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该隐和文明的开端 四1~26
这一章的经文,基本上属耶典,但17~24节却原是游典的。编辑者把这段已明显有文明社会和人口众多的社会之故事,放在人的堕落之后,其目的是使人看出,人在违抗 神的旨意之后,人与人间就无法和谐与互相看顾,而只有谋杀、残杀和报复。
{\Section:TopicID=257}1 该隐杀亚伯 四1~8
{\Section:TopicID=259}四1~2
有一日 原文并无这三个字,也没有任何译本有这词语。和合本之所以如此作开端,大概是用引导讲故事的口气,正如一些古本小说之开头的“话说”一样。事实上,这整章圣经也仍含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神话故事的背景。
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 这里的那人,原文有冠词,是指特定的一人,因此可作专有名词用而音译成亚当。由此亦可见亚当的原义就是人,并可作集体名词而当作人类来解释。有关夏娃,请参看三20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50,Name=三20~21}。同房的原文是 yada (知道),请参看二17的解释{\LinkToBook:TopicID=219,Name=二15~17}。
生了该隐 这该隐的原文是 Qain ;从拉丁系而来的切音作 Cain,因此其后代是 Qainite,而英文一般都作 Kenite(基尼人,参看十五19)。故此,该隐的原义应是铁匠或冶炼工人。但因这字音 Qain 和 Qanah (得了)的音相近似,所以夏娃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含义是连接三15之“女人的后裔”的应许。但当她再生一子,为其取名作亚伯时,已显出她对该隐的失望,因他的行为使她的盼望落空。亚伯的原义就是虚空的意思。
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这是介绍这两兄弟的职业,而这些职业却也是以色列的列祖和耶典写作时代之以色列人的主要职业。有些释经的人把这记述的次序,当为以色列人看该职业的重轻,特别是因其后亚伯所献的供物蒙悦纳,而该隐所献的农作物不蒙悦纳。这分析是错误的。经文本身已解释了 神是看人的行为,而不是看他的祭物。这里之所以把弟弟亚伯放在首位,而将哥哥该隐放在次位,是与整本律法书的精神相合的。在圣经律法精神上,为无权无势的人伸冤辩屈,是比任何人间法律明显,且为优越的。为这原因,整个创世记的人间故事,给我们看到的,不但是把亚伯放在该隐之上,也把以撒放在以实玛利之上,雅各放在以扫之上,拉结放在利亚之上,约瑟放在众兄长之上,并在承接“亚伯拉罕的后裔”之特殊应许上,犹大在三位兄长之上。这,固然是显出 神拣选的恩典,却也表明 神是看顾那受人欺压者的主。
{\Section:TopicID=260}四3~5
有一日 这里的原文是过了些日子。
供物 原文亦可翻成祭物。因此,这故事已表明是在崇拜上主的礼仪颇为进步的世代,特别是亚伯所献的是头生的(参看出十三12;民十八15等)。所以证明这故事的写作时代,是颇晚的。
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很多释经的人都着重在解释亚伯取供物时,有选取上好的这方面,或是把羊作祭物有预表基督之牺牲的方面,但忽略了人的行为和他的祭物之关联这方面。行为是心意的结果;选择供物也有其心意的作用。故此,我们应当着重的,是 神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或他的礼物,但 神是看人的内心的(见撒上十六7)。
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经文没有告诉我们,上主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有甚么标志。美索不达米亚的一些标志是察看祭物;以色列人似乎就是以火烧去供物,表明 神接受了(参看十五17;王上十八37~38等)。但经文却表达了该隐对其兄弟得蒙看中的嫉妒,以至变了脸色和大大发怒。变了脸色的原文,是脸面下沉,所以是嫉妒。
{\Section:TopicID=261}四6~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 这是上主以慈父的心肠,劝导正在陷入危险边缘的该隐的话。嫉妒使人生恨,恨生杀人的动机(参看约壹三15)。所以, 神在此劝导该隐要留心自己的心意。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 这句话的原文有点错乱,特别是罪为阴性名词,而其动词伏却为阳性。但是,若果这伏字的原文 robes 是亚喀得文 rabisum 借用过来的,就会意义清楚,而且景象分明了。原因是 rabisum 乃亚喀得的一个魔神,经常会蹲伏在人家屋门前,用以保护或惊吓其家之人的。因为这魔神有时很仁慈,有时又很凶恶。所以,上主是藉此提醒该隐,要小心存在你心中的那魔神,它正在你心门口蹲伏。
