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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每日研经丛书》民数记第十五至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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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民数记第十五至十六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3/18 11:43:31 [只看该作者]

民数记第十五章

献祭:祭肉和奠酒(十五1-16

(一)

这里出现一些向耶和华作专门献祭的规则。主要是关于面粉、油和酒的分量,要与动物的祭牲一起献上。在以西结书四十六章五至七,十一和十四节中,有记载了一种不同的数值等级,而在其他的经文(利六14以下,廿三17)也有反映出其他团体和价值的其他等级。正确的数量相信需要根据百姓所处的不同历史时期而有所改变。必须注意的是在每个团体或者时期,传统上这样的一种献祭是神圣的食物。当百姓是游牧民族或半游牧民族时,祭物自然是动物的肉类。稍后,当他们在迦南定居务农的时候,一般的为社群而献上的祭物,将变成娭物、油和酒(申七13,耶卅一12)。所以这里耶和华告诉他们,这些规矩是将来他们成为农民时所定下的:‘你们到了我所赐给你们居住的地……。’(2,18节)也要注意的是这些随着百姓能够提供的祭物的大小而增加(4-5,6-7,8-9节)。原则上是他们按照他们所能承担的献上,很清楚,根据利未记五章七至十三节和以西结书四十六章十一节的规定,应该‘照着那人所能给的数量’。献给 神少于我们能够献的是羞辱祂并且是无用的仆人(参见太廿五14-30)。

这里提供了三种要求向耶和华献祭物的情况:‘为要还特许的愿,或者作为甘心祭,或是逢你们节期……’(3节)。但其目的都是相同的:‘要奉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这个名称在旧约中出现超过四十次以上,而大约一半以上是在民数记这卷书中,单单这一章就有六次。术语上是那种称为神人同形或同性论(anthropomorphic),也就是以生动的拟人法来描绘 神,为祂预备了餐食,食物的味道使祂喜悦。这种图画在以色列周围的文化中是很普遍的,而以色列在当时还是一个幼嫩的民族。按现代的想法,当基本的真理是‘ 神是个灵’,而拜祂的人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祂(约四24)时,碰到以上的理论,令人困窘不安;但这些事实是总要面对的。现代的注释家尝试把这些历史的事实,都喻为‘属灵的事实’,也要加以避免,因为他们否定在历史中我们信仰的背景。当然,我们可以把任何时期的信仰背后的原理过滤出来,但是这样做的时候,要避免不致损害我们信仰上已经发展的道路。

(二)

在十五至十六节中,用了三个名称来描述以色列人作为 神子民的基本组成。基本的关系是立约之一种,也就是应许和守约,恩典和承诺,但是也还有一种组成的元素。这三个名称是:(甲)律法;(乙)条例;(丙)法规(译者注:中文和合本相应译作:条例、典章、定例)。第一个名称的希伯来文是‘妥拉’,来自一个词根意思是‘抛出,投射’,因此是很不准确地被翻译作‘律法’,好像是一种冷漠及无动于衷的立法概念。一种好得多的翻译可能是‘启示’,也就是 神对祂百姓的教导。但是恰当的翻译该是‘指导’,不但转达了权柄和真理之意,而且还朝向认识生命真理的目标前进。第二个名称按词根的意思是建立正义、辩明、制订最后的规则,或者类似的东西。条例是最后的规则,所以也许一个好的翻译是‘权威的规则’。第三个名称很接近于我们的‘王国的律法’。这样,以色列与她的 神保持关系,包括遵守命令,此命令就是那些被视为在 神指引下最后定规,和约束他们的规则,使他们成为祂旨意下的百姓。

而且更进一步,这些命令也对那些与以色列‘同居的外人’有约束力。这种翻译不是严格的准确,事实上这种类型的人并不是‘外人’,在这种意义上令人感觉到一种飘泊者或者旅行者,他们偶然遇见以色列人和互相问候。这个词根的意思是‘去定居’,而这个名称是被技术上专用的,意指某人虽然出生是外国人,但来到以色列中间已经成为他们的一分子。恰当的翻译是‘改宗者’。标准修订本让我们几乎想到一个旅游者,虽然这些百姓是居住在那里的。这些人几乎都是以色列化了。基本合理的是以色列一度也是在埃及‘寄居的’,直到 神把她拯救出来(出廿二21,申五14-15),所以他们也要欢迎那些寻求耶和华的人,不论他们是从甚么地方来的。后来,甚至以色列人也看他们自己如同在耶和华的土地上之寄居者:‘耶和华阿,求祢听我的祷告,留心听我的呼求;我流泪,求祢不要静默无声;因为我在祢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像我列祖一般’(诗卅九12;比较诗一一九19,利廿五23)。所以她有甚么权利能够拒绝那些与她一起进入耶和华道路的百姓呢?

