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拉多无用的挣扎(廿七1-2,11-26)(续)
这整段的经文留给我们的印象,就是一个人打了一次败仗。很清楚,彼拉多显然不愿意定耶稣的罪。这里有几件事出现:
(一)彼拉多对耶稣显然有清楚的印象。他对于自称为犹太人之王的这件事看得并不十分严重。彼拉多看得出闹革命的人是甚么样子,他知道耶稣并不是这种人。耶稣庄严的沉默,使彼拉多感到受审问的乃是他自己,并不是耶稣。彼拉多是一个感觉到耶稣的能力,却没有勇气降服的人。现今仍有人虽知道应当怎样去作一个基督徒,仍不敢去做。
(二)彼拉多想要设法逃避。按照惯例在逾越节的时候可以释放一个囚犯。在监里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巴拉巴并不是无名小卒,他多半是一个盗寇或政治革命份子。关于他有两件很有趣的推测,他的名字巴拉巴意思是父亲的儿子;父亲是伟大拉比的尊称,因此巴拉巴很可能是古时显赫家族的后裔,曾因不顺服,犯了极大的罪。像这样的人会使罪案更加富有魅力,更引起百姓们的注意。
更有趣而且相当确实的,是巴拉巴也叫耶稣,有些十分古老的新约版本,例如古代叙利亚与亚兰文的版本,就称他为巴拉巴耶稣。俄利根与耶柔米都知道这种念法,并且认为它可能是正确的。特别传得注意的是彼拉多有两次称呼耶稣,都称作那称为基督的耶稣(17,22节),似乎要与另一位耶稣分别出来。耶稣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与约书亚同名。群众戏剧性的呼喊,很可能是:‘不要基督耶稣,要巴拉巴耶稣!’
彼拉多想要设法逃避,群众却拣选了残暴的罪犯,弃绝了温柔的基督。他们宁愿要一个残暴的人,却不要慈爱的人。
(三)彼拉多想要推卸定耶稣死罪的责任。他的洗手是一幅奇特与悲惨的图画。这是犹太人的风俗,在申命记廿一章一至九节有一项奇特的律例。倘若发现一具尸体而不知凶手是谁,经过测量找出最近的市镇或村庄,那个市镇或村庄的长老必须奉献一只牛犊,并且洗手表示无辜。
彼拉多受到他正义感的警告,他也受到他良心的警告,他又受到困扰他妻子恶梦的警告,可是他却无法抵抗暴众,只得摆出无用的洗手姿势。据传说,直到今日彼拉多的鬼仍有时从坟墓出现,再重复洗手的动。
有一件事是人永远也逃不了的,就是责任。彼拉多或任何人决不能说:‘我洗手摆脱一切的责任。’无论甚么人或行动,都不能脱掉责任。
彼拉多的图画引起我们心中的遗憾,胜于厌恶;因为这个人被他的过去所牵连,使他无法从中解脱,他无法站在他当站的立场上。彼拉多是一个悲剧人物,并不是一个奸恶之徒。
背叛者的结局(廿七3-10)
在这惊人的暗影之中,展示了犹大最后的一幕悲剧,不论我们如何说明犹大的心意,至少有一件事情很清楚的──犹大现在看到他所做之事的可怕。马太告诉我们,犹大把钱扔在圣殿里面。他用来说明圣殿的字,不是普通用的hieron,而是圣殿本身的用字naos。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区别。我们一定会记得,圣殿有一层一层的院子,彼此相通。犹大极端失望地来到外邦人的院子,他经过妇女院再经过以色列院,就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他已经到了祭司的院子与圣殿本身的尽端。他在那里叫他们把钱收回去;他们不肯,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走出去吊死了。祭司取了这笔钱,因为染了血不能收入殿库,就用来买了一块土地,埋葬死在城里不洁的外邦人尸体。
犹大的自杀一定是他计划错误的一个最后的表白。他的原意是要激动耶稣作一位征服者,然而他却驱使耶稣上十字架,这意想不到的结局粉碎了犹大的生命。在这里有两件关于罪的重要真理:
(一)犯罪最令人畏惧的,是我们不能使时光倒流。我们不能废除既成的事实。一失足成千古恨,再不能挽回!
