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与耶稣
雅各如此的改变一定有某种解释,这解释很可能潜在于新约圣经很短的一节经文中。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记载耶稣在复活后一连串显现的事实,其中曾说:‘以后显给雅各看’(林前十五7)。更巧合的是在希伯来福音书(Gospel according to the Hebrews)中曾提及雅各。该书为早期的着作,但末被接纳为正典,不过由其所遗片断看来,其中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数据。以下是耶柔米所保留该文件的片断:
当主将细麻布交给大祭司的仆人之后,便去向雅各显现(因为雅各在喝了主的杯之后,曾誓言不再进食,直至他亲眼看见主由死里复活为止),不久之后,主说:‘摆上饼,’跟着便记载:‘他拿起饼来,祝谢了,便擘开,递给义者雅各说:“我的兄弟吃这饼吧!因为人子已经从死里复活了。”’
这篇章中难题甚多,片断一开始时似乎表示耶稣由死里复活,从坟墓中出来时,便将他死时所穿的细麻布交给大祭司的仆人,然后便去见他的兄弟雅各。同时,此片断似乎显示在最后晚餐时,雅各也在场。此片断虽然有些地方意义晦涩,但有一点却是非常明显,即耶稣在临死前所作的某些事,深深地影响并抓着了雅各的心,以致他誓言不再进食,直至耶稣从死里复活为止;故此,耶稣便向他显现,并给予他所盼望的确据。雅各与复活的主相见是一件很确实的事,但详情如何,我们可能不得而知。但有一事是我们可以肯定的,即在主向他显现后,这位昔日反对主的雅各,便终身成为主的仆人,最后竟为主殉道而死。
{\Section:TopicID=110}为基督殉道的雅各
雅各为主殉道而死的事实,早期传统皆有记载。虽然事实的细节各记载或有差异,但雅各殉道这一事实却绝无歧异。约瑟夫的记述非常简单(Antiquities 20:9. 1):
亚那为人阴险,认为目前事势有机可乘,因为腓斯都已经逝世,而继任者亚比诺又未曾到任,故此,他便召开检控会议;将耶稣基督的兄弟,──雅各──及其它几名被控人士带到庭上,最后,冠以违反律法的罪名,并判他们应被石头打死。
亚那是犹太人的大祭司,腓斯都及亚比诺皆为巴勒斯坦的巡抚,这官职和彼拉多的相同。这记载的中心要点,乃是指出亚那利用旧任巡抚逝世,而新任巡抚尚未到任的真空时期,使其鬼蜮技俩,欲剪除雅各及其它教会领袖。这记载所表示亚那的为人,与其它的记载不谋而合。因此,我们可以推算雅各或许在主后六十二年殉道。
有关这事件的详细情形,在赫格西仆所写的历史中都有记载。但赫格西仆所写的历史经已失传,无可稽考。可幸地,赫氏所记有关雅各殉道的经过,却被优西比乌收录于其所编着的历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二23)而得以留存至今。其记载虽然冗长,但由于数据涉及的范围甚广,故此应将事件始末全部录出:
教会监管阶层,连同使徒们,一致推举主的弟兄雅各继任,这位雅各也就是由主的时候开始,一直到如今,皆被称为义者的,因为有许多人也名为雅各。他在母腹中已被分别为圣;清浓酒皆不沾唇,也不进食肉类;从末剃过头,不用油抹身,也不沐浴。只有他可以进入圣所,他不穿戴毛衣,只穿麻布。只有他进入圣殿,俯伏于地,为百姓求赦罪,因为经常晚在地上祷告,故此其双膝皆结厚茧,如骆驼的一般。因为他这般公义,故人皆称他为义者及奥比利亚斯(Oblias),这字在希腊文的原意是人民的坚垒及公义,正如先知所宣告的。
因此,百姓中有某些属于七个教派的人,这些教派已在我的回忆录中略述过,他们曾向雅各提出这问题:‘何谓耶稣的门?’他回答说:耶稣就是那些接纳祂为基督之人的救主。上述的那些教派并不相信复活的真理,也不接纳将来有一位要来临,按各人的行为施报的;但其中有许多人因雅各的缘故相信了。因为有许多首领也是信徒,故此,在犹太人,文士及法利赛人中起了骚动,因为他们面临一危机,就是所有的百姓会盼望耶稣为基督。因此,当与雅各协商时,他们表示:‘我们恳求你能约束百姓,因为他们都偏向耶稣,认为祂就是基督。我们恳求你向那些来守逾越节的百姓,谈论有关耶稣的事,并且劝服他们,因为我们都听从你。因为我们及众百姓都见证你是正直的,也不徇情面。因此,我们希望你能劝服百姓千万别偏向基督,因为所有的百姓都听从你。现在,站在殿顶上,让众人都能看见你及听见你讲话。因为刚巧是逾越节,以色列所有支派的人,连同许多外邦人都来过节。’
因此,前述的文士们、法利赛人带雅各上了殿顶,大声问他说:‘义者,我们都应当听从你,既有许多百姓偏向那被钉的,请告诉我们何谓耶稣的门?’雅各大声回答说:‘为甚么要质问有关人子的事呢?祂坐在至大权能者的右边,将会驾云降临。’许多人因此相信,也因雅各的见证而归荣耀给 神,更高声呼喊:‘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那些文士们及法利赛人便说:‘我们根本不应该让他作如此的见证;让我们一齐上去,将他(雅各)从殿顶上抛下去,或许因为害怕的缘故,他们不敢相信他。’他们便大声说:‘嘿,嘿,连雅各也偏离正路’,这便应验以赛亚先知所说的:‘让我们除去义者,因为他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困扰;因此,他们将要吃自己行为所结的果子。’