那样,这是预先对以色列的启示,在生活中指导他们要去与外邦人分享;但是只有当外邦人投入营中和‘成为’以色列人时,一切才成为可能的。福音是 神为所有接受耶稣为 神完全的启示的人们所作的指引。不管一个人的出身如何,它不能够妨碍我们去认识主,因为‘并不分犹太,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8)。我们都在祂里面,并且在祂里面变得肖似祂。

在这一段里还有更进一步的原则隐藏着。新约这样形容它:‘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来十三14)。

献祭:面饼(十五17-21

对于现代的读者,这一小段并非那么没有趣味。这一段经文再一次展示将来必有一个时间,届时百姓将在迦南地定居。这种‘献祭’在某些翻译中被称为‘举祭’("heave-offering"),这种翻译很难以澄清它的意思。这个词指出从一个比较大的整体中‘举起’一小部分。有人建议一个好的翻译是‘捐项’,但是一个更佳和清楚的短语是‘精选的部分’。然而这是那一部分呢?大家都公认是指我们必须奉献给耶和华的部分,但是要知道献上甚么,这是值得探求的。重要的一点是百姓必须献上生产中‘初熟的’。有人曾经争论说这是指每一样所准备食物的第一部分,但是把其他所指的都考虑后,得到总的印象,这是指收获中的初熟之果。然而这是为讨耶和华的喜悦,传统上在他勒目中说,在准备食物时,首要作的事,是去分出属于 神的部分。

这一点特别象征着所有的收获都应归于 神,因为这些都是祂所赐的。故要准备作‘一种糕点’,也就是一块面饼。这是晚些年代通常用于圣殿中的饼,称为‘陈设饼’,并且未经烘过即把它们交给祭司吃。在节日期间烘特别的饼是很普遍的。在安息日食用的特殊面饼的希伯来名称,就与此处相同。而在基督徒的习惯中,表达收获的感恩经常是以放在桌上献给 神的食物来象征。例如一位当地制糕点的人,准备一个特殊面饼时,就把它设计得好像一束麦。

以特殊的风俗习惯和食品等作为庆典的标志,是十分自然的,但是只有在我们的心中为了表扬主的荣耀而守主的道,回应祂的呼召,这才是属灵和可以接受的。

藉着当献祭给 神时,我们事实上只是还给祂有权应得的部分。也许现在是最好的时刻,让读者重新估计他的时间、能力、天才和金钱中,献上了多少给 神。

罪,未预谋和有预谋(十五22-31

(一)

这一段处理那些‘不遵守’命令的人,像刚才提到的一样。它分成三个部分:(甲)被整个社会或牵涉整个社会所犯的非故意的罪(22-26节);(乙)个人单独不是故意犯的罪(27-29节);(丙)个人故意犯的罪(30-31节)。故意和不故意犯罪之间的区别是意味深长的。这里没有人类的律法主义,但是真正评估人类的生命,其实是在‘是’与‘非’的矛盾之间,且对于‘是与非’的把握能力是相当弱的。

非故意犯的罪是那些犯了‘会众不知道’的罪,或者按照字面是‘离开会众的眼目’之意,并且‘不经意’地做了,或者照文字‘迷糊地’,或者‘搞错了’。在这些情况下,有一种相应的献祭,并且由祭司将这种赔偿用的祭牲献给耶和华。其结果对于百姓是很奇妙的:‘他们的罪将得到赦免’。但是即使是犯这种罪,献祭和祭牲,都是需要的。 神的神圣是无论如何妥协不得的。还要弄清楚的是,赦免并非由于祭司言行和赦免这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产生。赦免是基于 神白白的恩典(见十四18),而献祭者是 神指定用以除去阻隔 神作出恩典行动的障碍。大卫逊教授(Professor Davidson)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没有先知,甚至以西结也没有把献祭视为一种补偿百姓犯罪的意思; 神只因着祂的恩典和怜悯而赦免。

(二)

