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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每日研经丛书》诗篇第八十七至八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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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诗篇第八十七至八十八篇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5/4 11:44:44 [只看该作者]

诗篇第八十七篇


锡安,我们众人的母亲(八十七1-7

第一至三节。当敬拜的人登上往耶路撒冷的长陡坡,他会看见甚么呢?当然不只是墙壁、屋宇、商店和广场,他看见的是一座充满喜乐和激情的城市。这是因为它的根基是 神所立的,而不是人所立的。它座落在圣山上。圣洁的事物是属于圣洁的 神。现在,诗人说,这是 神,祂建立了锡安。当然,他所指的,并不是那些铁造的栏杆,而是那些在所有社交场合都聚集在城门口的人。当城中的长老审判案子时,他们聚集在城门听取公义的判词。我们欢欣地唱出牛顿约翰(John Newton)一首美丽的诗歌‘千般荣耀受颂称’(Glorious things of Thee are spoken),但是我们会否停下来问问自己,这个被动语句的动词包含了甚么意思呢?谁在说话呢?当然,它的意思不是指人,而是指 神在祂自己所喜爱的城中欢欣。 神已拣选了以色列成为祂的子民(申七6-8),祂爱他们。 神也拣选了耶路撒冷成为祂自己的城,并且宣告了她千般的荣耀。祂曾经说了甚么呢?祂曾在赛十四章卅二节如此说:耶和华建立了锡安,祂百姓中的困苦人,必投奔在其中。这是 神所说‘荣耀’的意思。耶路撒冷要成为充满怜悯和慈爱的城。 神所关心的,不只是锡安的城楼和雉堞。

第四节。忽然, 神自己在说话。当我们聆听的时候,我们听到了 神亲口说的,就是我们称为普世救恩的黎明。祂说:‘我记得拉哈伯和巴比伦的人,他们是在认识我的人之中的。’正如我们以前看过的,认识是彼此间在思想和生活相近的意思,好像丈夫和妻子彼此‘认识’一样。拉哈伯是邪恶怪魔的名称,牠在混沌的原始海洋中乱动,好像一条有病的鲸鱼。但是这名字正正适用于埃及的情况。埃及的文化是一种‘邪恶的混沌’,发生在以色列人在法老的鞭下受苦的时候,也就是在 神拯救祂的子民和使他们自由之前。因此以赛亚形容埃及是一只肥胖得浑身是油的海怪,搁浅在尼罗河出口的岸边,在 神对世界的目的中,牠是完全没有用的(赛三十7)。巴比伦也是一样,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这个名城陷落于尼布革尼撒手上之后,巴比伦曾俘掳了流亡的以色列人。然而现在,当 神描述这城如何扩大她的人口,接纳所有的人的时候,这两个邪恶和敌对的势力是祂首先想到的。她会继续接纳非利士人和推罗人,他们可说是她的邻居;她甚至接纳古实人,就是在当时已知世界中最遥远的人。以赛亚相信 神会使用以色列(在这里,他们被称为锡安!)成为祂宣教的器皿,向那个时代的两个庞大、敌对和争强的势力宣教。以色列要带领他们加入这圣约的团契,这约是 神单单赐给她的──当然,他须要与人分享这团契(参看赛四十九6)。关于这两个势力的经文可以在赛十九章廿三至廿五节找到。这些人民现在都要成为这圣城的市民,有些人甚至说他们是在城中出生的。

第五节。 神是否仍在这里讲话呢?抑或是诗人在讲话呢?然而,问题很清楚,恩典首先来临。现在在这个充满荣耀、被扩展的立约群体出生的婴孩,将会被看为‘其中’的人,因为 神首先采取行动,在这些人民还未进入世界之前,祂已竖立这城。我们在这里所得的‘图画神学’乃是为了描述预定恩典的意义。