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 “这句话中恋慕的原文是 tshuqah ,固有渴想,热切期望的含义,但也有控制的意义。因此,照现代中文译本的翻法,直接的说明“罪恶控制你,可是你必须克服罪”,却更为明白。
{\Section:TopicID=262}四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 说甚么呢?中文并无交代,因为是照原文译出的。撒玛利亚抄本,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文译本和一些拉丁文译本均在此句之后,有“我们到田野去走走吧!”现代中文译本也是照此译出的。
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约翰壹书的作者说得真不错: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给他心中蹲伏的魔神所控制了),杀了他的兄弟(约壹三12)。
{\Section:TopicID=263}四1~8
按现有五经的编排,在始祖被逐出乐园后,他们的居址也还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在现今已无法确定的当年之伊甸园的附近。亚当与夏娃同房,生了一个儿子,她就给他起名叫该隐,因为她以为已经得着了三15所应许的女人的后裔。可是这该隐的行为败坏,所以在她生了第二个儿子时,就给他取名为亚伯,表示她原先的盼望是虚空了。虽然如此,这话已给我们看到始祖是仍然相信 神,并盼望祂的应许之成就的人。
该隐亚伯长大,一个耕种,一个游牧。有一日,当他们各自拿出产献给 神时, 神却悦纳亚伯的祭物,而不悦纳该隐的祭物。于是该隐从妒生怒。 神却以慈父之爱来劝导该隐要小心那蹲伏在他心门口之罪的恶魔,要控制住它,不要让它来控制你。该隐并没有把上主的话放在心上,约同弟弟到田间,忽然击打亚伯,而将他打死了。这不但给我们看到人类堕落后人心的诡诈,也给我们了解到罪恶的可怕。
2 该隐受咒诅 四9~16
{\Section:TopicID=266}四9
你兄弟亚伯在那里 这话正如始祖堕落后, 神给机会亚当和夏娃认罪悔改的询问一样:不是 神不知道事实,乃是要人自己承认,懊悔前非,改过自新并祈求赦免。但正如前面说过, 神的律法书,特别着重为无权无势的人伸冤辩屈(四2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59,Name=四1~2}),所以今天这问题,也是在询问一切的人,特别是有权有势的人。
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么 亚当夏娃对 神的答话(见三12~1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38,Name=三11~12}),虽然没有达到 神对人悔改得赦的要求,但仍然承认了犯罪的事实。该隐则不但没有承认其犯罪事实,反向 神辩驳。
{\Section:TopicID=267}四10~12
你作了甚么事呢 这不是询问,乃是责备。正如中国人说的“你干得好事阿!”不是称赞,乃是怪责一样。
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不错,该隐杀亚伯后,尸体必定给他掩埋了。但血流地上,却不是可隐藏的。人是从土而出;但血是生命(九4)却不单是以色列人的观念,也是两河流域一带人的观念。生命是 神所给的,主权在于 神。夺人的生命,就是夺去 神的主权,是一件极其严重的刑事和神圣的侵犯。人可夺去人的生命,表面上可能人不知鬼不觉;但这侵犯 神主权的事, 神必要审问,而生命(血)既是从 神而来,他就有权直接向 神伸冤。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 这里耶典不但将 神拟人化在此与该隐对话,也把地拟人化来讲说。这讲说一面表达这“地母”之无奈而接受被杀之人的埋葬,也是亚伯在 神面前控告的见证人,因它也为此受了该隐之罪的“污染”。为这原因,该隐所受严厉的刑罚乃是: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在始祖犯罪受惩罚时,是地受咒诅,人受连累。对该隐的刑罚却是该隐受咒诅,而地却不再替这耕地的该隐效力,以至该隐要成为流浪者,居无定所。这大概也是日后他的子孙基尼人,之所以作为游牧兼游行铸造修补的铜铁匠的原因。