然而,根据这种祭司献祭的见解,对于故意犯罪或下意识地犯罪违背耶和华启示之道的人,将得不到赦免。‘以高傲姿态’(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作‘擅取行事’,30节)这个短语意思是挑衅地或者傲慢地。在出埃及记十四章八节,它是用来描写以色列人从埃及逃出来,他们是胜利地和骄傲地离开;但是在这里它表示其他方面的骄傲,也就正是所列出的七种死罪之一。相反的,希伯来文的‘敬拜’ 神,意思是‘俯伏’在 神面前。

那些不敬拜 神,反而蔑视祂的人,被说成是‘亵渎’祂。这完全不是一个普通的名称,而是非常强烈的,在摩西五经中只在这里见到。它的意思是人在 神面前纯粹的以自我为中心,并且受到从民中‘剪除’的惩罚。另一个非常强烈的字眼,只在摩西五经中创世记廿五章见到,该处描述以扫藐视他的长子名分时,这样的人已经‘藐视’了‘耶和华的话’。这两个名称显示那个人已经从与上主和祂的百姓的任何健康关系中,把自己剪除,因此不能够再用他的自由意志去作任何修正。因此他真正是‘从祂的百姓中被剪除’。

这是否就是陷入‘不得赦免之罪’的灵性光景呢?耶稣说:‘……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生来世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2),这段经文的内容,叙述一些法利赛人看见祂行神迹,却说祂是魔鬼。他们拒绝 神神圣的爱到如此程度,以致于当他们遇到这种爱的时候竟然无法辨认。

破坏安息日者(十五32-36

一个故意犯罪的例子,现在在本段说明这将受到如何处置。在利未记廿四章十至廿三节中有一段类似的经文,那里有一个人被发现犯了亵渎的罪,也就是犯了十诫的第三诫。在此有一个人被描写在安息日工作,因此犯了十诫的第四诫。

请示耶和华的旨意以后,处决的方式是把罪人用石头打死。这种处决避免任何流血,因此免去流血的罪。根据旧约的记载,一共有十一种可以用石头打死的罪:拜偶像(申十七2-7);煽动拜偶像(申十三6-10);献子女为祭(利二十2-5);指着别神的名说预言(申十三1-5);交鬼(利二十27);亵渎(利廿四15-16);破坏安息日(本段);用牛进行杀害(出廿一28-29);犯奸淫(申廿二22以下);顽梗悖逆之子(申廿一18以下)违背 神命令,将掠物献给耶和华(书七25)。

在新约中有几次,耶稣指责以色列用石头打死奉差遣来恢复她与 神关系的先知,一次用比喻(太廿一35),一次在痛苦地默想的时刻(太廿三37)。这种用石头打死的个案,当然不怎么合法。在约翰福音十章卅一节,我们看见那些民间领袖如何要用石头打耶稣,因为他们相信祂亵渎 神;在使徒行传十四章五节,群众尝试用石头打保罗和巴拿巴,也是因为他们被视为亵渎。但是最为人熟知的例子,记载在一些古卷中,如约翰福音七章五十三节至八章十一节,述说有一个女人正犯奸淫时被人捉住,带到耶稣那里,要祂给予判决,到底她应否按民数记此处耶和华指示摩西那样,将她定罪。耶稣作出了着名的和奇妙的回答:只有无罪的可以用石头打死她,而他们都离开了。在尝试探求耶稣对民数记本段的意见时,必须说明两件关于这段经文的事:祂并没有否定这项惩罚的执行方式。但祂指示我们应注重赦免和改造犯罪者方面,以超越律法来满足‘律法’。

因此,作为基督徒,我们不可能同意因为破坏安息日而用死刑;但是我们必须尽量理解隐藏在它后面的理由。按旧约而言,这是辩明 神对生命的主权的问题。用石头打死是在‘营外’进行,使它不会因为死而受到玷污,因此也象征这个犯罪的人从百姓中被除掉。他是应该和真正地‘从民中剪除’的(30节)。要使一个以色列人不再为以色列人的唯一方法,就是令他失去属于这个民族的权利。被耶和华用这种方式定罪的人,是在祂旨意下被弃绝的。只有一种方法能使耶稣跟随者与祂分隔(太十二31-32),就是以上述的拒绝方式。再没有别的因素能造成这个结果(罗八38-39)。即使我们不喜欢这项律法,我们也要仔细深思它的动机。

衣服繸子(十五37-41

(一)