他们便上殿顶,将义者抛下来,更彼此说道:‘让我们用石头打死这义者雅各’,他们使用石头掷向雅各,因他并末被摔死,他转身跪在地上祷告说:‘父 神,我恳求你饶恕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当他们正在掷石头时,有一位属利甲后裔的祭司,利甲便的儿子,耶利米曾提及他,大声喊叫道:‘停止!你们是否知道你们所作的事?义者正在为你们祈求。’其中有一个漂布者,随身带了洗衣服用的粗木棒,他猛力地用这木棒击打义者的头;故此,雅各便壮烈殉道了。
他们便将他葬在靠近圣殿的地方。他向犹太人及希腊人都作出了真实的见证,证明耶稣基督。维斯帕先(Vespasian)便立刻围攻他们。
由最后这一句子看来,赫氏对雅各殉道的日期有不同的见解。约瑟夫以主后六十二年为雅各殉道的日期;若这事发生在维斯帕先围攻之前,那么,雅各殉道的日期应在主后六十六年左右。
赫氏所记有关雅各的事大都有传奇性的成分,但有两件事出现。第一:其记述再一次证明雅各是殉道而死。第二:由此记载可知,当雅各成为基督徒以后,仍然绝对忠于正统的犹太律法,连犹太人也接纳他是他们的一份子。这与他对保罗的态度吻合,那时保罗刚到耶路撒冷,带有外邦教会捐助耶路撒冷教会的款项(徒廿一18-25)。
{\Section:TopicID=111}主的兄弟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我们必须加以澄清的,就是在加拉太书一章十九节中,保罗称雅各为主的兄弟。在马太福音十三章五十五节及马可福音六章三节,都将雅各记载于耶稣兄弟的行列中;在使徒行传一章十四节虽然没有记载名字,但耶稣的兄弟们都被认为是早期教会中,耶稣的门徒。‘兄弟’这一词的解释必须弄清楚,因为罗马天主教及圣公宗皆认为这问题的答案非常重要。自从耶柔米那时开始,一直到现在,教会一直在辩论这问题,关于这些兄弟与耶稣的关系的解释,起码有下列三个理论,我们逐一讨论之。
{\Section:TopicID=112}耶柔米理论(Hieronymian Theory)
这是由耶柔米的名字引申而来,因为耶柔米这名字希腊文写法乃是Hieronymos,耶柔米首创这说法,即认为耶稣的兄弟其实是他的堂兄弟;这已经成为罗马天主教的信条之一,这说法首由耶柔米在主后三百八十三年提出。以下我们用分段的方式,将这复杂理论加以剖释,让读者能容易了解:
(一)耶稣的兄弟雅各是使徒之一,保罗如此写道:‘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加一19)
(二)耶柔米强调‘使徒’一词只限于指‘十二使徒’而言。若如此,我们必须从十二使徒中找出雅
各的身份。这雅各并不可能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的兄弟,除了别的因素之外,最明显的乃是到保罗写加拉太书的时候,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已经殉道了,正如使徒行传十二章二节所记载的。因此,耶柔米只好认为十二使徒中另一位雅各,即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为主的兄弟。
(三)耶柔米继续指出马可福音六章三节的记载:‘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么?’马可福音十五章四十节记载,在十字架下,有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小雅各既是约西的兄弟,又是马利亚的儿子,那么,他就是马可福音六章三节所指耶稣的兄弟雅各。根据耶柔米的看法,耶稣的兄弟雅各,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小雅各是同一个人,不过描述各异而已。
(四)耶柔米根据耶稣被钉十架时在场各妇女的名单加以推论,来证明其论点,以下是三本福音书所记载妇女的名单:
马可福音十五章四十节──抹大拉的马利亚,小雅各,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及撒罗米。
马太幅音廿七章五十六节──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约翰幅音十九章廿五节──耶稣的母亲,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及抹大拉的马利亚。
让我们来剖释这名单,在三处记载中,抹大拉的马利亚皆有出现。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撒罗米就是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但问题是在约翰所记的名单中,到底有几名妇女呢?该名单是否应排列如左?
