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领袖的品格(Ⅰ)(三1-7)(续)
我们刚才已看见基督徒领袖必须赢得众人的爱戴。在这段经文中,有许多描写他应有的品德的重要字句,值得我们逐一查考。但当我们研究之前,我们可以参阅两段着名的异教徒思想家描写他们认为伟大领袖本身具有的品格,这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尼提亚斯(Diogenes Laertius七116-126)曾将那些坚忍学派(斯多亚派)的哲学思想传给我们,‘他必须结婚;他必须不骄傲;他必须有节制;他必须以外在优美的行为配合内在审慎的心思。’有一位名叫奥罗山大(Onosander)的作者也有另一段描述:‘他必须审慎,节制,镇静,节俭,耐劳,聪明,不贪恋金钱,无论长幼,可能是一家之主的父亲,能讲话合宜,并且有好的声誉。’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异教徒和基督徒在这方面的描写竟然巧合!
基督徒领袖必须无可指责(anepileptos)。Anepileptos。用来形容无懈可击的地位,不会受人责备的生活,一件天衣无缝的艺术品或巧夺天工的技能,和一种不能更改的合约。基督徒领袖必须不单不会陷于确有弱点,而受人指控的错误中;他还必须有美好的品格能不受批评。莱茵本新约圣经(Rheims)用一个极不寻常的英文字irreprehensible把它翻译出来,意即全无过失。希腊人自己给它一个定义:‘不让仇敌抓住任何把柄。’这就是一个完全的理想的状况;我们不能完全获得这种美德。但事实上,基督徒领袖,必须设法给这个世界一个纯洁的生活,不要现出任何漏洞而受到别人批评。
基督徒领袖必须只结婚一次(中文圣经:‘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就是希腊文的原意。)有些人把这句话解作:‘基督徒领袖必须是个已婚的人。’这个解释也有可能性。一个已婚的人当然比一个单身汉更容易受人信任,而且在许多不同的环境中,都能够给人以一种特别的同情与了解的帮助。少数人认为这句话应解作基督徒领袖是不准再婚,甚至当他的妻子去世后也不可。他们并引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七章的教训作左证。不过我们若照着本段上下文的内容来阐释,这句话的意义当然希望基督徒领袖是个忠实的丈夫,在婚姻方面完全纯洁。到了后来在使徒教规(Apostolic Canon)中制订了一条规则:‘经洗礼后,结婚两次的人,或娶有妾侍的人,不准被选为会督。’
我们会问,这既然是明显的事,为甚么要郑重订立出来呢?我们必须明白当时写这封信的世界环境。我们已经说过,基督教能带进这个世界的唯一全新的道德就是贞洁。从多方面来看,古代世界的道德生活是黑暗混乱的,甚至犹太人的社会也是如此。我们虽然会觉得希奇,但事实上,有些犹太人也有多妻的。在犹斯丁(Justin Martyr)的一本着作与特福对话(Dialogue with Trypho)中,作者与一位犹太人谈论基督教的信仰,里面写了一句话:‘甚至现在,犹太人仍然可以拥有四个至五个妻子。’(与特福对话134)约瑟夫(Josephus)也曾写过:‘一个人若依照古代传统的习俗,他可以娶多个妻子。’(犹太古事记一七1,2)
除了这些并不寻常的例子以外,离婚在犹太人的社会中,是一件极普通的悲剧。犹太人对婚姻本来有一个极崇高的理想。他们说一个人宁可舍生而不愿犯谋杀,拜偶像或奸淫的罪。他们相信婚姻天定。在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之中,经文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创廿四50)这句话就是说婚姻是由 神安排的。同样的意思也见诸箴言十九章十四节:‘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在次经多比传(Tobit)中天使对多比说:‘不要惧怕,她从开始的时候,已经准备许配给你。’(多比传六17)犹太人的拉比也说:‘ 神坐在天上,替人撮合姻缘。’又说:‘当一个婴孩还未成形之前四十天,天上便有声音宣布他的配偶。’
