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地球的生态社会的基本原则要求是:
要求所有的社会生命与社会文明体制,都必须是体现、维护、忠诚于地球利益意志规律,为要求、为目标、为依据,这样的社会制度、社会活动、社会目标、社会文明,才能纳入地球大自然的客观规律的作用中,才能真正实现。
要求所有的社会生命,在意识及其形态、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感等方面,都必须体现、维护、忠诚于地球利益意志规律,为要求、为目标、为依据。
共产主义的‘母系大同’社会的制度本质是:;‘母系’指‘母系家庭’制度,‘大同’指‘社会分配’制度
共产主义的母系(家庭制度)大同(分配制度)社会的现代复兴的所有观的前提是,母亲地球大地的所有资源,都属于地球所有,人类使用与分配大地资源,必须符合母亲大地利益意志规律(即自然客观规律绝对真理)之目的与要求。
母亲地球大地能量整体的所有资源,都属于地球及其利益意志规律(即自然客观规律绝对真理),而不属于人类所有,具体体现在对既有的人类私有制社会体制及其人生价值的批判,对既有的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民主)的、人类唯一哲学为逻辑背景的、以西方民主殖民扩张为模式的物质文明体系的批判。
人类唯一哲学及其资本私有体制,实际上是人类对地球大地资源的私有,尤其是人类对大地生态环境利益的破坏,是对大地资源更严重的私有构成的破坏。
只有在以地球大地为历史主体的哲学逻辑(即地球生态哲学)背景中,以共产主义的母系大同社会的现代化复兴才能成立并实现,这也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哲学范畴的扩大与突破,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哲学进步,是人类社会回归大地自然的条件,是人类社会进入地球生态精神文明的开始。
地球大地生态社会的基本原则,是要求所有的社会生命,在意识形态、在生活方式、在价值观念、在审美情感等方面,都必须是体现、维护、忠诚于地球大自然及其利益意志规律,这样的人生的价值观念、审美情感、生活方式,是以地球大自然为主体,实现这样的人生的社会家庭体制模式,就是共产主义母系(家庭制度)大同(分配制度)社会的现代化复兴,是地球生态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