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廿五节,约伯自信地期待的,是由 神发出对他有利的宣告。他自己将要死了,但 神是永生的 神。 神会继续存在,不但作约伯的‘救赎主’,而且是在他以后来的那一位。这语句,在钦定本译作‘在那后来的日子’,或在标准修订本比较不明确地译作‘最后(译按:和合本同)’,并不是作副词用的,而是作描述 神的形容词,其意义只是‘那最后一位’,或者如我所翻译的,‘以后来的那一位’。而且这要来的一位,正如希伯来文字面的意义说的,会‘站在尘土上’。这意思可能指‘在(我坟墓的)尘土上’(请比较伯十七16;诗廿二15,19),或更加概括地,‘在地上’某处(请比较伯四十一33,在那里希伯来文也作‘尘土’)。无论作哪一种译法,它都是一句特殊的语句;但根据其中一种译法,那先前的异象有显着的进展。
在那里(十六19),约伯死后,他的辩白要在天上进行;但在廿五节这里, 神在约伯死后,亲自下到地上来宣告其事。这个动词‘站立’,大概是按它在法律上的意义使用,指在法庭中站起来作证人或作审判官(请参诗三7,十二5,七十六9)。但莫把它拟想为一种形式上的裁判,像在十六章一样。在将来天上那裁判中,约伯已想象到一位被认为公正的 神,为他向一位不公正的 神辩护,而且为他赢得了无罪的宣判。现在,约伯敏锐地意识到,他那些朋友和亲属都令他失望,并看见他自己的话在他死后是没有希望存留下来为他申诉的,他在激怒中冀盼一位刚联合起来的 神:他真正的近亲、他唯一的复仇者、他的救赎主,由祂尽祂的本分。当他在他的坟墓中时,祂在地上的众人中间确认他的清白,并撤销对他的控诉,那是祂在天上已经为他赢得的。
约伯应该一直奋斗下去,直到得到一个地位,他不但可把‘听讼人’和‘见证人’这些冰冷的称号加在曾经是他死敌的 神身上,也能用救赎者(go-el)或‘拯救者’(redeemer)这热情且充满生命力的称号,并所有与之相关的亲情、团结精神,加在祂身上。这是他锲而不舍的信心卓越的见证。先前他已‘知道’ 神不会以他为无罪(九28);继而他又突然之间‘知道’只要他能找到祂的话,他会获得辩白(十三18);现在他‘知道’那永在而且活着的 神,实际上是他的救赎者(go-el),他的拯救者(redeemer),虽然这似乎与实情相反,但祂现在愿意在祂这可怜、且被压迫的亲人旁边。约伯真实的信心,初次证明强过他实际的苦难。
但对于在这狂喜时刻的约伯来说,甚至他的信心带给他的‘知识’,以他现在受的痛苦来量度,是不可思议和不足够的。他不但要‘知道’ 神会做甚么,他乃是要‘见’祂。
我必得见 神(十九23-29)(续)
(七)
对注释家来说,会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我们正查考的这着名章节,不但在希伯来原文非常费解,而且钦定本那华丽却颇具争议的译法,也深深在操英语的人的意识里烙下印记。我们已经看见它对廿五节作怎样的理解。这同一译本的廿六和廿七节这样说:
虽然我的皮上的那些虫子毁灭这身体,
然而我必在我的肉体中得见 神:
为自己我必要见祂,
我的眼睛要见祂,不是别人的……
正当韩德尔在他的弥赛亚神曲里,把钦定本这三节以同样令人陶醉的女高音抒情调(soprano aria),与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节(即‘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的话并列在一起,他不过是回应那些译者(把它们嵌入其中)的邀请。廿五节的‘在那后来的日子’(钦定本),带我们往前来到最后审判和时代末了死人的复活,那时基督会回到地上,开始 神最后的国度。我们因我们‘救赎主’的功劳,得以逃避悲惨裁判的威胁,我们会从坟墓中起来,撇下我们那些已被‘虫子’毁坏的属地的身体,并将永远活着, 神更亲密的临在,‘在(我们的)肉体中’,就是在我们新的复活的身体中享受真福直观。钦定本那些译者要在基督徒读者脑海内唤起约伯崇高的异象;但实质上,他们是把它与它的上下文分离,并使它成为隐藏、却不模糊的预言;一个由圣灵置于先祖口里,论到拿撒勒人耶稣的救赎工作和祂再来的预言。面对这样强而有力的传统的解释,可怜的注释家还能作甚么呢?
