故事的时候,所要教训我们的深刻永恒的真理。
我们要记得约翰是在双重的背景之下写作的,他是一个犹太人,为犹太人而写作;但为希腊人写作,使他们明白,则是他重大的目标。
我们首先从犹太人的观点看这故事。我们必须记得在约翰简单的故事下常有深刻的意义,只有那些愿意追求的人才能够明白,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从不写一些不必要的细节,每一件事都有一定的意义,都指向更深远的地方。
那里有六个水缸,在耶稣命令之下水都变成酒。对于犹太人,七是完满的数字,六是未完成未全备的数字。六个水缸象征犹太律法的不完满,耶稣到世上来,解决了律法的不完满,而代之以他恩典福音的新酒。耶稣将律法的不完满改变为恩典的完满。
还有一件要注意的事,有六个水缸,每个都可载二十至三十加仑的水。这就是说耶稣把一百八十加仑的水都变成酒。单提这事实就表明约翰不是要我们照字面看这故事,约翰的意思是当耶稣的恩典临到,就足够大家享用。事实上,没有一个婚筵要喝一百八十加仑的酒世上亦没有人需要尽取耶稣的恩典。在它里面有荣耀的充足,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把不完满的变成完满的,恩典是无限的,比需要本身更多。
我们再从希腊的观点看这故事,希腊人有类似这样的故事。包撒尼亚(Pausanias)是希腊人,在他写的以利(Elis)中他描写一个古老的礼节和信仰是关于戴安尼索斯(Dionysos)的(按:希腊酒神),在市埸和孟尼亚(The Menius)之间有一个古旧的剧埸和一间戴安尼索斯的神殿,其上的雕像是帕克西图(Praxiteles)所刻的。没有别的神像戴安尼索斯这样受伊利安人(Eleans)尊重,他们说酒神参加他们在底亚(Thyia)的节期。守这节期的地方离城约一英里,祭司把三个容水器放进屋里,市民和外来的人全都在埸。然后祭司和任何人都可以在所有的门上加上印封把明封好。第二天他们检查印封,然后开门进去,发现容水器盛满了酒。我自己没有参加那节期,但是以利最可敬的人和外来的人都起誓说那是事实。”
希腊人既然也有类似的故事,约翰彷佛对他们说:“你有你们神只的故事和传说,但只是故事而已,你们也知道那不是真的。而耶稣来了,就使你们的梦想成为事实,使你们所渴望的得以实现。”
约翰对犹太人说:“耶稣来使律法的不完满变成恩典的完满。”对希腊人他说:“耶稣来了,真正做到你们梦寐以求但你们的神却不能做的事。”
现在我们可以看见约翰要教训我们的事。约翰要告诉我们的,不是耶稣只做一次就不再做的事,而是永不息地做着的事;约翰告诉我们的,不是耶稣曾在巴勒斯坦做过的事,而是他在今日也要做的事;约翰要我们见到的,不是耶稣有一天曾把水缸的水变成酒,而是要我们见到什么时候耶稣进入人的生命,什么时候生命就有一种新的质量像水变酒一般转变过来。没有耶稣,生命是暗淡的,有了耶稣,生命就变得活泼,兴奋多姿多彩。没有耶稣,生命就平淡无奇,有了他,生命就变得趣而快乐。当格林菲尔(Wilfred Grenfell)爵士呼吁志愿者参加他在拉布拉多(Labrador)的工作的时候,他说他不能许诺很多金钱,但应许他们一生中过着有意义的日子。这正是耶稣应许我们的。要记得约翰是在主被钉七十年后写这本书的。七十年来他在沉思、默想、记忆,以至他终于见到当时未曾见到的意义。约翰讲这故事的时候他记忆起和耶稣一起生活是怎样的,他说:“不论耶稣往那里,不论何时他进入生命,都像水变成了酒。”所以约翰这故事是对我们说:“如果你想要那新的喜乐,就做耶稣基督的门徒,你的生命将会改变,像水变成酒一般。”
耶稣的愤怒(Ⅰ)(二12-16)
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以后,耶稣和他的朋友回到迦百农作短暂的访问。迦百农在加利利海,北岸约二十英里的地方。
这之后不久耶稣就往耶路撒冷去守逾越节,逾越节是在尼散月(Nisan)的第十五天,大约是在四月中,根据律法,每一个男子住在耶路撒冷十五哩内的都要参加这节期。
