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撒但(二十1-3)
这个无底坑,就是藏在地底下的一个大穴洞,有时人们相信所有死去的人都要来到这个地方;有时则认为只有特别的罪人才会收藏在这穴洞里,等候惩罚的来临。要进入这个地方必须透过地底,经过一条深渊的裂缝才抵达。天使就是把这个裂缝处封锁着,为要把魔鬼困在无底坑里面。
所以魔鬼最惧怕的地方就是无底坑了。在挌拉森被污鬼附着的人的故事中,那些污鬼央求耶稣不要命令他们离开那人的身上,并抛进无底坑去,这个地方就是他们所畏惧的深渊了(路八31)。
在无底坑的穴口有一个封闭的印,保证被囚禁在里面的罪犯不能逃脱,正如昔日他们在耶稣的坟墓穴口封了一个印,确定他不会逃脱一样(太廿七66)。
魔鬼收在无底坑里,为期一千年。在圣经中这个用来表示一个时期的字──一千是不应照着它的字面去解释的。在诗篇五十篇十节中,描写千山上的牲畜都是属于 神的;同时在约伯记九章三节中,也有一句这样的话:若愿意与 神争辩,千次中也不能回答祂一次。一千的意思只是代表一个很大的数目字而已。
在这段时期的末后,魔鬼便会暂时释放一段时期。遂特对释放魔鬼一个短暂时期,提出一个见解。当人处于一个充满和平与公义的时代中──换言之,他完全未有机会接受任何挑战,那时他对自己的信仰便会不加思索而全部接受。魔鬼被释放一个短暂时期的用意就是要给基督徒提供一个试炼的时间;而且在许多时候,倘若信徒要保持一个真实的信仰,试标的时间是必需的。
审判的权利(二十4,5)
第一次复活只属于那些为信仰而死和为信仰而受苦的人。全体的复活要等到基督在地上统治一千年后才开始。故此凡对基督曾经表示过特别忠心的人,他们至终也获得一个特别的权利。
那些能够享受这种特别权利的人有两种。第一,他们因忠于基督而殉道。描写他们被杀的词句是指他们被利斧斩首,表示他们抵受极残酷的刑具而死的。第二,那些未曾拜过那兽,和额上或手上未盖过兽印的人。遂特认为这种人虽然未曾直接殉道而死,但是为了基督的缘故,甘愿抵受痛苦、谴责、监禁、没收家产、痛失家人和断绝了人际关系。
在古代教会受迫害时期,有两个词语是用来描写受难的人,殉道者(Martyrs)就是那些直接为信仰而死的人;宣信者(Confessors)就是指那些对基督尽忠的人,他们除了死刑以外,曾尝过一切受辱的苦难。结果他们或以身殉道或为主名含垢忍辱,同样获得他配得的赏赐。
凡对基督尽忠的人,必会得到担当审判的权利。这种思想曾在新约中多次出现。耶稣曾这样说,祂必会回来坐在祂的荣耀宝座上;祂的十二使徒也必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太十九28)。保罗曾提醒那些好诉讼的哥林多人,圣徒将来必会审判这个世界(林前六2)。我们再申述一次这些说话是不必照着字义去解释的。整个的意思象征这个世界的不平事情到了来世的时候,必会获得公平处理。在这个世界中,基督徒可能是个受人审判的人;但在来世的时候,所站的岗位便会倒转过来;那些以为可以审判人的反而被人审判了。
见证基督的权利(二十6)
第六节描写那些对基督真诚的基督徒所获得的权利,虽然忠诚的代价实在很大。
(一)对他们来说,死亡的阴影完全消除了。第二次的死亡对他们已经失去了控制的权势。肉身的死亡对他们来说,不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为死亡就是通到永恒生命的门户。
(二)他们将会成为 神与基督的祭司。祭司的拉丁文是Pontifex,它的意思就是一个筑桥的人。祭司的职责就是在 神与人之间建筑桥梁。从犹太人的观点来看,只有祭司才有权直接进到 神的面前。故此凡对耶稣基督尽忠的人,必获得进到 神面前的特权;他们并且有引领别人认识耶稣基督的权利。
(三)他们必会与基督一同作王。人若能够进到基督里面,一个最平凡的人,也会变成一个君王。
最后的争战(二十7-10)
到了千禧年结束的时候,那魔鬼将被释放;但他那时仍未能够记取任何教训,并且回复被捆绑前的邪恶;他要聚集列国向 神作出最后的攻击。
敌视的列国对耶路撒冷作出最后的攻击,这是犹太人思想中的一幅漂准图画。特别在但以理书十一章与撒迦利亚书十四章一至十一节中,我们可以找到类似的形像。西婆的神语(三663-672)也描写列国的君王如何在地上召集大军,但至终难逃 神的歼灭。
但在这里我们看见一幅深深铭刻在犹太人思想中的图画,虽然在描述上有些玄秘──引述歌革与玛各的事迹。我们可以在以西结书卅八与卅九章中找到他们最初出现的实情。那个从玛各地出来的歌革,就是米设与土巴的首领王子,他正要聚集大军攻打以色列,但是至终却一败涂地。歌革很可能在原本的时候,与西古提人(Scythians)有相连的地方,因为西古提人的侵略也使人闻声丧胆的。
经过时代的变迁,歌革与玛各在犹太人的思想中,使成了任何敌挡 神的一个象征了。犹太人拉比也教训歌革与玛各将会召聚他们的大军,一齐攻打耶路撒冷,并且在弥赛亚手中被毁。
这批敌对的军队,在魔鬼领导之下与 神子民,和那蒙爱的城──就是耶路撒冷对垒;结果这些敌人全被天上降下来的火烧尽;魔鬼随即给抛进硫磺的火湖里,他们的命运与那兽和假先知的遭遇一模一样;到了这个时候, 神的胜利已完全在握。
最后的审判(Ⅰ)(二十11-15)
我们现在研读最后审判。 神以法官的姿态,坐在祂的白色大宝座上,这就是一个不容接近的纯洁象征。