{\Section:TopicID=268}四13~14
我的刑罚太重 起初杀人的,上主并未以“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九6)作刑罚,已经是 神的鸿恩; 神更奇妙的鸿恩,是在处罚人之中,使他憬悟前非。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 该隐憬悟不见上主之面的严重性了。这是他所说的刑罚太重的主要含义。
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从这句话,就证明我们在开始讨论这章经文之时所说的为正确:这章的经文背景,是在有文明和有许多人口的时代,编者将这传统故事和人在乐园的堕落相连,目的为在暴露人类的罪恶。该隐惧怕离开上主的面,因为世上其他的人,一般都对流浪者无好感,也因此而不会有善意。杀人者怕死,亦是憬悟前非的表露。
{\Section:TopicID=269}四15~16
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 这里的遭报七倍,犹太教的拉比有很多不同的解释:有的指是严厉的遭报;有的说是七倍的遭报;有的说成七条命的填偿;有的说是杀该隐的,七代子孙都遭报;另有的更奇特,乃说经文有抄漏之处,原来的经文是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至于该隐,我要留他到其第七代的拉麦时,才叫他遭报。”原因不但是该隐杀人为没有前例,他不知此罪之严重性,而这也是要显出 神的恩典云云。
七 不单是祭典非常注意(见二2~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01,Name=二2~3}),南方的耶典和游典也极重视,因为这是整个以色列族在传统上所着重的数字。举例说:卡苏图(Umberto Cassuto)在一九四四年出版的创世记注释中提到,本章除15和24节使用七和七十七外,拉麦是亚当的七世孙(五31说他活到七百七十七岁);七次用了亚伯的名,七次用了兄弟这词,七次用了“名”字,十四次(七的两倍)用了该隐的名。如果扩阔一点来看,在南方传统的二至四章中,有七十次使用神的名字,其中四十次用 神,二十次用耶和华 神,十次单独使用耶和华。不但这些神名的使用次数均为十的倍数,而第七十次就正是“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这意思是说,耶典的作者不但是舞文弄墨的能手,也是数字(特别是七与十)使用的专家。
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这里所说的记号,我们已无法了解是怎样的。有可能是像出十三9,16和申六8等之特别装饰;也有可能是在手上或面上作纹身记号,使人知道他是来自一个以命偿命,甚至七倍追讨的氏族,以致有吓阻人杀他的作用。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 这是像始祖犯罪被逐离开乐园的相类说法,但更其严重。因为离开乐园,乃是离开一个地方; 神是无所不在的,始祖并未离开 神。离开上主的面,是与上主隔绝了,只能飘荡流离,与上主的护佑脱节了。
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 这还是美索不达米亚的背景,因为传说中的伊甸在两河流域的地区。挪得的原义,可作奇境或飘流之地解。这地究竟在那里,也和伊甸一样,至今无法考证。有可能,亦是耶典作者呼应12节之舞文弄墨的作品。
{\Section:TopicID=270}四9~16
该隐杀亚伯后,可能已把他的尸体掩埋,便以为是神不知鬼不觉了。可是,上主却来追问他:你兄弟在那里?该隐不但没有在 神面前认罪悔改,反而遮掩并向 神辩驳,想藉此以推卸责任。血是生命的所在;流人的血是夺人的生命。生命的主权在于 神;夺人的生命就是夺去 神的主权。另一方面,流人的血是污染了大地;人是从地而出的,地开口接受被流的血,不但对被杀者表示同情,也要开口为他作证。所以,该隐杀人,不但夺去 神的主权,也是得罪了大地。因此,上主刑罚该隐,对他说:“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为你效力,你必飘荡流离在地上。”该隐从惊骇中醒悟过来,因被逐离开 神的面而惧怕被他人杀害。他将这事向 神陈明, 神便在恩典中,给他立一记号,说明凡杀该隐的要遭报七倍,用为阻吓人杀他。这样,该隐离开了上主,去住在飘荡流离的地上,过着飘荡流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