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内容纲要
【神试验亚伯拉罕】
一、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燔祭(1~2节)
二、亚伯拉罕遵命往神所指示的地方(3~4节)
三、父子二人同行与对话(5~8节)
四、神阻止亚伯拉罕杀以撒(9~12节)
五、经历耶和华以勒(13~14节)
六、得神祝福而回(15~19节)
七、亚伯拉罕兄弟拿鹤的家谱(20~24节)
贰、逐节详解
【创廿二1】“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文意批注﹞“这些事以后,”即第廿一章生以撒、赶出以实玛利、与亚比米勒立约等事之后。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并不是全知的神需要藉试验才能得知亚伯拉罕的存心,而是藉此使受试验的人显出他实际的光景,因而能更深认识自己。
﹝灵意批注﹞本节表明‘奉献’的意义:
(一)“这些事以后,”指在亚伯拉罕经历神的信实和供应之后,这表示奉献是将从神所得的归给神。
(二)“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奉献是神藉以验出我们对神的信心与爱心的实在(林后八1~8)。
(三)“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奉献是出于神的呼召。
(四)“他说,我在这里,”奉献是人对神呼召的答应。
﹝话中之光﹞(一)神不随便试验人,我们必须达到可以承受得起试验的时候,神才来试验我们。
(二)信徒迟早有一天要被显明,我们是爱神的祝福,或是爱祝福的源头;是爱神所赐的物,或是爱神自己。
(三)我们的信心若经过试验,就要显得比金子更宝贵(彼前一7)。
(四)我们必须时刻活在神面前,才能立即对神的呼召作出响应。
【创廿二2】“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
﹝原文字义﹞“摩利亚”神预备,神看顾;“献”举起;“燔祭”上升的祭。
﹝背景批注﹞“摩利亚地,”在耶路撒冷附近,所罗门王在此地为神建造圣殿(代下三1);主耶稣钉十字架的各各他,就在摩利亚山附近。
﹝文意批注﹞“燔祭,”是用火把祭物全烧,产生馨香之气献给神,故表示完全归属于神。神在此处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燔祭,并不表明我们所信的神像摩洛那样要人献自己的儿女为祭(利廿1~5),祂的目的并不是真要杀死以撒(参12节),乃是要证实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
“带...去...献...,”这三个命令式动词显明神的吩咐具体而微。
﹝灵意批注﹞本节表明‘奉献甚么’与‘怎样奉献’:
(一)“你带你的儿子,”不是奉献任何别的事物,乃是奉献神凭着应许所赐给你的。
(二)“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所要奉献的,乃是你惟一的盼望。
(三)“你所爱的以撒,”要奉献那会叫你心疼、舍不得的。
(四)“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奉献不照我们自己的喜好与拣选,乃是照神的旨意(林后八5)。
(五)“把他献为燔祭,”奉献乃是实际的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从今以后,不再为自己活,乃为那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5)。
﹝话中之光﹞(一)一切属灵的经历都必须根据“神说”;你我所说的都不算数,只有神说了才算数。
(二)信徒的奉献应当出于神的话,是我们对神说话的回应,而不是因为别人的鼓励和劝勉。
(三)信徒行事若以神的话为基础,就必有力量,且能坚定稳固;但若单凭感觉行事,就会起伏不定,且会因感觉的消失而后继无力。
(四)在你尚未奉献给神之前,甚么都是“你的”,你拥有绝对的主权;但是一旦献给了神,便都是属于神的了。
(五)以撒是神所赏赐给亚伯拉罕的,如今神却来向他要回;神乃藉此显明:我们是否爱神比爱祂所赐给我们的人事物更深呢(约廿一15)?
(六)主好像不向我们要那我们所不爱的,却向我们要那我们所爱的;神亲手取去我们最心爱的,为要证实祂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无可取代。
(七)我们若爱父母、儿女过于爱主,就不配作主的门徒(太十37)。
(八)有以撒而没有神,一切尽都徒然;有神而没有以撒,一切仍然存在。我若不以神为我的万有,我就舍不得我的“以撒”。
【创廿二3】“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文意批注﹞对于前节神的要求,亚伯拉罕并没有表示质疑或据理力争,反而定意默默地遵行,这是他的难能可贵之处。
“清早起来,”亚伯拉罕大概是在夜间得到神要求他奉献以撒的呼召,故本节是形容他立刻顺从神的话,照神的指示而行;这也是他单纯信靠神的明证。
“备上...带着...劈好...”表明他的准备真是周到齐全。
﹝话中之光﹞(一)信徒几时得着神的话,就要立即遵行,不可迟延(诗一百十九60);如果稍微犹豫,或是看环境,恐怕心就刚硬了。
(二)我们对于神的命令,只能毫无犹豫地顺服,不能与神争辩,也不可和属血气的人商量(加一15~16),否则我们的事奉和见证就要受损。
(三)当一个人清楚知道神的旨意之后,他所需要的并不是祈祷,乃是立刻采取行动;任何求情、拖延的祷告,乃是不顺服神的表现。
(四)“信而顺服”是亚伯拉罕得胜的秘诀;信心是他顺服的根源,顺服是因他对神有信心(参8节)。
【创廿二4】“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
﹝文意批注﹞“到了第三日,”表示路程花了两天以上的时间,这对亚伯拉罕乃是一种心灵上的考验。
﹝灵意批注﹞“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自从顺服了神的话之后,内心承受即将‘失去爱子’的煎熬,到第三天才得回爱子(参12~13节),故这是预表主耶稣钉死十字架后第三日复活(太十六21)。