我们还记得,保罗在加四章廿六节宣告人人有权进入耶路撒冷。他宣告说,那城一直等候要领养我们这所有的人,成为她的孩子。因为在 神的计划之中,她是我们众人的母亲。除此之外,我们还记得,保罗视教会为 神对旧约以色列的延续,用另外一些话来说,就是指诗篇中这个以色列。虽然犹太人仍然是 神所应许的后裔(罗九4-5,十一1),现在教会也是应许的后裔,是立约的群体, 神曾在祂恩典中赐给她的一切。犹太人和基督徒一同在其中互相分享。然而,祂说,基督徒生活在新约的时代,就是耶利米曾经预见, 神所赐予的新约,也就是 神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所立的约(耶卅一31-34)。祂不会与一些不认识的外邦人立约,只对唯一的以色列立约,因为所有其他的人将会被移植到他里面。在圣经中,以色列这个名字是没有众数的。

在这里,我们跟着读到至高者必亲自坚立这城。当然,它的意思是锡安绝对不会不被坚立!在这节经文的亮光下,我们可以认同一位神学家所宣告的话,他说:‘耶稣并没有建立一间教会,祂建立的是一个教会’(Jesus did not found a church; he found one)。

第六节。路二章一至五节告诉我们,约瑟和他的未婚妻马利亚,要从拿撒勒来到伯利恒办理户口登记注册,因为他是大卫的血统,属于大卫的家族。在 神的带领下,大卫是 神之城耶路撒冷的奠基人。所以,万民来到锡安,描述为在那处耶和华亲自记录数点他们。甚至说,祂将一张证书交给新的悔改者。在这张证书上面写上这几个字:‘这一个,(在巴比伦人、古实人的出生证书上所写的是“在巴比伦出生”,“在古实出生”)生在那里’,那即是说,他生在耶路撒冷,现在是 神子民中一个成员。

第七节。副歌告诉我们,锡安是喜乐之城,因为在其中可以找到生命的水。假若我们将第七节放在第一节之前,并且把它当作整篇诗篇的序言,我们会更明白这篇诗篇。但是我们也应该率直地问问自己:我们本地的锡安是一座‘喜乐之城’吗?在其中真有‘生命的水’流动吗?(赛十二3;启廿二1-2)在每一个主的日子,藉着 神的恩典,这个神迹是可以重复又重复地发生的(诗三十11)。──《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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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八十八篇


一位存在主义者不快乐的呼喊(八十八1-18

要明白这篇诗篇,关键在第五节中,在那处,我们读到:我被丢在死人中。在这篇诗篇,我们看到的思想和认信,今天我们可称之为一位基督徒的存在主义。

标准修订本并没有正确翻译这个词,只将这个词译作丢弃。古老的钦定本正确地将它译作‘毫无拘束’。除此以外,要理解死人这个名词,也不单是指肉体的死亡,正如耶稣依据旧约圣经的用法使用它时宣告说:‘让死人去埋葬死人。’

有人这样说,诗人乃是一位迦南的信道者。他加入了立约的子民中,但是他并没有完全明白成为立约的子民须承担的是甚么,因为在 神的约中,人是与 神和他的邻居连结在一起的,他个人主义的基本自由却会失去。

现代的存在主义者,他相信自己是一个完全自由的人,他能自主,且是自己生命和活动的能力库。他可能仍然相信 神,但是他拒绝行走旧约圣经所定下通向 神的道路,拒绝成为立约群体中的成员。他所面对的危险,就是运用他人性的自由,将自己从他相信可能存在的 神那处释放出来;但当他如此做的时候,他会产生一种骄傲的态度,轻视普通的群众,并且感觉到对他们毫无责任。然而,这些群众也是 神所爱的。因此,他渐渐成为他自己的 神,并且使他自由的身分,变成服事自我的奴仆。