十二世纪的波斯诗人奥玛关严(Omar khayyam),曾经有一首诗,悲叹事情一旦作成就不能更改或取消。他说:
‘时间移动的手指写着,一旦写好,
你虽哀求,或用尽技巧,
都无法使它删改半句话;
即使泪如两下,
也洗不掉其中的一个字。’
人无须活到很老方才经历这可怕萦扰于心的渴望──巴不得那时刻能够再来一次。当我们记得没有一个动作可以收回,这将会使我们加倍地谨慎我们的行动。
(二)犯罪有一个希奇的现象,就是人将变为厌恨他藉着犯罪所得到的东西。他藉罪行所得到的报酬,可能使他感到厌弃、背叛、抗拒,直到他扔掉它为止。多数人犯罪,都是以为他们只要得到那件追求的禁品就会快乐。可是犯罪的结果,那件东西常会成为他要摆脱而无法摆税的。
我们已经看到,马太在不适当的地方,找出有关耶稣生平的预言。在这个地方,又有一个显明的错误。马太在这里根据他的记忆引证了一段经文,其实他所引证的经文是来自撒迦利亚,并非来自耶利米。这是一段很特别的经文:(亚十一10-14)先知在其中告诉我们,他怎样接受了一笔不值得的赏赐,把它扔给窑户。马太在这幅古老的图画中,看到犹大所作之事预表的象征。
如果犹大忠于耶稣,他可能殉道而死;可是他过于坚行己路,使他用自己的手结东了自己的生命。他丧失了殉道者荣耀的冠冕,而且发现自己活着己无可容忍,因为他已经犯了罪。
兵丁的戏弄(廿七27-31)
钉十字架的可怕程序,现在已经开始了。前一段告诉我们彼拉多鞭打了耶稣。罗马的鞭打是一种可怕的酷刑。被鞭打的牺牲者衣服被脱,双手反缚在一根柱子上,背部弯下以便有充份的部位暴露于皮鞭之下。鞭子本身是一条长条的皮鞭,中间每隔一段缀有尖骨与小铅球。这种鞭打,常在钉十字架以前执行:‘使剥光了衣服赤裸的身体,被打成一条条红肿流血的鞭痕。’有的人就在皮鞭下活活被打死,有的人失去了知觉理性,很少人可以支持到底。
然后耶稣被交在兵丁手中,等着安排钉十字架最后的细节,并准备十字架本身。他们把祂带到省长总部的兵营,叫其余的支营来。支营称作speira,整个的支营有六百人。似乎当时驻防在耶路撒冷的并没有这么多人。这些兵丁是彼拉多的卫队,从该撒利亚的总部伴随他到这里来。
我们可能对于兵丁的行为感到震颤;但是在一切参予此事的角色中,这些兵丁应当受到较少的责难。他们并不是耶路撒冷的驻防军,他们并不知道耶稣是甚么人;而且他们并不是犹太人,因为犹太人是罗马帝国中惟一可免服兵役的。这些兵丁可能是从世界各地应征来的,他们虽在这粗暴的恶作剧中过于放纵自己,可是他们并不像犹太人,也不像彼拉多,他们所作的是出于无知。
也许这是耶稣最容易忍受的一件事,因为他们虽然羞辱祂,在他们的眼中却没有憎恨。他们认为祂不过是一个将要上十字架的加利利的骗子而已,斐罗告诉我们,在亚力山太有一群犹太的暴民,对一个半痴的孩子就做了同样的事,这倒是一个颇有意义的数据:‘他们扯了一条麻布放在他的头上,当作王冠……他们又找到一小枝丢弃在路旁的芦苇,交给他当作王笏。他既有君王的装饰……有人走上前来向他道贺,也有人来向他请愿。’他们就是这样戏弄了一位半痴的少年,而兵丁以为耶稣就是那样的人。
然后他们预备把祂带去钉十字架。有时有人这样告诉我们,不该想到十字架上身体受苦的方面。这话不对,我们对耶稣为我们所受的一切苦楚,应该有尽可能生动鲜明的一幅图画。犹太的作家克劳斯尼尔(Klausner)对于十字架刑罚如此写道:‘十字架的苦刑,是人发明来报复他同类的最可怕、最残酷的死刑。’西色柔称之为:‘最残忍、最恐怖的极刑。塔西图称之为:‘一种只适用于对奴隶采用的极刑。’
它发源于波斯。由于他们认为地是供祀奥马兹德神(Ormauzd)的,所以要把囚犯举起来,免得污秽了原是神财产的地。十字架作为极刑从波斯传到北非洲的迦太基(Carthage),罗马人就是从迦太基学来的。不过罗马人把它限于反叛者,逃跑的奴隶以及最低级的罪犯。这刑罚不准用在罗马公民身上。
