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九章
耶稣与彼拉多(Ⅰ)(十八28-十九16)
本段经文是新约圣经对耶稣受审最戏剧性的描述。假使把它割成若干小段,会影向到整个事件,因此,我们把它当作一个整体,一次把它读完。然而我们拟分成好几次来研读这一段记载。本事件所穿插的人物都铿然有声,所以,最好的研读方式应该是分别研究剧中的人物,而不是逐段研读。
我们先看犹太人。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是罗马政府的属民。罗马当局给予他们相当多的自治权,不过他们还没有处死刑的权力。所谓刀剑的权力(ius gladii)仍操在罗马人手中,根据他勒目记载:“在圣殿倒毁之前四十年,以色列人既已丧失操生杀之审判权。”犹太史家约瑟夫说,柯波尼(Coponius)受封为罗马政府出任巴勒斯坦的第一任省长时,他是“经该撒授予操生杀大权”的省长。约瑟夫也提到有个祭司亚拿纳(Ananus)决定处死一些敌对他的人。有些比较谨慎的犹太人就反对他的决定,指出他无权这样做。结果他不但不能遂其心愿,由于他存心想处死别人的想法,使他连祭司的职位都弄丢了(见约瑟夫着犹太人古代习俗,廿卷九章一节。)再拿司提反事件来说,犹太人做出了法律所不许可的事,事实上他们没有权置人于死地。基于此,他们才把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想假手于他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
如果犹太人有权执行死刑的话,方式是拿石头把人打死。律法上记载:“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利廿四16),在这个情况下,见证人可以先拿石头打那有罪的人,如经上所记:“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十七7)。本章卅二节说“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他曾经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32)。耶稣所说的话如果应验,那么他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不是用石头打死。即使不提罗马政府不许犹太人置人于死的规定,耶稣也要经由罗马的法令处死,因为他必须从地上被举起来。
犹太人自始至终利用彼拉多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自己不能杀害耶稣,所以他们决定假借罗马人的手来杀死他。
耶稣与彼拉多(Ⅱ)(十八28-十九16)(续)
关于犹太人还不止前面所述。
(一)他们开头只是嫉恨耶稣,后来的仇恨变本加厉,像狼一样吼着:“钉他在十字架上!钉他在十字架上!”他们已失去理性,失去怜悯,甚至也失去了人性,世界上再没有一样东西像憎恨那样歪曲人的判断力。人一旦憎恨起来,无论思想见解都失去正直,即连听人说话也无不曲解。憎恨是一件可怕的事,它使人失去了理智。
