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网先锋论坛寻根溯源传统灵修体系(道家精粹、佛法经典、孔孟言儒、圣经碑传、古兰圣训、宗教杂坛/谈、易道/预测/术数)圣经碑传旧约02出埃及记 → 《灵修版圣经注释》出埃及第廿一章


  共有3470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灵修版圣经注释》出埃及第廿一章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月亮湖
  1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3073 积分:26321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2/3/3 20:57:53
《灵修版圣经注释》出埃及第廿一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3/16 11:20:40 [只看该作者]

21

<syncBible ref=出21章>在遵守和执行对待他人的律法上,我是否一视同仁?

21  神赐下律法,叫我们晓得所行所做都有后果。我们行事以前,必定要三思后果,才作抉择。想想你今日的计划,考虑它会产生的长远后果。与别人相处,心中也要牢记律法的原则。公平待人,克尽本分,无论是敌是友,都持同一态度。

<syncBible ref=出21:2>买希伯来人作奴仆?神不是鼓励他们这样作吧……

21:2  以色列人虽然脱离了奴役,但是也有买卖或雇用奴仆的。人可能因为贫穷、欠债或因为犯罪而沦为奴仆。不过,神要求他们人地道对待作奴仆之人,不可视为财物,且若干年后要让他们得自由,无条件地送走他们。圣经承认有奴隶存在,却从不鼓励这种制度。

<syncBible ref=出21:24-25>“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它的原则是……这跟人的报复有何区别?

21:24-25  律法定出“以眼还眼”,只是作为判决的原则,并不是人际关系的准则,也非同意报复。这种作恶受惩,只是为了避免人使用残酷而野蛮的方式来互相报复,因为古代许多国家都有滥用私刑的情况。主耶稣以这个原则教导人不要报复(参太5:38-48)。作法官、父母、教师以及处于管理阶层之人,都要作出智慧的抉择,管教方能收效。处罚太严则不公,太宽则不能导人向善。所以下判断以前,要恳求神赐智慧。──《灵修版圣经注释》


基督教中文网Jidujiao.com



  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返回版面帖子列表

《灵修版圣经注释》出埃及第廿一章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