我们可能在这里遇到一些解释上的困难。在新约中,我们所见的一幅普遍图画,就是耶稣基督自己担当法官的职责。在约翰福音五章廿二节中,我们看见耶稣自己所讲的话:‘父不审判甚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绵羊与山羊的比喻中,担当法官的人就是那位荣耀的基督(太廿五31-46)。保罗在雅典讲道的时候,提及 神选定一个日子,让耶稣审判这个世界(徒十七31)。在提摩太后书四章一节中,也描述耶稣将来要审判活人死人。
关于这个困难,我们可以提供两个答案。
第一,父与子的契合程度是很密切的,故此父的权柄由子去执行实在并不是一件难解释的事情。其实保罗也曾分别这样说过。在罗马书十四章十节中,他说:‘我们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但在哥林多后书五章十节中,他又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灵出来。’
第二,约翰在启示录描写 神作审判的真正理由,是因为本来的背景是犹太人。对一个犹太人来说,他虽然已经成为基督徒,但 神在他思想中仍然占着一个独特的位置;故此他描写 神执行审判,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正如约翰在他的描写中所说,当现世消逝的时候,那审判便开始了;地和天在祂面前遁形。约翰心中所想象的图画,其实在旧约中是很普遍的。虽然 神亲自建立地的基础;天也是祂所造的。但是事情也必然如此发生:‘天地都要灭没……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诗一○二25-27);‘天必像烟云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旧了。’(赛五十一6);‘天地要废去。’(可十三31)‘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三10)在基督里面新造的人必须有一个在基督里面新造的世界。
最后的审判(Ⅱ)(二十11-15)(续)
现在跟着发生的就是对全人类的审判了。
这是一个无论大小尊卑都须接受的审判;地位至尊贵的必难逃审判;身分极卑微的也可以在审判中获得公平的剖白。
这里提到两个书卷。第一卷是记录人类的事情。这是圣经中一个很普通的观念:但以理说:‘祂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七10);以诺书也描写印封的书卷在那绵羊之主面前开启了(以诺书九十章二十节),巴录书也预言到了那日子,‘那些记录罪人罪状的书卷,与创世以来记叙义人如同珍宝的义行的书卷,都要展开。’(巴录二书廿四章一节)当现世消逝的时候,那些书卷将会在穹苍的前面展开,众人都可以有目共睹(以斯拉四书六章二十节)。
这是一个简单的记录,关于所有人的行为,都被 神收藏着;这个象征的意思是指人在整个生命过程中,自己的手写下了自己的命运;故此并不是 神对我们提出审判,而是我们自己的行为在审判中指控自己。
第二卷是生命册。类似的记载也常在圣经中出现。摩西曾经说过,若因他的名字在生命册中被涂抹而能拯救他的百姓,他也愿意这样做(出卅二32);诗人也曾这样向 神祷告,愿那些歹毒的人的名字在生命册上被涂抹,不要与义人的名字同列(诗六十九28);以赛亚也说以色列民名录于生命册者必称为圣徒(赛四3);保罗同样也提及与他同工的信徒,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四3);复活的基督曾对撒狄的教会作出应许,凡得胜的信徒,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三5);凡名字没有记录在生命册中的人,必招致灭亡(启十三8)。整个思想的背后就是从前君王的一个习俗,每一位君王都会收藏着一本记录在他辖管下凡活着的公民名册;当一位公民离世的时候,他的名字自然便会除去。故此那些名字录于生命册的人就是生活在天国中的正式公民了。
根据这个描述,当审判的时候,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这句话是指两方面说的。在古代,葬礼是一件非常重要的礼义;倘若死人没有举行葬礼,他的灵魂便会随处飘荡,变成无主孤魂──不属天也不属地了!故此死在海中的便是这类可怜的人,因为没有人替他们举行葬礼。第二,这是遂特提出来一个更为概括性的见解。他说:‘凡意外身亡的人也不会逃脱那次审判。’由是观之,无论人是以何种形式死去,但至终必会接受审判或报偿的。
到了最后的一幕,‘死亡’与‘阴间’一起被扔进火湖中。这就是遂特描写的一句话──那些贪婪的魔头吞噬了许多人,但到了最后,自己也必难逃劫数。在这次最后审判中,名字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必会同样被判扔进火湖里,与他们所跟从的主──魔鬼,接受毁灭的厄运;但是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死亡已被他们永远战胜了。――《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