这一章以命令穿戴某种衣服来增强奉献精神作结。旧约中关于这种‘繸子’的最古老的经文,是申命记廿二章十二节,那里只有简单的描述。这里则有更多的解释。但是,首先它们是甚么呢?是不是一件衣服布上带着连续的须边,或者衣服有四条繸子在四角上呢?不同的英文翻译显示了两种解释。希腊文译本有‘边缘’一词,用在马太福音九章二十节译作‘衣服边’之后面。然而,以西结书八章三节以‘一把’(指发须)这个量词形容希伯来字(译者注:中文和合本译作‘一绺’头发);而申命记廿二章十二节用另一个词形容某种围绕自己的东西,好像在列王纪上七章十七节中柱子上的装饰,也许指四块悬挂着的工艺品。另一方面,这个词若译作‘角落’,只意指从主体中突出来的东西,所以它同样可以准确地指连续的衣边。它的意义是不可能确定的。拉比的传统说法赞同有四条分开来的繸子。‘蓝细带子’被解释为一种海的象征(这种染料是从海里的体动物得来的),海是天空的象征,用以表示它的浩瀚和颜色;而天空作为 神荣耀的象征,用以表示它位于天堂的方向,也是天堂的一部分。

这种繸子是提醒耶和华的同在和命令的可见物件。顺从 神是圣民的标记,而四十节就精简地强调了概括这一切的重点,即是以色列将经常地被提醒要紧记 神的命令,贯彻实行,藉使‘圣洁归于…… 神’。可以推测为甚么这一段经文在区别有意犯罪和无意犯罪之后出现,并立刻写于故意犯罪的个案之末──这显示一种简单而眼目可见的东西能如何有效地使人想起耶和华,并且能防止任何非故意的罪。现代正统派的犹太人当然还一直带着这种繸子。

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这种衣服繸子将由三股线织成,每一条有五个结。为甚么呢?拉比相信他们可以在妥拉中数出六百一十三条命令。希伯来文‘衣服繸子’一词的字母数值是六百。然而四十节说,这些都是帮助我们去遵行‘所有’耶和华的命令。所以他们从繸子上的线和结得到另外的十三条命令。

(二)

卅九节带有一种讽刺,就是罪被界定为‘随从自己的心意’的倾向。这个动词的字面意思是‘向后转’。这个动词是用来形容受差派去发现应许之地的探子。 神对百姓说,祂要他们前去发现并作为居所的唯一地方,正是那应许之地,而不是他们随心所欲的追求。必须向前进而不是向后退;信靠而非退缩;让 神来掌管,而不擅作主张。

毫无疑问耶稣遵从这段经文所列出的命令,因为在马太福音九章二十节和十四章卅六节,人们显然曾经只须‘摸祂的衣裳繸子’而获医治,或者有人只用‘摸祂的衣裳边缘’而得痊愈。这不是指祂在灰尘中拖地的长袍之一角(好像许多讲员注释的那样),在希腊文翻译这段经文时,乃是用一个希腊字眼解释为‘衣服繸子’。耶稣的衣服繸子相信是特别有能力的,不但象征着祂对 神的挚爱,同时也是 神对祂的挚爱。祂所穿的会是简单的普通外衣,正如我们从祂对某些犹太人的谴责中所得到的讯息,这些犹太人穿着非常长的繸子,他们证明他们虔诚的高级分量。他们提醒别人要注重的不是 神,而是他们自己。我们太容易把顺服 神和敬爱祂,变为人所共知和受人注意的事。要让右手真正不知道左手所做的(太六3)。

(三)

最后来到 神宣告的主权。‘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这个短语出现两次。在几种情况下,当耶和华发出命令和要求某种行为时,都在结束时作这个声明(例如利十九36-37,廿二32-33,廿六13)。它是所有律法和其目标的总结──要知道耶和华是 神,并知道 神是我们的主。这句式于十诫的开端,是最为人熟知的(出二十2-17)。它是所有的律法的本源,和尝试加以遵行的首要条件,也是持守它们唯一的机会──知道耶和华 神为救赎主。在 神临到西乃山会见祂的百姓之前,即本书故事开始之处,祂在红海边与他们会面。在他们认识耶和华是超然的创造主或丰盛的赋予者之前,他们已认识祂是强有力的救赎主。这就是为甚么他们在西乃听从祂。用神学上的术语: 神的指示先于命令。简言之,在 神告诉祂的儿女做甚么之前,祂使他们能够去完成,并且显明祂对他们是多么关怀。──《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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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十六章

