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神应许亚伯兰得子和得地 十五1~21
从十二章开始,我们所见到的亚伯兰,似乎只有被动的,沉默的,顺服的信心。从这一章开始,我们将看到亚伯兰开口与上主说话。因为这一章的经文,主要为来自耶典。耶典所记述的神,是最为拟人化的。十二和十三章的经文主要是来自游典。游典已经记述了上主应许赐迦南地给亚伯兰和其后裔,并使其后裔众多(十二7,十三14~17)。这一章并不是再次应许赐后裔众多和赐地,乃是耶典的首次记述这些应许,并以立约作这应许之肯定的证据。
游典记述迦南的原住民是迦南人和比利洗人(十二6,十三7)。这一章却主要的是亚摩利人(16节),以及另外的好些族人(19~21节)。但是,这一章的经文亦不表示是完全来自一种文献。因为第5节表明上主与亚伯兰说话时,是在晚上;而12节却显明在日间。16节表明迦南的原住民为亚摩利人;19~21节却又说了许多族人,亚摩利人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学者都同意,这章没有游典和祭典的痕迹,故此就只有耶典和神典这两种文献。因为“耶和华”的名称出现在第1、2、4、5、6、7、8和18节,而却不见“ 神”的名称出现,故此其主要经文为来自耶典,其余的是由神典而来的编插句。
{\Section:TopicID=487}A 应许得子和得地 十五1~7
{\Section:TopicID=488}十五1~2
这事以后 这词组是希伯来文记叙故事的普通开场白,并没接叙前面的事之意。这开场白,就有如中国小说中的开场白“话说……”一样。这种开场白有时亦用复数,即这些事以后(参看廿二1、20,卅九7等)。故此,这章经文并不表示接续十四章这外来文件的话,或与之有任何的关联。
耶和华 请参看二4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06,Name=二4}。
异象 这是一种超越人的本能的现象。藉这现象, 神将自己或其旨意显示给人。耶典所记述的神,极其拟人化,所以是直接与人说话。神典却把神描绘得与人疏远而尊严。所以祂要藉梦、或天使、或异象与人说话。这第一节既有异象,又有惧怕一词,明显就有神典的插句。
盾牌 这是一种防御的武器。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通常的盾牌是木材或芦苇制成,外面包以皮革再抹上油(赛廿一5);特殊的盾牌是用金属包裹,在庆典或阅兵时使用。显贵的人则会有持盾牌的人作其护卫(撒上十七7、41)。上主说是亚伯兰的盾牌,就含有这护卫之义。
必大大的赏赐你 这是表明上主会以恩典持赠亚伯兰。这恩赏,在后期的先知书上,乃特别与救恩相关联(耶卅一16;赛六十二11),而在此则指后裔和地土。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你还赐我甚么呢 这是亚伯兰向上主辩驳了。上主在呼召亚伯兰时的七个应许(十二2~3)中,首个便是“我必叫你成为大国”,含意是赐他后裔众多(参看十三16)。但是,时间一日日过去,他的妻子仍无所出(参看十一30),这就叫他无法不作顾虑。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传统,也和中国人一样,生养死葬和丧礼的哀哭,均属后嗣的职责。所以怪不得亚伯兰对上主有了责问的口吻了。特别是古代两河流域的人和以色列的列祖,均还没有“永生”和“天堂”这些观念;没有后嗣,不但是“绝后”,也是没有为自己留名。这是一件很严重的大事。
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 以利以谢的原义是“ 神帮助”的意思。这人是亚伯兰的家宰,管理他的家业也是他众仆人的首领。有关大马色,请看十四15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80,Name=十四15~16}。古代两河流域的规例,一个人若无子,又未收养有子。则其逝世后便由家宰接管其产业。所以亚伯兰认为以利以谢将承受其产业。
{\Section:TopicID=489}十五3~5
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这是重复,也可说是进一步解释第2节的话。罗得并不是生在亚伯兰家中,亚伯兰也没有收养罗得为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原文是单数,所以就不会是十四14之他家里生养的众多精练壮丁,乃是指着那一个家宰以利以谢。在这说话中,亚伯兰也像一切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人一样,认儿女是由神所赏赐的。
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 上主肯定以利以谢不是承受亚伯兰家产的人。后嗣的含义,除承受家产外,还有为其留名于后的意思(参看赛五十六3~5)。上主亦肯定由亚伯兰自己亲生的儿子,才是承受其家产和为其留名的后嗣。
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这是像游典所述,亚伯兰的子孙要像地上尘萨那样无数(十三16,见该节注释{\LinkToBook:TopicID=465,Name=十三16}),有异曲同工之妙。游典的作者身处南地旷野和沙漠地区,所以就地取材,而以地上尘沙比喻亚伯兰之后裔将如地上尘沙之多。这里是耶典和神典的合编,于夜间异象中和 神说话,所以上主领亚伯兰外出看天,以天上的众星之无数来形容亚伯兰的后裔也将要如此。
{\Section:TopicID=490}十五6~7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这叙述不但是在讲说当场的情景,也似乎是讲者在向听者说话。更正确的说,圣灵就是藉这节经文,正在向一切读此圣经的人说:亚伯兰也是人,是普通的常人;他敢于冒险,成就了大事,留大名于后世,乃是蒙上主的大恩赏而得的。这大恩赏之所以获得,就是因为亚伯兰信上主所说的话,上主就以此算为他的义。他是藉信称义的。
义 有两个方法去达成。其一是藉行为,正如中国人的观念:义是正正当当的行为。在圣经,则指谨守 神的律法,遵行祂的一切典章(参看结十八5~9)。另一个方法,却要先明了“算”(参看罗四3)的含义,才会清楚明白。