正如我现在作的,他首先可以说,按这章节最深层的意义来说,他并不想否定这章节给基督徒提升入福音的希望和安慰。这段经文可能没有这种含意,正如第九章那里论‘听讼的人’经文,和第十六章论‘见证人’经文,也不是指有 神为我们与 神调停,但像这两段经文一样,它表达出约伯心中有一位救主的热望,祂不但是神圣的,也是有人性的;而且还越过这两段经文,设想祂是不折不扣的亲人,会同甘共苦、甚至越过死亡边界,维护属祂自己的人。但那是就约伯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地步,而且实际上对于他来说,这似乎是过于遥远了。在这里,我们诚然应当找到希伯来文费解的理由。它必定反映在约伯方面所寻求的字眼,因为他设法描述的事,在他当日的宗教语言中,还没有适合的词汇去描述。
所以,诚实的注释家必须进一步要求他的读者承认这一点,并且不把我们所知道的填在约伯所知道的东西中去。简言之,我们可能知道那最深的意义是甚么,但约伯并不知道,他只能从远处瞥见它。约伯瞥见他的救赎主在他死后来帮助他,但他的救赎主是 神,还不是 神的儿子,而且祂是在洁净约伯的名字,而不是洁净他的罪。这事何时发生尚未决定,但必定不是在最后的号筒吹响的时候;而且假如我们把这段经文与十四章(‘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和十六章(‘在天上有我的见证……’但‘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并列来看的话,那约伯就极不可能想到复活(尽管是在异象的狂喜中),更不会想到自己的永生了。
(八)
那么约伯怎样把他会‘见’ 神的确信,用话语表达出来呢?若是口中所指的,并不是启示录廿二章四节所指的意思,那它是指甚么意思呢?
要紧的是要注意:在钦定本中,‘虽然’、‘那些虫子’和‘身体’这三个词,没有一个出现于廿六节中的希伯来文里,像我们的圣经用另体印刷的。上一节的‘日子’(译按:和合本作‘末了’,见上)也是一样,正如我们已经发现的。但把这些字眼删除,我们便把明显的‘基督徒’的解释,从我们的挑选范围中删除了。(标准修订本用大写字母印刷救赎主一词,是否淘气地坚持钦定本都不作的呢?虽然韩德尔的歌剧如此作。)我认为实际上我们只剩下两种可行的解释。
第一个可能是(新英文译本和现代英文译本)约伯期望他死前能见到他的异象,在这种情形我们可以把廿五至廿六节迻译如下:
但我知道我的救赎主现在活着
而且祂最后站在地上;
在我的皮肤〔全都〕脱落之后──〔我知道〕这一点,
然而我仍要在我的肉体中看见 神。
第二个可能是(像大多数的译本一样,与我至今注释中的见解一致)约伯并不期望生前就见到他的异象,在这种情形我们可以把这两节迻译如下:
但我知道我的救赎主不会死
就是在我以后会来的那一位,
祂会站在我的坟墓上;
而且在我的皮肤〔全然〕脱落之后──〔我知道〕这一点,
甚至没有肉体我亦要见 神。
(在最后一行希伯来原文的介系词按字义是‘从’,正如标准修订本的译法,但视乎上下文,它的意思有时是指‘离开那里’,有时指‘在其中’。)
有利于第一个解释的唯一要点是在这卷书完结时, 神确实在约伯仍然活着时向他显现,并且使他复元。但约伯在此刻怎么知道这事呢?相反地,直到现在为止,约伯所说的一切,不论是充满渴望或愤慨,差不多都假定他不久就要死了,给他任何宣告无罪的希望都在坟墓的那一边了。因此在十六章,他心灵的眼睛看见他的辩白是发生在将来的天庭中。但在他的言论里,他更关注他的清白能在地上被承认。他身后仅仅留下的一点成文记录并不能达成他这一点心愿,只有 神能使它实现。这是约伯开始说这几节的话时所到达的地步。在我看来,这段经文的整个情景不容置疑乃指向上述第二个解释。
我不愿把它翻译出来,更不欲作进一步推想。如果我真的要作的话,在我看来约伯犹豫的话语中似乎这样说:我知道在天上我有一位扞卫者(摩法特的译法),当我死后,他必定会保证我的正直不再在那些认识我的人当中受非难;而我,在阴间无形体的一个影子,会知道这件事,因为他会在那里向我显现。
在旧约,同样向未知的世界作惊人一跃的,只有诗篇一百三十九篇能相比:‘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第8节)在别处说 神并不干涉阴间(请也参十四7-22的注释──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LinkToBook:TopicID=138,Name=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十四7-22)})。
廿七节也是意义含糊的。究竟约伯说到‘为我自己’(钦定本的译法)要见到 神?或是‘为我’,意谓‘在我这一边’(标准修订本的译法)要见到 神。在以 神为救赎者(go-el)的经文里,与死了的亲人(kinsman)站在一边,后一译法是更加适当的。然而,标准修订本若在第二句最后一字译作‘外人’而不译作‘另外一位’就会好些。我建议把这两句翻译如下:
我将会见祂在我这一边;
我自己的眼睛会仰望〔祂〕,而〔祂〕不〔再是个〕外人了。
(九)
剩下还有廿七节的第三句,和约伯对他朋友说的话,他在高呼要有保证和希望以前,他已恳求他们的同情。
廿七节按字义是‘我的肾在我里面毁坏〔或耗尽〕了’。我们可能更倾向说,‘我的心在我里面衰弱’。但在希伯来人的心理学中,肾脏是渴望和爱情强烈情绪的所在,心则更是常与意志甚或理智相连(例如,请参撒上七3;诗十九14,九十12,一三九23)。但这个简短的句子的要点是甚么呢?它是否意味着现实精神和沮丧的回流,像约伯上一次言论中最后那冗长的几节吗(请特别参十七11及以下各节)?在那远象消失时,约伯实际上是说:‘〔唉呀!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的心在我里面下沉’,正如耶路撒冷译本的译法吗?关于动词‘衰弱’(译按:和合本作‘消灭’;‘心’或‘肾’则作‘心肠’),按这种悲观的意义,请比较诗篇六十九篇三节,和一四三篇七节。或者,当兴奋的心情难免转弱时,可有部分乐观的精神存留吗?我们应把廿七节那一句译作:‘〔但这是可能的么?〕我的心在我里面渴望么?’(新国际译本)在诗篇八十四篇二节(在那里标准修订本作‘昏厥’)或一一九篇八十一节(在那里则作‘渴想’)有类似的意义。
我强烈地倾向于第二种解释。这一句的简略本身便是证据,表明约伯在这特殊时机并没有于忧郁的绝望中崩溃,正如他以前极常见的情形;他乃是决心抓住他所发现的确信,即 神不是他的仇敌而是他的救赎主。对于他来说,前面还有忿怒和挫折,甚至偏执妄想的时刻,但我相信他在他属灵旅程中,已到达了第二个分水岭。到达第一个分水岭是在第九章末了,那时他隐约觉察到(直到那时他确信)在那一位无理或无故羞辱他的 神后面,有另一位 神是能被感动而按公正行事的。现在这两个 神,就是他在十六章曾注意到彼此为他的灵魂争持不下的,现在已再变成一位了,而且他发现称呼祂的唯一最重要的名字是救赎者(go-el),是亲人、辩护者、报仇者,和救赎主。
一篇与约伯记有若干接触点的诗篇,其中有两节,使人想起很适合用来总结约伯讲述这段奇异经文时的心境,这段经文在许多方面显示出它为整卷书的顶点或高峰: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
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
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
但 神是我心里的力量,
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七十三25-26)
虽然第二节按悲观的意义使用‘衰残’这个动词,但那毫不重要。约伯爱 神的心已重新燃起,甚至在这卷书最后的(或者更正确地说,在最末之前的一个)情景中,他在旋风中终于‘看见’ 神,而且不得不屈膝时,我们还可见到一个更好的约伯吗?他仍有艰难的功课要学习,他的痛悔仍然要显示出来,但在这里一个骄傲的人,在未获 神的帮助下敬拜 神,正如十四章的情形一样,一个悲愤交加的人够胆责怪 神不善于管理宇宙。倘若 神要成为 神,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是要被拘禁的,但普罗米修斯能爱、能崇拜;也能控告、反抗。让我们为着这原因而向这位普罗米修斯表示敬意。
(十)
这一章最后两节包含对那三个朋友的谴责和警告。假如他们继续逼迫他的话,他们必定会因此受苦。约伯假他们口所说的那句子‘惹事的根乃在乎他’,是约伯记十九章为英国语文带来的第二句谚语(另一句谚语是20节的‘我只剩牙皮逃脱了’)。朋友说这些话的意思清楚是指他受苦的真正原因,要从他自己的行为去探索,与 神无关。所以这一章的末了,我们联想到约伯仍然不能抑制,仍本着旧约精神一味依赖他自己的义。我们无疑会因此而感到伤心,约伯他自己发现了他所指望会以仁慈对待他的那一位之后,随即有报复的语调。约伯明显地还不愿意饶恕他们(正如他最后在四十二7-9的结局中作的),而且他的确几乎要他的救赎者(go-el)在他们身上给他(约伯)报仇。这也是极富旧约精神的一个特点;试看看像一三七篇和一三九篇这样美丽的诗篇如何给它们十分恶毒的结尾破坏了。我们可以设法了解这些和其他像它们的章节,但是我们不可能原谅它们。因为尾随一切荣耀的云彩之后,出现的是我们一直在查考的那段落,如诗篇一三七篇连同它的‘令你的婴孩摔在盘石上的,那人便为有福’,以及诗篇一三九篇连同它的‘我切切的恨恶他们’那样的话,乃属 神从前的时代,而不属祂新的时代。在我们转到琐法的第二轮可怕的言论时,紧记这一点是有益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