克劳斯尼尔对十字架还有更进一步的描述。罪犯被绑在十字架上,他早已在鞭鞑中流出大量的血。他要被挂在那里饥饿,曝晒至死,甚至无法保护自己免受蛟蝇叮在他赤裸的身体与流血的伤口上,这并不是一幅好看的图画──可是这正是耶稣甘愿为我们忍受的苦楚。
十字架与羞辱(廿七32-44)
耶稣钉十字架的故事并不需要注释,只要提到它的本身就知道它的力量。我们所能作的,只是描绘它的背景,使这幅图画可以尽量显明地衬托出来。
当一个罪犯被定了罪,他就要被人带去钉十字架。他要被放在四个罗马兵丁四方形中间。按照惯例他必背负他的十字架的棋木,直的那一根木头早已放在受刑的现场等候着。他处死的罪名写在一块板上,或者挂在颈子上,或者由行刑前面的官长拿在手中,以后要钉在十字架上面。罪犯要尽量走一段较长的路到达受刑之处,使许多人看见这幅凄惨局面,可以得到警戒。
耶稣已经遭受了可怕的鞭打,又受到兵丁们的戏弄,而且在前一天的整个晚上,祂几乎整夜都在受审,因此耶稣的体力已无法支持,跌倒在祂的十字架底下。罗马的兵丁很知道在这种情形之下该怎么做,巴勒斯坦是一个被征服的国家,一个罗马的官长只要用他的矛尖碰一碰一个犹太人的肩头,不论多么卑贱的工作,他都得去做。有一个从北非来的古利奈人,名叫西门。他从附近的一个村子来到城里,可能他为了要来参加这一次的逾越节,积蓄了好几年;现在这可怕的侮辱与羞耻竟临到他的身上,因为西门是被迫去背负耶稣的十字架。马可告诉我们这段故事的时候,他说明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十五21)。这样特别指出,表明亚力山大与鲁孚是当时教会所熟悉的人物。很可能是在那可怕的一天,耶稣得着了西门的心;这个原来西门看为羞辱的日子,如今却变为他荣耀的日子。
钉十字架的地方是在各各他山,这个名称是由于这座山的形像一个骷髅。到了那里罪犯要被绑在他的十字架上,钉子要穿过手心,可是通常脚只是松松地绑在十字架上。这个时候,为了止痛,罪犯要喝一种由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们为行善所预备的药酒。有一位犹太作者写道:‘当一个人将要被处死的时候,他们准许他喝一杯有乳香在其中的酒,来麻痹他的感官……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惯于损赠并带来给他们喝。’这个药酒的杯子交给了耶稣,可是祂不肯喝,因为祂定意要接受死亡最痛苦最阴暗的一面,并不愿躲避任何的痛苦。
我们看到罪犯是带到四位罗马兵丁所站立的四方形中间行刑。除了腰间所围的一块麻布以外,罪犯是赤裸裸地钉在十字架上;囚犯的衣服成为兵丁们的津贴。每一位犹太人身上穿戴的五样东西──他的鞋子,他的头巾,他的腰带,他的内衣和他的外衣。五件东西要给四个兵丁瓜分,前面的四件东西价值相等,可是外衣要比其它的东西更值钱。约翰告诉我们(十九23-24)兵丁拈阄的是耶稣的外衣。兵丁们分好了衣服以后,他们就坐下守卫,直到最后的死期来到。各各他山上有三个十字架,中间一个是 神的儿子,两旁是强盗,当祂死的时候,的确是与罪人在一起。
本段经文的最后几节叙述那些过路的人,犹太的权威人士,以及与祂同钉的强盗,对于祂的辱与讥诮。他们的辱都围绕一个中心──耶稣原来的自称,以及祂在十字架上明显的无助。犹太人的错误就在这里,他们以基督的荣耀作为讥诮祂的把柄:‘下来吧!’他们说:‘我们就相信你!’但正如救世军的创立者卜维廉将军有一次曾说:‘就是因为祂不下来,我们才相信祂!’犹太人只能在权势中看见 神,但耶稣给人看见的 神乃是牺牲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