虽然如此,犹太人的律法却准人离婚。他们真的推崇婚姻的理想,但同时亦容许离婚。换言之,他们相信婚姻是‘不可侵犯的,但并不是不能解除的。’犹太人认为当婚姻的理想一旦受到残暴或不贞或不合的打击而致破碎的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准许两人离异,让两人从头做起。但遗憾的就是作妻子的在离婚事件中,没有任何权利。约瑟夫说:‘对我们来说,丈夫解除婚约是合法的,但是倘若一个妻子离弃丈夫的话,她不能够与别人再婚,除非她的前夫主动休妻。’(犹太古事记Antiquities of the Jews,十五8,7)到了新约时代,设若两人同意离婚的时候,他们只需两个见证人便够了;根本毋需惊动法庭。一个丈夫可以用任何理由作借口而休妻;而妻子最多只能请求法庭劝丈夫写一张休妻书;而法庭却不能强迫丈夫如此做。
面对着这种环境,事情便会很自然的发生了,‘女子拒绝缔结婚约,而男子则独身到老。’于是西门·茜提子(Simon ben Shetah)便想出一条律例,以免这种情形蔓延下去。通常一个犹太女子结婚的时候,必定随身携带嫁妆(Kethubah)送给丈夫的。茜提子的立例订明丈夫在遵守婚约期,他可以自由的使用妻子的嫁妆,但是若丈夫与妻子离婚,则丧失这种权利,并且必须把他用去的嫁妆全部清还,甚至‘倾家荡产’也要偿还欠款。此举虽阻止了离婚,但是犹太人的制度始终没有改变,妻子在离婚事件中,完全无权。
在异教徒的社会中,情况更坏得多。根据罗马人的法律,妻子也是没有权利的。加杜(Cato)说:‘倘若你拿到妻子行淫的证据,你可以惩罚并杀死她,而且毋需法庭判决;但当你自己行淫,她却不敢动手触犯你,因为这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越来越恶化,婚姻成为使人极其厌烦的事。到了公元前一百卅一年,有一位有名的人叫马其顿尼加(Metellus Macedonicus)的罗马人说了一段话;后来亚古士督引述:‘倘若我们能够毋需妻子而一样地生活的话,我们不如废除这讨厌的事;但实际上天性既然定下我们有妻子,生活并不好过,而根本又不能没有妻子而生活。所以我们必须作长远计,而不要只贪一时的享乐。’
甚至当时的罗马诗人也目睹这可怕的情况。霍勒斯(Horace)曾写过一句话:‘许多世代充满着罪恶;最先受到玷污的是婚姻和家庭生活;罪恶从此而滋生蔓延。’蒲洛柏夏斯(proppertius)说:‘海水尽干,天空裂开而星星坠下,会比我们的妇女改变得还要容易。’奥维德(Ovid)写了一本名着,其实也可以说是臭名远扬的书,名叫爱的艺术(The Art of Love)。但从开始直到结束,完全没有提及婚姻范围以内的爱。他以一种愤世嫉俗的笔调写道:‘惟独没有人勾搭的女子才是贞洁,因妻子与别人有染而忿怒的男子则是粗野的村夫。’辛上加(Seneca)宣称:‘任何人的风流爱情没有变成声名狼藉,并且不付已婚妇人每年的供养费的话,其它的妇人必会讥笑他只是追求少女,而不能养妻子的人;事实上,得着丈夫只是作引诱情人的工具。’他又说:‘惟有丑女子才会忠贞。’‘满足于只有两个男子侍从自己的妇人是一个具有美德的模范女子。’塔西图(Tacitus)称赞当时被认为野蛮的日耳曼部落(即德国),因他们‘没有讥笑邪恶;也没有染上诱人作不道德行为的当代风气。’当人结婚的时候,他们的新居通常都是以青绿的月桂树叶作装饰布置的。犹文拿里(Juvenal)说,有些新婚男女还未待那些青绿的树叶褪色,已经开始办理离婚手续了。在公元前十九牛,有一位名叫维斯彼劳(Quintus Lucretius Vespillo)的人替他的妻子坚立一块石碑,上面是这样刻写的:‘很少人的婚姻会白头偕老而没有离异的;但我们持续了四十一年的快乐时光。’在当时的人看来,美满的婚姻是使人惊奇的例外事件!