大背叛(Ⅰ)(十六1-35

(一)

细读这一章,会发觉内容不太连贯,这可能是两种数据源交织在一起的结果。第一种来自祭司的圈子,关于可拉和一些利未人反对亚伦权柄的叛变。这事件单单只在民数记廿七章三节得知。第二种来自其他的圈子,关于流便的子孙大坍和亚比兰反对摩西领导权柄的叛变。这事件仅仅在申命记十一章六节和诗篇一○六篇十六节以下得知。

两次背叛的原因可能纯粹出于嫉妒和满足己欲。曾经有一段时期(见创四十九3-4),流便是一个强大的支派,但此时已削弱了。哥辖人(可拉家庭)当然是利未支派,很可能在最初开始时是祭司,但后来他们的职务只限于圣所的音乐方面,就像在诗篇四十二至四十九,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七,八十八篇的开头可以见之。所以也许在这一章后面,我们得悉那种在所有群体中发生的权力斗争,甚至 神的百姓也不例外。

然而,在本注释中我们将不会详细地提及这两件事,而是安于从它们当中学习。

(二)

可拉聚集的人不是十一章四节所说的‘乌合之众’,而是‘首领……有名望选入会中的人’。他们的行动是有思想有目的的,而第十五节显示他们给耶和华献了祭。他们的确认为应先在 神面前表示谦卑,之后才向摩西和亚伦表达有诚意──虽然错误──的谴责。经文之中有一个灵巧的双关语,因为‘首领’这个词和他们用来指控(3节)的‘自高超过’一词来自同一词根。当然,他们才是自高自大。进一步的讽刺是在称他们为‘有名望’的描写包含进一步的讽刺,字面上意思是‘有名的人’。被逐的人,或者用现代俗语:‘无名氏’,是‘没有名的人’(伯三十8),但是要出名,意味着要在众人之中有名(创六4,代上五24)。他们想得到名声,导致从耶和华那里被逐出,因此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被称为 神的敌人。

他们控告摩西和亚伦‘擅自专权’。他们说得理直气壮,并且声明:‘全会众个个既是圣洁’。当然是真实的(见出十九6);但是他们看不见 神拣选摩西和亚伦在会众中的特别身分。无论牧师、先知或传道人都不比任何其他本地的信徒更为圣洁,但是他们在本地会众和广大的教会之中担任的角色是 神赐予的。两方面的真理都要认识它。在教会历史上的多少异端和背叛,都是因为过分强调一个真理却损毁另一真理而衍生出来的。

(三)

摩西在这一次的反应不是一位代祷人。他反而自己俯伏在耶和华面前,并把事情交托给祂。这是一项聪明的决定。惟有耶和华才能‘指示谁是属祂的’(5节)(比较提后二19:‘主认识谁是祂的人’)。但是在这个情况下,挑战是来自另外的 神的受膏者(8节)。这不是一种平信徒对圣职人员的争论,而是圣职人员对圣职人员的争辩,当摩西把他们的话转过来问他们时(比较7节和3节),就清楚可见。它是一场关于祭司权柄的争辩。

而真正得失攸关的,究竟是否所有的人都愿接受 神的权柄。正如十一节问道:‘亚伦算甚么?’批判亚伦即是批判 神。出埃及记十六章二至八节是一段雷同的经文,他以一种断然的声明作结:‘你们的怨言不是向我们发的,乃是向耶和华发的’。摩西在本章廿八节以下,说了类似的话,而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使徒保罗向基督徒提到这个功课时,这样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罗十三1-2)。我们也记得当彼拉多迫使耶稣面对十字架的威胁时,问祂为甚么竟毫不畏惧他的强权,耶稣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十九11)这儿的道理实在值得深究。

大背叛(Ⅱ)(十六1-35)(续)

(四)

摩西请大坍和亚比兰来,一起解决这件事,但是他们作了侮辱性的回答,甚至暗示(见15节)摩西和亚伦中饱私囊(比较撒上十二1-3)。他们咒诅摩西和亚伦企图想作主,统管百姓,并且利用他们的无助以达到一己的目的。他们落到现在的地步,的确是摩西和亚伦造成的。不是他们使百姓离开‘流奶和蜜之地’(13节)的吗?