在这篇诗篇中,作者宣告两件事情,他是一位信徒,他需要 神在他生命中的拯救。但是,他大胆地规定 神必须接纳他是一位存在主义者,并且容让他继续作为一个自由的人。但是事情并不按他开列的条件出现,因为这并不是 神的条件。他告诉我们,他并没有期望 神用祂的方法来对待他。现在,他被一种受到 神所丢弃的感觉所覆盖,这种感觉,是从肉体的死亡和地狱中来的。因此对基督徒历史中无数受苦的灵魂而言,这篇诗篇是何等有意思呢!因为它教导他们在与 神的关系上,甚么地方出错了。

一切有宗教信仰或无宗教信仰而有思想的人,他们都知道自由的意思。‘石墙不可以成为监狱,铁柱不可以成为牢笼’。在西班牙的内战中,不少左翼人士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是为了一个更高尚的目标,便欣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这意义上说,他是一个自由的人。在古时,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出现了很多这样的英魂。在希伯来人中,力士参孙看来也是一个这样的人。正如荷兰籍神学家布克夫(Hendrikus Berkhof)称呼他们的,这些男人和女人是‘超越’的。因为他们能够跟随他们的理想,以内心的正直克服逆境,以至于死。我们的诗人说,他们是自由的人,正如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一样。但是他补充说,我的悲哀,就是现在我发现我只是在死人中间做自由的人。

可怜的人,虽然他是自由的,但是他看不见他处境的答案:我心里满了患难;在那些不知道生命意义的人中,我是被算在内的(虽然我是自由的)。因为 神是永生的 神,只有当人们谦虚地接纳他们在 神之约中的位置,和已经放弃了他们的自主性和超越性之自由、并不再厌恶一个立约关系所要求的各种生活方式(正如亨利(W. E. Henley)所写的:‘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队长。’),这样的人才能够找到生命的意义。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申三十19)。正如耶稣论及那些跟随着他们友人的灵柩的哀恸者所说的一样(路九60;约五24),假若你们不拣选生命,你们就是已拣选了死亡。

拒绝了立约的结果,诗人发现他自己与之为伍的这些人,是灵性生命已死的人。他可能随他所愿的,经常呼喊,他会发问,你的奇事岂能在幽暗里被知道么?你的公义岂能在忘记之地被知道么?但是 神不能回答他的呼喊,因为他现在已将自己包围在自我中心的围墙内, 神的爱不能打动他的灵魂。所以,这并不是 神丢弃我(14节),而是他自己是无助的(15节,译者注:和合本译作慌张)。他的呼喊,是一个不存谦虚、不接纳立约之轭的人的呼喊。假若他能听到耶稣的呼召,你们当负我的轭,他会鄙视它,视为对他的‘存在主义者的自由’的一种侮辱。

然而,这篇诗篇最后的一行,显示出他开始注意到,他生活在死亡的生命中。他最后承认,我的良朋是黑暗的(原文没有进入这动词)。这是否表示,他开始承认,只有 神──那位立约的 神,有轭的 神──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壹一5)?

在这篇诗篇的标题中所提及的以斯拉人希幔,他或许是在觉悟的时候写这篇诗篇。他在历代志中被视为一位伟大的歌唱者(代上六33和其他各处)。在代下五章十二至十三节,我们遇到一个与他同名的人,他穿着细麻布衣服,同着他吹号的有一百二十个祭司,另有一些人敲钹、鼓瑟和弹琴。是否这一切的‘荣耀’都归到这位独奏者身上?他是否从来没有听懂每个星期所宣讲的好信息,却以为自己在公共崇拜中是超越一切事情的‘表演者’?他现在是否已成为令人讨厌的个人主义者,不知道人们对他的感觉,即是你使我为他们所憎恶(8节)?他是否藐视会众中那些谦卑和欣然接纳立约的轭的成员,这轭要求人藉着爱他的邻舍来表明他爱 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只是作出推测。

但是假若我们的解释是正确的话,这篇黑色的诗篇就是对我们所有人的一个警告。──《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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