(二)犹太人的憎恨使他们本末倒置。他们原是如此谨慎遵守仪礼保持洁净,而不敢踏入彼拉多的官厅。然而却想尽一切的办法去钉死 神的儿子。犹太人守逾越节,必须在仪礼上绝对保持清洁,如果走进彼拉多的官厅,从两方面来说,他们会沾染不洁。第一,文士的律法规定:“外邦人的住处是不洁的”;第二,逾越节也是无酵饼的节期,迎接这个节期的部分仪礼,就是寻找酵母,把家中凡是含酵的东西完全除去,因为酵象征罪恶。走进彼拉多的官厅就是走到一个可以找到酵的地方,因此会使人在逾越节期间沾染不洁。不过即使犹太人到外邦人的家,会因为他们家中含有酵母而感染不洁,但不洁只是持续到晚上,到时他们沐浴行洁净的仪礼又洁净了。
我们看看犹太人所做的。他们为了守逾越节,而拘泥于各项细节;同时却处心积虑设法让 神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情形是人最容易犯的。许多基督徒注意一些琐碎的事,却违犯了 神所规定怜悯、宽恕、每天服事人的诫命。许多教会也是在服饰、设备、仪文、仪礼上下功夫,注意每一个细节;却无暇发挥仁爱和团契的精神。世上最可悲的事之一即在于本末倒置,未能知所先后。
(三)犹太人毫不犹豫地歪曲他们对耶稣所控诉的罪状。他们原先商议的罪状是指控耶稣亵渎(太廿六65)。后来知道彼拉多可能不会受理这类案件。会以“政府不干涉宗教事务纠纷”为由驳回“这个案件,请他们善自解决。因此,犹太人不得不为耶稣冠上“政治反叛”的罪状。他们指控耶稣自立为王,其实他们知道这项罪名并非事实。憎恨之可怕即在于使人歪曲真理,指黑为白。
(四)犹太人不惜唾弃一切原则,以达到处死耶稣的目的。他们甚至公开地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真是话出惊人。先知撒母耳说:“其实耶和华你们的 神是你们的王”(撒上十二12),难道他们如此健忘吗?基甸受膏立治理以色列人时,他说:“我不管理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理你们,惟有耶和华管理你们”(士八23)。罗马人刚统治巴勒斯坦之初,作一次户口调查以确定属民该纳的税金。此举引起流血事件,因为犹太人坚持主张惟独 神是他们的王,他们只情愿向 神纳税。现在犹太人竟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这岂非是历史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而今人鹚异不已!甚至连彼拉多听了,也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犹太人宁愿为了处死耶稣而抛弃一切原则。
这真是可怕的一幕,犹太人的憎恨驱使他们成为一群疯狂、愤怒、发出尖锐叫声的暴众。由于憎恨,使他们忘了一切的怜悯,本末观念、正义、与一切原则,甚至连 神也不要了。历史上从末见过这样极其愚蠢而又疯狂的憎恨场面。
耶稣与彼拉多(Ⅲ)(十八28-十九16)(续)
让我们看第二个角色──彼拉多。从他审理案件的经过,显示他的行为是令人猜不透的。事实很清楚,彼拉多明知犹太人的控诉都不是事实,知道耶稣是无辜的,他原不想判他死罪──结果还是判了。第一,他拒绝受理这宗案件,第二,他根据逾越节可以释放一名罪犯的理由,想释放耶稣;所以把耶稣了一顿,就想这样了事,最后他要求群众接受这个判决。然而他并没有下决心告诉犹太人他不愿卷入他们的阴谋。除非我们了解彼拉多的历史,否则很难了解他这个人。他的历史可以部分由约瑟夫的着作,部分由斐罗(Philo)的着作认识。
要了解彼拉多在此剧中扮演的角色,必须溯源到很早以前的一段历史。起初罗马总督在犹太省担任甚么职务呢?