这里有例外的一节,‘奶和蜜’一句短语,象征大量的肥美畜牲,和长满鲜甜多汁的水果的广阔田园;这句短语形容以色列的土地用了十八次之多。这是在主日学中提及应许之地时学到的名称。然而此处它被用来称呼埃及这个为奴之地。这仅仅是任意歪曲的真理吗?大概不是。当约瑟第一次下到埃及,在法老善待他的日子里,他邀请他的全家到埃及,说:‘我要把埃及地的美物赐给你们,你们也要吃这地肥美的出产’(创四十五16-20)。他们定居在歌珊的水果之乡,并且在那里负责畜牧(创四十七6)。即使在干旱之年,这地也依然多产和富庶。这就是他们所指的乐园。然而他们是多么错误!他们看不见耶和华所预备和定意要给他们的应许之地,他们恋慕着这个世界能够提供的美物。

他们继续控诉摩西和亚伦杀害百姓,把他们与啄食死尸的兀鹰相比(14节,比较箴三十17)。摩西的响应是挑战每一个人带着香炉到圣所请示耶和华。他们准时地集会,并且‘耶和华的荣光就向全会众显现’(19节)。在圣经中,‘耶和华的荣光’常常在施行审判之前显现。这一点在十四章十节和本章稍后于四十二节都有提到。‘荣光’("glory")这个名词的原本意思是‘重量’("weight"),在现代希伯来文中仍采取这词义。这词可以应用于具体或抽象的事物,例如用于财富(赛六十一6),军事力量(赛八7),王权(斯一4),声誉(伯廿九20),或者灵性方面(诗八5)。它与耶路撒冷和圣殿的联系特别密切。在形容某些地方或环境‘满’有 神的同在时,这个词刻画出那种可畏而神秘的气氛。在福音书中,它是用来专写耶稣诞生的重要名词,即祂在第一次降临(路二29以下),祂的改变形像(路九32),和祂的第二次降临(太廿五31)。对基督徒来说,耶稣是 神的同在最强烈地出现于世界的表征,祂更宣告 神的审判和拯救。耶稣总是只求天父的荣耀,这正是天父所求之属于祂自己的荣耀(约八50以下)。保罗教导说,当教会反映基督的荣耀时,教会就是‘基督的荣耀’(林后八23)。

当我们念到这段经文,就可以说,要荣耀 神,是以 神为 神,并且照祂的旨意去拣选。但是即使我们不这样做,祂还是会在祂的荣耀中来到我们这里,那时就不管我们自己愿不愿意都必须照祂的方式会见祂。

(五)

 神决定惩罚除摩西和亚伦以外的所有人,而这一次摩西和亚伦替他们的敌对者代求。他们向耶和华祈祷,称呼祂为‘万人之灵的 神’(22节),这个称谓只在民数记廿七章十六节中再出现。 神被视为所有人的 神。

代求的结果, 神决定只惩罚有罪的祸首,并且吩咐会众离开可拉、大坍和亚比兰‘居住’的地方。百姓及时在最后一刻跟随摩西并获饶恕。摩西其后宣布眼前的事件将要证明耶和华在每一件事情后面掌管,这并非是出于他一己的愿望和定意。他说,死亡会临到我们所有的人;人人都会‘遭’遇到这 神注定的普遍的命运。但毁灭背叛者的死亡将绝不寻常。

三十节的希伯来文字面意思是 神将‘创造万物’(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作‘创作一件新事’)。这个动词(bara)在旧约中只用于 神的神性作为。它是圣经里叙述 神从混沌中创造宇宙的经文中出现的第二个词。它同时也用来形容祂创造祂的选民(赛四十三1,7,15)。它也再次用来描绘耶和华神奇地在祂的百姓中缔造清洁的心(诗五十一10)。它亦成为 神创造新世界的词语(赛四十八6)。它常常用以描写一些不寻常或预期不到的事物(例如耶卅一22)。所以摩西说,如果发生一种预想不到的死亡,就可证明耶和华在这件事和整个过程的后面统管。地的表面立刻裂开大口,而背叛者堕进地的内部去,陷到‘下界’或者‘阴间’里,正如旧约里所提的。 神以一种报应的方式显明谁是属祂的子民,也说明了谁不是(5节)。不但这些家庭被毁灭了,而且他们‘活活的’被埋,也就是完全有知觉的进入没有耶和华同在的地方。他们再不能逃避耶和华。

(六)