算 其含义,乃本来不是你所有的,但因某种相关的关系,从律例上宣告为你所有的。譬如,以色列人要将自己的出产十分之一献给上主。利未人没有耕种,并无出产,但他们要将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拿其中的十分之一作举祭献给上主。这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就“算”为他们场上的谷(见利十八25~27)。从中国人的观念上言,张三无子,收养李四为子;李四本来不是张三的儿子,经过法定的领养手续,在法律上就宣告李四为张三的儿子。于是,李四就算为张三的儿子。
信 字的中文是会意格:人言为信。这有两方面的解释:(一)从说话的人方面,他的言必须是信实可靠,忠信无邪的。(二)从听话的人方面,他是信赖此言为信实可靠,并如稚子之心,忠实去照此信而行的,所以“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并且是“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是“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的(雅二22)。
在这节话上,上主是言者,祂是信实的;亚伯兰是听话的人,他不但如稚子般信靠上主的话,也照着祂的话远离家乡和亲人。现在听到上主对他后裔应许要如天上众星那般繁多,他就信为可靠,上主就因他这信,而在其恩典中,超乎律法行为之外,宣告他为义,这就是在行为之外,算他为义的方法。
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 这是上主恩赐律法时的类似形式(参看出二十2;利廿六13)。我是耶和华,表明祂是创造主,也是天地的主,更是亚伯兰的主。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请参看十一31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32,Name=十一31~32}),表示上主曾将他从敬拜偶像的环境中救赎出来,有特别的使命交付予他。这使命已详记十二1~3。但为达成这使命,亚伯兰就必须要有立足之点。所以,上主要将这迦南地赐给他为业。
{\Section:TopicID=491}十五1~7
这是洪水之后,耶典的文献首次为五经的编辑者采用的一段经文(十二至十三章主要来自游典,并有小量的祭典插句;十四章却是外来的文件)。但在这段经文中,也显明有神典的插句。整段经文给我们看到,亚伯兰并不像游典所记述的一样,只有被动的和沉默不言的信心,他乃是与上主辩驳般的说话。当上主在异象中对他说话,声明会护卫他和赏赐他时,他反驳说,我既没有儿子,你赐我甚么也没有用,反正我的产业都会给家中的仆人领班兼管家以利以谢所承受了。跟着的话,大概是因兼用两种文献的缘故而显出重复,但亦可解释为亚伯兰进一步的向上主强调自己无子,家业要被生在其家中的家宰承受。但 神却肯定以利以谢不是承受他家业的人;从他自己而出的,才要成为亚伯兰的后嗣。然后,上主领亚伯兰外出观天,并预言亚伯兰的后裔要像天上众星一般,无法数算。亚伯兰竟如稚子一样,完全信赖上主的话为可靠,上主就以他这种信心,称他为义。然后,上主也向亚伯兰指出,要将这迦南地赐给他为业。这赐地的应许,也是耶典首次的记载。
{\Section:TopicID=492}B 赐地的约 十五8~12、17~18
{\Section:TopicID=493}十五8
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 第7节的赐地应许,从文句可知是一个新段落的开端。但为使赐后裔的应许和赐地的应许能一并列出,我们把第7节放在前段。因此,这句话就必须跟着第7节来看,才更能明白。上主是主宰,有权赐地;亚伯兰却为人间地土必有契约,才能证明所有权,上主只是口头应许,亚伯兰能有甚么证据为凭,使他知道必得这地?这是很正当的要求。
{\Section:TopicID=494}十五9~10
一只三年的母牛……,母山羊……,公绵羊,一只班鸠,一只雏鸽 这是为预备立约之用的牲畜和禽鸟。这种规矩再一次给我们看到创世记与两河流域的关联,以及这些传统的故事并非凭空虚构的。三年,是表达所用为立约的牲畜之成熟的程度。何利人的努斯文件(Nuzi Text)指出严肃的献祭,须用一只公牛,一只驴和十只羊。马里文件(Mari Document)中也指出摩利人使用驴只为献祭之用。但以色列人的规例却不用驴作祭物(故此头生的驴要用羊羔代赎。出十三13,卅四20)。班鸠和雏鸽,在后期是为贫穷人作为献祭之用者(参看利十四21~22)。这项的立约,是与赐地有关,所以除无驴子外,其他贫富之人的牲禽均备,表明 神对此事的重视。
亚伯兰就取了这些来,每样劈开分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的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这是古代立约的严肃规矩。将祭牲劈开对摆,是要立约的人从其中间走过,象征立约者若不守约,也要如此被分尸。但在某些立约中,有时则只要许约者从死畜中间走过(参看耶卅四18~19)。班鸠和雏鸽太小,所以没有将其劈开,而只对摆。
{\Section:TopicID=495}十五11~12
有鸷鸟下来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亚伯兰就把他吓飞了 这是活生生地描绘当时的情景,但也表示有一种不祥之兆(参看四十16~22)。这是古代对“兆头”的重视之处。鸷鸟是指性情凶猛的鸟,如鹰、鵰、鹗等类。这些鸟均吃肉,故此飞落下来。亚伯兰虽然将之赶走了,却仍使这赐地要迟延四百多年(见13~16节)。
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的唾着了 这节经文和17节是相连的(其中有些神典的词句被收编在耶典里面),12节的下句应和13~16节相连。有关亚伯兰的沉睡,是表明上主的作为,不能使人清楚的看见(参看二21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24,Name=二21~23}),因为人不能眼见 神,免得死亡。
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这可能是指 神藉梦,令亚伯兰惊悸的与他说话。所说的话就是下段要讨论的13~16节。这句话和下一段的记述,均属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