(甲)耶稣的母亲;
(乙)耶稣母亲的姊妹;
(丙)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
(丁)抹大拉的马利亚。
或应分列为:
(甲)耶稣的母亲;
(乙)耶稣母亲的姊妹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
(丙)抹大拉的马利亚。
耶柔米强调后者是正确的,他认为耶稣母亲的姊妹,就是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二者是同一个人。若如此,她便是另外名单中的那位雅各、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她的儿子雅各也就是另外名单中所提的小雅各,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也就是被称为主的兄弟使徒雅各,这也就是说,这位雅各是耶稣母亲姊妹的儿子,故此,他应该是耶稣的表弟。
以上是耶柔米的理论,但其中起码有四个漏洞:
(一)雅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称为主的兄弟。每次提及兄弟一词时,皆用希腊文adelphos。这字通常被用来指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不错,同一个团契中的成员皆可互称兄弟;比方基督徒可以兄弟相称。不错,这也是表示钟爱的词句,我们可以称我们的密友为兄弟。若用这词来表示亲族血缘关系者,那么,这词被译为表兄弟的可能性不大。若雅各真是耶稣的表兄弟,那么,他被称为耶稣的兄弟似极不可能。
(二)耶柔米强调‘使徒’一词只限用来指十二使徒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保罗是使徒(罗一1;林前一1;林后一1;加一1)。巴拿巴也是使徒(徒十四14;林前九6)。西拉也是使徒(徒十五22)。安多尼古(Andronicus)及犹尼亚(Junia)皆为使徒(罗十六7)。由以上事实看来,以‘使徒’一词只限于指十二使徒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若这观点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便不必要从十二使徒中辨认谁是耶稣的兄弟雅各,那么,耶柔米的理论便立不住脚。
(三)从表面上来观察,约翰福音十九章廿五节似乎是记载四位妇女的名字,而非三位。试想,若革罗罢的妻子马行亚,与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为姊妹的话,那么,同一个家庭中的姊妹皆名马利亚似乎极不可能。
(四)有一点事实是不能忽略的,即在主后三百八十三年以前,也就是耶柔米发表这言论之前,教会对这说法一无所闻,由此可知,这论点独为保全马利亚永为童贞女的教义而创。
由以上的事实看来,耶稣的兄弟实为表兄弟的理论,完全不能成立,因为这论点中有许多地方与经文的记载不符。
{\Section:TopicID=113}伊皮法纽的理论
有关耶稣与其‘兄弟’间关系的另一理论,是认为他们是同父异母,为约瑟的前妻所生。伊皮法纽(Epiphanian)在主后三百七十年力倡此说。他并不是首创这理论,因为这说法在主后三百七十年以前已经流行了;我们更可认为这说法在早期教会中是最通俗的意见。