大希律在主前四年去世。他原是巴勒斯坦全境的王。尽管他有许多缺点,不过大体说来他还是一个好王,他和罗马人十分友善。在他的遗嘱中他把国土划分为三,分给三个儿子。安提帕(Antipas)接管加利利和比利亚;腓力接管巴丹尼亚(Batanea),奥兰尼(Auranitis)和东北方人烟稀少的特拉可尼;当时才十八岁的亚基老则接管以土买,犹太,和撒玛利亚。罗马政府也同意作这样的划分。
安提帕和腓力治理得很平顺;而且基老的勒索与暴政使得百姓怨声载道,要求罗马政府将他免职,另外任命新的总督。犹太人很可能希望并入叔利亚省;这个愿望一旦实现,由于该省疆土辽阔,可以获得更多的自主权。所有的罗马省分都分成两级。一级是需要罗马政府派兵防守的,由皇帝直接管辖;另一级是不须政府派兵防守,是较平安的省分,由议会直接管辖。
巴勒斯坦显然是一个问题较多的地区,需要罗马政府派兵驻守,因此直属皇帝管辖。较大的省分由总督或副总督治理,像叙利亚省属之。较小的省分由省长治理,他掌握省内的军权与司法权。每年至少到各地巡行一次,受理案件或听人请愿。他虽然责成收税,但无权增加税赋。他的薪俸由省库支付,不得私下向人收受赠礼或贿赂;如果他有越权的表现,省民得直接向罗马皇帝告发。
亚古士督(augustus)在主后六年管辖巴勒斯坦;彼拉多于主后廿六年接任,在位到主后卅五年。巴勒斯坦是一个问题丛生的省分,需要一位贤明、稳健、有力的统治者来治理。我们不清楚彼拉多以前的历史,但至少可以推测他是一个贤能的行政首长,否则他不会被任命去治理巴勒斯坦。从地图可以看出,维持这个省分的秩序至为必要,因为它是埃及与叙利亚之间的桥梁。
然而就总督的工作来说,他是失败的。因为彼拉多轻视犹太人,也缺乏同情心。他在位期间发生三件重大而不太名誉的事件。
头一个事件发生在他首次访问耶路撒冷之际。耶路撒冷并非省都,省都是该撒利亚。但总督时常巡视耶路撒冷,而且住在城市西边希律的旧宫。每次到耶路撒冷,他都有分遣部队跟着。部队都擎着军旗,军旗上方有在位皇帝的小型金属半身雕像。皇帝被当作神只,犹太人认为军旗上那个小型半身雕像是一种雕刻的偶像。
所有以前的总督,为表示尊重犹太人宗教上的顾忌,在进耶路撒冷城之前总是先把雕像卸下。彼拉多却不肯这样做。犹太人提出这样的要求竟遭他拒绝。彼拉多是硬汉作风,不理会犹太人的迷信。他同该撒利亚时,犹太人尾随着他,跟踪了他五天。这些人是谦卑的,但对他们所提出的要求却不肯妥协。最后他令他们在斗技场见他。他派武装部队把犹太人围起来,警告他们若还固执他们的要求,就会遭受当场被杀的后果。犹太人伸出他们的脖子视死如归。其实彼拉多那里能如此集体杀戮没有防卫能力的百姓?结果彼拉多败下阵来,被迫同意嗣后把军旗上的雕像卸下。这是彼拉多和犹太人接触的开头,也是一个很糟的开头。
第二个事件是由于耶路撒冷的供水问题引起。彼拉多决定建造新的水道,但经费从何而来?他知道圣殿的府库甚为充裕,于是向圣殿打主意。当然,谅他也不敢盗用犹太人献祭或圣殿仪礼之用的钱;他很可能盗用各耳板(Corban)项下的钱。水道是刻不容缓的工程,有其特殊的价值,是重要的贡献。若有便捷的水道系统,亦有助于圣殿不断宰杀祭物的供水与清洗。但犹太人痛恶彼拉多此举,众怒难犯,犹太人因此在街头起了暴动。彼拉多令部队穿着便服,密藏武器,混在人群中,一声令下,他们攻击暴众,许多犹太人遭受棍击或被刺死。彼拉多的声望越来越差──可能有人曾向皇帝检举他。