从来没有证据证明以色列人相信身体死后的永远毁灭。但是他们对死后‘生命’的信念,只有含糊和豫兆式的暗示。旧约中没有这方面的清楚教义,但是其中的确没有显示这是一个痛苦受折磨的地方。那意念是后来加以发挥的。死后的确有一个空间存在,圣经中也能寻到关于此处所在的性质。其特点可以列出如下:(甲)湮灭(诗八十八12);(乙)不能体验 神的同在(诗八十八5);(丙)不能赞美 神(赛卅八18,诗六5,三十9,一一五17);(丁)地点在地底下(本段所述,伯廿六5,拿二6);(戊)困乏(伯三17);(己)衰弱(诗八十八4);(庚)干渴(赛五13);(辛)可怕的静默(诗九十四17,一一五17);(壬)黑暗(伯十21-22)。它被说为是一个‘坑’(伯卅三18,诗廿八1)和‘无底坑’(伯廿六6),但是在以色列中,它真实的名称是‘阴间’("sheol")。这个可怕的地方是那些背叛的家眷所堕进的。

耶稣也到过同一个可怕的地方。正如使徒信条所说的:‘祂降到阴间’(比较彼前四6)。我们比旧约时代知道得更充分。没有甚么能使基督徒与基督的爱隔绝──甚至死亡都不能(罗八37以下)。那些信靠主的人,有一种荣耀的生命在前面,因为主已经胜过了死亡和坟墓!大背叛的故事虽然没有向我们充分显示旧约的所有精华,但是在新约的指引下,它让我们学习到一些很有价值的教导。

亚伦祭司地位的辩护(十六36-50

这段经文的目的显然是去支持和保证亚伦支派祭司地位的特权。

那些曾属于可拉和他同伴的‘香炉’或者带着炭火在祭坛前后摇摆的浅铁盘,都被去掉。以利亚撒奉召监察它们被锤成薄片来包盖祭坛,大抵是因为大祭司亚伦不能与死者和他们的东西有任何接触(利廿一10-11)。以利亚撒是亚伦的儿子,以后继承他作大祭司(民二十22-29)。作为大祭司的代理人,他被称为‘给以色列人作记号’,并且警告任何‘不是作祭司的’不要尝试作祭司和像祭司一般行动。对所有的百姓来说,这整段时期,都是紧张的,并且试验了耶和华的忍耐。然而几乎难以置信地,第二天,所有的百姓又再一次有异议。他们激烈地指责摩西和亚伦,特别强调说:‘你们杀了耶和华的百姓’。

然而‘耶和华的荣耀’在审判和辩护中再一次显现(42节)。摩西和亚伦走近会幕,并且获知当耶和华毁灭百姓的时候他们要躲避一下。他们无助地俯伏下来,受圣灵感动的摩西有所行动。耶和华向百姓发怒,而祂的‘怒气’以发生‘瘟疫’的形式显露出来。‘瘟疫’一共有四个别称,民数记中用了三个,它们可能表示一种疾病的变体或者个别的疾病(十一33,十四37,十六46以下)。但是不管它是甚么,一种可怕而迅速扩散的杀手侵入营中。

摩西委托亚伦为百姓的罪进行‘赎罪’。有趣的是赎罪没有要求流血,只须从祭坛上取下的热炭和香!通常的规定是需要流血的(见利十七11),但并不总是这样,正如在这里所见到的和在出埃及记三十章十五节,半个舍客勒就足够。不知道亚伦实际上做些甚么,只知他跑进营中瘟疫最猖獗的地方,就在那里‘为百姓赎罪’。这里就是本章为亚伦和他的后裔辩护之处。他冒险接触死者,经文中戏剧性和很明显地说道:‘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间’(48节)。

耶稣来到我们中间,是至高无上地站在我们和死亡之间的大祭司。响应祂和接受祂为生命的主,即是进入永生之地。在教义上我们确信耶稣会再来审判‘活人和死人’,也就是活着的和死了的(见帖前四15-17);祂将是可畏的‘羔羊的忿怒’(启六16)。这不是一种发脾气,也不是自私和失望,而是耶和华坚定、刻意及可预期地坚持抵制、攻击和战胜邪恶。这就是当时在旷野及将要在所有审判之后,耶和华所显示的公义之。祂的旨意是不愿意人受这样的谴责,所以耶稣站在我们和死亡之间,我们才可以活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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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民数记第十五至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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