这论点的具体内容早已在旁经雅各书(Book of James),或称原始福音(Protevangelium)一书中详加记载,这一本书写成于主后二世纪中叶。书中记载一对非常虔诚的夫妇,名字为约雅斤(Joachim)及安娜(Anna)。他们最大的遗憾乃是膝下犹虚。他们老年时,大喜过望,诞下一女婴,并给她起名为马利亚。这次生产被认为是童女生子。这位马利亚也就是日后耶稣的母亲,约雅斤与安娜将马利亚献给主;当她三岁时,他们便领她到圣殿,由祭司抚养,她便在圣殿中渡过童年的岁月;十二岁时,祭司们便替她论婚嫁事宜。他们召集民中的鳏夫,叫他们携同手杖前来,木匠约瑟也在其中。大祭司便收集各人的手杖,约瑟的手杖到最后才收去。其它的手杖,毫无异样,并无任何不平凡事发生,但是从约瑟的手杖里,一只鸽子扑地飞出,并降在约瑟的头顶上。这便是约瑟要娶马利亚为妻的明证,约瑟起初非常不愿意如此做,他更表示:‘我已经有几个孩子,而且年事已高,她还是含苞待放的少女,若娶她为妻,我岂不是成了以色列人中的笑柄。’(原始福音九章一节)。最终,他还是顺服 神的旨意,娶了马利亚为妻。到了适当的时候,耶稣便诞生了。原始福音中的资料未免有传奇性的记述,但由其中可窥见,在主后二世纪中叶时,这说法(日后成为伊皮法纽理论者)是多么流行。
这论点根本没有直接的证明数据,所有支持的数据皆是间接而得。
(一)这论点的主要假设:若马利亚耶稣以外,还有其它孩子的话,那么,耶稣是否仍然会将马利亚托给约翰抚养呢(约十九26-27)?答案是:耶稣家庭的其它成员皆不同情其事奉,故此,耶稣不会将他的母亲托给他们抚养。
(二)这论点强调耶稣的‘兄弟’们对他的态度,是长兄对幼弟的态度。其兄长们怀疑耶稣已经疯狂了,便打算带他回家(可三21,31-35)。他们对耶稣的态度似有敌意(约七1-5)。但我们也可以说:以其兄长们的眼光看来,耶稣的行为,有辱家门,这根本与年岁的长幼无关。
(三)这论点强调约瑟的年纪一定比马利亚大得多,因为在福音书的记述中,约瑟似乎销声匿迹,他很可能在耶稣出来事奉以前已经撒手尘寰。耶稣的母亲参加了在加利利的迦拿的婚筵,但其中并没有提及约瑟(约二1)。耶稣有时被称为马利亚的儿子,这便隐指约瑟已经离世,而马利亚是一寡妇(可六3;参太十三55)。耶稣为何住在拿撒勒卅年之久?(路三23)原因是约瑟已经离世,而耶稣身负养家重任。虽然约瑟年纪较马利亚为高,但我们不能据此理由而强调约瑟并无从马利亚生其它孩子;以耶稣留在拿撒勒,作一个小镇的木匠,赚钱以维持家计的事实,证明耶稣是长子,而非幼子是很自然的看法。
除了以上的论点以外,莱特佛特(Lightfoot)还另外添加雨点:
第一点:这是属于基督徒传统的理论;第二点:莱氏强调任何其它事物,皆与基督徒的高尚情操相悖逆。
基本地说来,这理论与耶柔米所力倡的同出一源,其目标乃是要保存马利亚永为童贞的观点。这理论根本没有直接证据的支持;换一句话说,若不是出于倡导马利亚永为童贞的观念,根本没有人会想出这一理论。
{\Section:TopicID=114}夏维德的理论
这理论强调耶稣的兄弟及姊妹,都是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亲姊妹。关于夏维德(Helvidian)其人所知不详,只知道他曾撰文支持此理论,而耶柔米却极力反对此理论。支持此理论的说法如下:
(一)每一个念新约记述的读者,都有其神学的假设。以经文表面的记载看来,凡提到耶稣的兄弟、姊妹时,皆无他意,皆表明他们都是耶稣的亲兄弟、亲姊妹。
(二)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所记载耶稣降生的经文,都假设马利亚生有其它孩子。马太福音如此记述道:‘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太一24-25)。这经文明显地暗示,等马利亚生了耶稣之后,约瑟便与马利亚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事实上,特土良(Tertullian)曾引用此段经文来证明童身及婚嫁在基督里都是圣洁的,因为马利亚也曾为童女,继而又为人妻。有关耶稣降生的记述,路加有如下的记载:‘就生了头胎的儿子。’(路二7)若说耶稣为头胎,那便明显地表示其它的孩子是相继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