第三件事对彼拉多而言,更没面子。我们说过,他到耶路撒冷都住在希律的旧宫。他做了几面盾牌;上面刻有皇帝提庇留(Tiberius)的名字。这些都是谢恩的盾牌,用以纪念皇帝和对皇帝表敬意。皇帝既然被尊为神明;因此犹太人就认为圣城来了一个外邦的神明,而大感不满;许多大人物和彼拉多的密友都劝他把那些盾牌除去,均遭他拒绝。犹太人向皇帝提庇留告发,他才下令彼拉多废除那些盾牌。
我们很容易料到彼拉多的下伤。这最后一个事件发生在耶稣被钉之后,即主后卅五年。撒玛利亚发生暴动。虽然并不严重,但彼拉多用残暴的手法镇压,并且量刑过重。撒玛利亚人一向是罗马政府的忠诚属民,因此叙利亚总督插手其间。提庇留于是把彼拉多调回罗马。彼拉多在旅途中时,提庇留突告去世;所以,彼拉多并没有受到审判;惟自那时起他就从政治舞台消失了。
现在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彼拉多为甚么会这样做。犹太人唆使他把耶稣钉死。他们说:“你若释放耶稣,就不是该撒的忠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指出:“你的纪录并不太好,曾经有人告发过你,如果你不照我们的意思做,我们会再度向皇帝告发,那时你的官就保不住了。”那天在耶路撒冷,彼拉多的往事历历如绘,呈现跟前。他受人唆使处死耶稣,因为他以往的纪录不容他公然反抗犹太人而保住官位。但我们不得不为彼拉多婉惜,他心里是想做对的事,然而却没有勇气公然反对犹太人。他把耶稣钉死只是为了保住他的官职。
耶稣与彼拉多(Ⅳ)(十八28-十九16)(续)
我们谈过了彼拉多的历史,现在让我们看看他在审理耶稣这案件时的行为。他原无意定耶稣的罪,因为知道他是无辜的;然而彼拉多本身的往事使他身不由己。
(一)彼拉多先是把责任推给别人。他对犹太人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罢。”他想避免和耶稣接触的责任。然而这种责任别人不能代替我们肩负,没有人能代替我们面对面和耶稣接触;我们必须自己面对耶稣。
(二)彼拉多想找理由不让自己卷入这个案子。他藉着逾越节可以释放一个罪犯的理由,想释放耶稣;他试图避免直接面对耶稣。但别人如何能够代替我们卷入与耶稣的关系呢?每一个人都必须自己作决定,接纳耶稣或是拒绝他,无人能免除自己决定的责任。
(三)彼拉多继续寻找妥协的办法。他下令责打耶稣,彼拉多认为把耶稣责打一番就够了,至少可以让犹太人消一口气。他觉得定耶稣十字架的罪,不如判他受一番责打来得妥当。但这也是不可能的,无人能与耶稣妥协;没有人能服事两个主人。我们若不是服事他,就是反对他了。
(四)彼拉多继续寻找出路,希望诉诸情感,来免除定耶稣死罪。彼拉多将耶稣鞭打后,带他出来见犹太人。问他们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么?”他想诉诸众人的情感怜悯耶稣。然而没有人能要求别人代替自己作决定;彼拉多必须自己作决定。面对耶稣基督,没有人逃得了自己的判断,自己的决定。
最后,彼拉多承认失败。他遂把耶稣交给暴众去钉十字架,因他没有勇气做正确的决定,做对的事。
不过我们还可以从侧面看出彼拉多的性格。
(一)我们看出彼拉多蔑视犹太人的态度是根深蒂固的。他问耶稣是王吗?耶稣反问他,是他自己说的呢,还是听人家说的呢?彼拉多立刻说:“我岂是犹太人呢?我怎么晓得犹太人的芝麻小事。”他显得太骄傲而不愿多管他所认为的犹太人的争论与迷信。这种傲慢的态度怎能使他成为好的地方官呢?一个官员不愿意多了解人民,多了解民众的思想,又怎能够治理民众呢?