这里有一件很有趣的事,首先约翰所写的耶稣生平实录与其它三本福音书很不相同,他们说耶稣只去过耶路撒冷一次。他被钉死时的逾越节就是他们所记载的唯一逾越节;而且是耶稣除了童年去过圣殿以外唯一的一次访问耶路撒冷。但约翰福音记载耶稣经常访问耶路撒冷,约翰说至少有三次逾越节,这里所说的一次,六章四节一次,十一章五十五节一次。此外,根据约翰的记载,在五章一节耶稣是在耶路撒冷渡过一个不知名的节期,在七章二节,十节是渡过住棚节,在十章廿二节是修殿节。其实,其它三本福音书记述耶稣主要是在加利利传道,约翰福音则说耶稣只有短时期在加利利(二1-12,四43-五1,六1-七14),而他主要的工作是在耶路撒冷。
事实上这是没有矛盾的,约翰和其它三位作者从不同的角度看同一的事,他们没有互相矛盾,只是互相补充。马太马可和路加集中注意在加利利的工作,约翰则集中注意在耶路撒冷的工作,虽然其它三位作者只提一次访问耶路撒冷和一个逾越节,他们仍暗示有许多次访问,在他最后一次访问时,他们记载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廿三27)如困耶稣未曾多次向耶路撒冷呼吁;而且如困他被钉时是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去。他不会说这样一句话。我们不应该认为第四福音与其它三本福音书有矛盾,反而利用这四本福音书尽量获得耶稣一生最完美的图画。
但我们确实有一个困难是要面对的,约翰把这段洁净圣殿的事迹放在耶稣传道事业的开始,其它三本福音书都把它放在最后(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这实在有解释的必要,曾经有过好几种的解释。
(1)有人以为耶稣洁净圣殿二次,一次在传道的开始,一次在末后。这似乎不可能,因为如困耶稣做过这件惊人的事情一次,他不可能有机会再来一次;他在圣殿再度出现会引起当局的防范。
(2)有人认为约翰是对的,而其它三位作者是错的。但这事发生在末后会比较贴切些,很自然地接续那胜利进城的焕发勇气,同时又是十架受死不可避免的前奏:如果要我们在约翰的日期或其它三位作者的日期之间选择其一,我们宁可选择另三位作者的日期。
(3)有人认为约翰死的时候他的福音书尚未完成,他把几件事迹写在不同的纸草纸上(按:古代纸张),没有钉装起来。因此记载这事迹的纸就被错放在全书的开始而不是末尾,这是很有可能的,但这却要假定那编排原稿的人不知道正确的次序。这是颇难置信的,因为他至少会读过其它福音书。
(4)我们要常常记得,正如有人说过,约翰对真理的兴趣多于对事实的兴趣,他无意写一本耶稣的编年传记,他却极有兴趣于表明耶稣是 神的儿子,是弥赛亚。约翰很可能回想有关弥赛亚降临的伟大预言。“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因为他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他必洁净利未人……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那时犹太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彷佛古时之日,上古之年”(玛三1-4)。约翰的心中震荡着这些伟大的预言,他没有兴趣告诉人们耶稣何时洁净圣殿,他有兴趣告诉人们耶稣确曾洁净圣殿,因为那是 神应许的弥赛亚的行为,很有可能约翰一开始就将这件大事写了出来显明耶稣是 神的弥赛亚,他来要洁净人的崇拜,大开通到 神之门。约翰无兴趣于那日期,日期是不重要的,他最重视的是叫人注意一个事实,耶稣的行为证明他是 神应许的那位,一开始约翰就告诉我们耶稣的行为正是 神弥赛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