“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预表他从远处望见,内心深信神能叫人从死里复活(来十一19)。
本节也象征奉献的人要有复活的眼光──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罗六13)。
﹝话中之光﹞(一)信心不是出于人一时的冲动,信心需要行“三日”的道路──必须能持久不衰。
(二)有属灵眼光的人,总是举目遥望神所启示的目的地──向着标竿直跑(腓三14)。
【创廿二5】“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
﹝文意批注﹞亚伯拉罕相信献上以撒之后,神能叫他复活(来十一17~19),故他在本节所说的话,应是凭信说话,而非诓言。
“童子,”指未成年的男子,以撒此时至少已是十几岁的少年,或甚至已经二、三十岁了,故他能身负燔祭的柴(参6节)。
﹝灵意批注﹞“你们和驴在此等候,”‘仆人’和‘驴’象征我们的事奉工作,全句意即在奉献的时候,要把事奉工作的念头摆在一边。
“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表示要存着单纯的心去敬拜神。
“就回到你们这里来,”如此奉献的结果,会带进更专一的事奉。
﹝话中之光﹞(一)虽然我们奉献的目的是为着事奉神(罗十二1),但许多信徒一不小心,就会注重事奉工作,让它取代了神的地位。
(二)奉献的结果,叫我们今后在复活的新样里生活并事奉。
(三)凡是会拦阻我们奉献的,都该留在山下;若是任令它们同行,终久必会成为我们的难处。
(四)敬拜的对象是主自己。真正敬虔爱主的人,他们的眼光,不是放在事奉工作上,而是放在主身上。
【创廿二6】“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
﹝灵意批注﹞“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这是预表耶稣基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山去(约十九17)。
“火与刀,”象征父神公义的审判。
﹝话中之光﹞(一)奉献非同小可──“刀”表明奉献是有所割切与舍去,“柴”和“火”表明奉献是有所焚烧与除去。
(二)“二人同行,”这句话表明我们的奉献,并非信徒单方面的行动,乃是有神在整个过程中参预其事──神发起,人回应,神促成。
【创廿二7】“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
﹝文意批注﹞以撒在这时或许心里已经明白将要发生的事了。以撒的问话肯定会叫亚伯拉罕觉得心痛。
﹝话中之光﹞奉献必然会叫我们觉得心痛;凡是随随便便地奉献,不能摸着我们的心的,恐怕也不能摸着神的心。
【创廿二8】“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
﹝原文字义﹞“自己预备”自己看见。
﹝文意批注﹞“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亚伯拉罕是在信心里说此预言,因他相信神必会叫以撒复活(来十一17~19),故他所要献上的,乃是神所预备的。
﹝话中之光﹞(一)“神必自己预备,”是身陷绝境中之信徒的盼望。
(二)主耶稣乃是神的羊羔(约一29),祂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
(三)主耶稣总是和父神同在(约十六32),所以我们住在基督里,也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一23)。
【创廿二9】“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
﹝原文字义﹞“捆绑”将祭牲的四肢缚起来。
﹝文意批注﹞“捆绑他的儿子以撒,”以撒此时至少已是十来岁的少年人,有力气担负燔祭的柴上山(参6节),而亚伯拉罕则已经是一百一十多岁的老人了,由此可见,以撒并未挣扎,自甘被老父捆绑。有谓以撒此时年约三十多岁,和主耶稣钉死十字架时的年岁相仿。
﹝灵意批注﹞以撒没有挣扎反抗,正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十三7;徒八32)。故本节是预表主耶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二8)。
本节也告诉我们奉献的榜样:
(一)“神所指示的地方,”表示‘对’的立场──奉献的立场不是为某些事工或某个团体组织。
(二)“筑坛,”祭坛预表十字架,奉献必须有十字架的认识与经历。
(三)“捆绑,”表明奉献的人今后不再自由。
(四)“放在坛的柴上,”表明将自己交托给神,甘愿为神而死,今后活着也是为神而活。
﹝话中之光﹞(一)有其父必有其子:顺服神的父亲,造就了顺服父亲的儿子。
(二)许多信徒虽有奉献的行为,但他们奉献的立足点(动机)却不对。
(三)没有祭坛,就没有奉献;罗马书第六章是先有十字架的同死、同活(罗六6~11),然后才有奉献的行为(罗六12~13)。
(四)奉献的人应当将自己向神作一明确的点交,今后不再反悔。
【创廿二10】“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
﹝文意批注﹞“伸手拿刀,要杀,”表明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祭,不是装装样子而已,乃是有实际的行动,并且是作到最后的一步了。
﹝话中之光﹞(一)我们作事,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8)。
(二)奉献乃是自己拿刀杀──不要可怜自己,爱惜自己。
【创廿二11】“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文意批注﹞“耶和华的使者,”就是神自己,因为第十二节的‘留下不给我’,指出说话的就是神。
神是等到亚伯拉罕伸手拿刀的时候才出声阻止他,因为神知道那有勇气拿起刀来的手,必不会在余下的过程中有所踌躇。
﹝话中之光﹞神的拯救和帮助,往往是在最后一刻才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