(二)彼拉多有一股迷信的好奇心。他想知道耶稣是那里来的──不只是指耶稣在何处出生的。他听说耶稣自称 神的儿子,心里未免有些害怕。彼拉多惟恐耶稣所说的话是实在的,但他是出于迷信,而非真正出于宗教的敬虔。彼拉多一方面由于犹太人的缘故不敢善待耶稣;另一方面也怕得罪耶稣,深怕 神真在他的里面。
(三)彼拉多的心里的确有一些想望。耶稣说他是为真理作见证时,彼拉多说,“真理是甚么呢?”提出这个质问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彼拉多可能是以讽刺的口吻来问。培根(Bacon)论到彼拉多不朽的一句话是:“彼拉多诘问耶稣真理是甚么,却不等待耶稣回答他。”事实上,彼拉多问这个问题不是出于讽刺,这个问题也绝不是一个满不在乎的人所提得出来的。这个问题就像是他甲胄里的裂罅;彼拉多很想知道真理是甚么,可是他太累了。
从世界的标准而言,彼拉多是成功的,他几乎当了罗马最高的文官。他是罗马一个省分的总督,不过他若有所矢。面对这个朴实、轰动、令人憎恨的加利利人,彼拉多自觉真理对他仍然是个奥秘──可惜他白白放弃一个最好的学习机会。他可能是表现一种嘲弄的态度,但只是一种绝望的嘲弄。
耶稣曾经进入彼拉多的生命,可是他忽然觉得自己从生命中迷失了。那天他原可以找到所失去的生命,却没有勇气不顾以往的事,公然反对犹太人,和耶稣站在一边,获致一个荣耀的未来。
耶稣与彼拉多(Ⅴ)(十八28-十九16)(续)
我们谈过了控告耶稣的群众,也谈过了彼拉多,现在让我们来看剧中的主角──耶稣。约翰以特殊的笔触来描绘他。
(一)没有人不注意到耶稣的威严。耶稣丝毫没有受审的意味。一个人面对耶稣时,受审的乃是那人,而不是耶稣。彼拉多可能以傲慢的态度蔑视犹太人的事,但他没有以这种态度对待耶稣。我们不禁感觉到事实上是耶稣在控制整个局面,而彼拉多却陷在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情况中挣扎。耶稣的威严,在他站在众人面前受审之际,越发光芒四射。
(二)耶稣直接对我们提到他的国度,但他说,他的国度不属于这地上。耶路撒冷的气氛常常是富爆炸性的,而逾越节本身就像是易燃的炸药,罗马人很清楚这点,在逾越节期间特地加派重兵驻守耶路撒冷。但彼拉多手下的兵力,未曾超过三千人。有些驻守省都该撒利亚,有些则驻守撒玛利亚;实际在耶路撒冷的兵力只有数百人。耶稣如果要揭竿起义,是很容易克服守军的。他明白地说他就是王,可是他的国度不是靠武力,而是建立在人心里。他没有否认他的目标是征服,不过它是一种爱心的征服。
(三)耶稣告诉我们他到世上来的目的,乃是为真理作见证。他来是为了告诉我们有关 神的真理,关于人和生命的真理。正如埃默森(Emerson)所说:
片面真理的神离去时,
真理的神就来了。
猜测、摸索、片面真理的时代已过;耶稣来把真理带给了我们。这就是我们必须在接纳或拒绝耶稣两者之中择其一的主要理由。真理是没有折衷办法的。基督就是真理,人必须自己决定接纳他或拒绝他。
(四)我们看见耶稣在肉体上所表现的勇气。彼拉多打了他。一个人被打时是绑在一根柱子上,背部完全暴露在外,结实的皮鞭饰着许多小铅球和锐利的骨片,打完之后背部必然是伤痕累累。很少人经得起这种极刑,不可能打完之后还清醒,有些人甚至因此丧命;多数人在打过之后都成为神智昏迷的疯人。耶稣却经得起如此残酷的鞭打。打完后彼拉多带他出来见群众,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约翰这句话的双重含义之一,是指彼拉多目的在唤起犹太人的同情,说:“你们看这个可怜、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人!看他多么凄惨啊!难道说你们还忍心把他钉死吗?处死他不是多余的吗?”我们似乎可以听见彼拉多说话时声调的改变,他开始以惊异的眼光来看耶稣。他不再用轻蔑、哀求、同情的语调,而改用钦佩得无法压抑的语调。彼拉多说的是ho anthropos,在希腊文原是指一个人;然而过不久希腊的思想家把这一词,限制在专指一个属天的人,一个理想的人,或人的典范。不论我们怎样看,怎样谈论耶稣,他的英勇表现乃是举世无匹的。他真是一个不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