奥维德和庇尼(Pliny)各有三个妻子;西泽(Caesar)与安东尼(Anthony)各有四个;苏拉(Sulla)和庞贝(Pompey)各有五个;希律(Herod)有九个;西塞罗(Cicero)的女儿台尼亚(Tullia)有三个丈夫。尼罗王乃是波皮亚(Poppaea)的第三任丈夫,也是麦茜莲娜(Statilla Messalina)的第五任丈夫。
教牧书信订定教会领袖必须是只有一个妻子的丈夫这个规条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当时世风日下的世界,甚至连最高尚的地方,都充满不道德,基督教会必须把基督徒家庭的贞洁、稳定和神圣表明出来。
基督徒领袖的品格(Ⅱ)(三1-7)(续)
基督徒领袖必须有节制(nephalios);并且不因酒滋事(paroinos...)。在古代世界中,饮酒是一件极平常的事;当时的食水供应不足,有时会危害人的身体,所以酒使成了饮料之中最平常的一种,新酒会使人和 神喜乐(士九13)。当以色列被掳的归回,他们必再栽种葡萄园,喝其中所出的酒(摩九14)。浓酒给将亡的人喝;清酒给苦心的人喝(箴卅一6)。
这并不是说古代世界完全不知道烈酒的害处。箴言告诉我们,酒在杯中发红闪烁,人若观看便会生出乱子(箴廿三29-35);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箴二十1)。也有一些因过度饮酒而产生可怕后果的故事。我们看见挪亚的例子(如九18-27);罗乃的例子(创十九30-38);暗嫩的例子(撒下十三28,29)。虽然古代人经常用酒,作为最普通的饮料,但他们都晓得最有节制的方法是以两分酒和三分水的比例混合而饮的。在一个普通异教徒的社会中,人若醉酒,会视为羞耻;何况基督的教会,当然更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在本段经文中,所用的两个字皆有双重意义,这点实在相当有趣!Nephalios可以译成节制,但也可以解作儆醒和守夜;paroinos可以释作酗酒,也可以解作争吵和暴行。教牧书信在这里的训示就是基督徒切不可放纵自己,而致减弱他的基督徒儆醒,或玷污他的基督徒品德。
接着有两个希腊字描写基督徒领袖所必须具有的伟大质素。他必须自守(Sophron)和端正(Kosmios)。
我们虽然把它译作自守(Prudent);其实它的内涵意义是不能完全译出来的。它被译成不同的字:健全的心志,庄重,谨慎,节制,贞洁,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情欲。这个希腊字是由两个字组合而成,它的意思是:保持心志安稳和健全。与它相当的名词是Sophrosune;希腊人也曾对这个字写过许多,想过许多,它与失去节制和缺乏节制力量的意思相反。柏拉图(Plato)解释它是一种‘控制享乐和欲念’的意思。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给它的定义是:‘能依照法律的命令使用身体享乐的力量。’斐罗(Philo)的定义是:‘对欲望的某种限制和导引,它能清除外在和多余的欲念,对必需的则处理得合时且又适度。’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说:‘它是灵魂安息的基础。’。伊暗比加(Iamblichus)说:‘它是生活中最高雅习惯的护卫。’欧里披蒂(Euripides)说:‘它是 神所赐的最佳礼物。’泰莱(Jeremy Taylor)说:‘它是理智的腰带;也是情欲的马辔头。’特仁赤(Trench)称sophrosune是‘对情欲和想念的完全控制,使之不得越过法律和正确理由所许可的地步。’剑拔摩雷(Gilbert Murray)对sophron这个字写过一段话:‘有一种思想会产生破坏性的力量;有一种思想则会产生拯救的力量。能够具有sophron的男女生活于这个美丽而又凶险的世界中,感觉有爱,喜乐,忿怒和其余的感受;他经历这一切的七情六欲,心中有一种拯救的力量。它拯救谁呢?它不但能救自己,并且能挽救整个大局;它能阻挡即将来临的邪恶,便之不能发生。’勃朗(E. F. Brown)引述圣多默(Thomas Aquinas)的一句祷文而阐释sophrosune,就是祈求‘静止我们肉体的和灵性的一切冲动。’
因此一个具有sophron的人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本性各部分;这就是说,具有sophron的人必然会让基督在他心中居首位。
另一个随伴着的字是kosmios,我们把它译作:端正(well-behaved)。如果一个人能够在外表有kosmios的行为,这是因为他内在具有sophron的美德。kosmios这个希腊字可以解作有条理,忠实和举止高雅。在希腊文中,它有两个特别的用法。第一个是通常对死者作赞美的颂词,和刻在基石上的言辞。第二个是一般用来形容良好公民的美德。柏拉图曾替这个字作出一个定义,凡有kosmios的人,就是‘一位在地方上循规蹈矩的沉静公民;他对一切加诸自己身上的义务,必会完全履行。’这个字比单单是良好行为的含义还要广泛。它描写人持有一个美丽的人生,而他的品德能叫万物和谐地合在一起。
教会领袖必须是一个具有sophron,他的每一种本能和欲望都必须完全受到控制;他必须是一个具有kosmios的人,他的内在本质既然受到控制,就流露出一种外在的高雅。教会的领袖必须让基督的力量在他心里作主,在他的生活上能反映基督的荣美。
基督徒领袖的品格(Ⅲ)(三1-7)(续)
基督徒领袖必须乐意接待远人(philoxenos)这是新约极力强调的一种质素。保罗吩咐罗马教会必须‘客要一味的款待。’(罗十二13)彼得说:‘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怒言。’(彼前四9)黑马牧人书(Shepherd of Hermas)是初期教会着作的一本书;在它里面订下一条守则:‘作监督(episkopos)的人必须是好接待客人的人;他必须时刻乐意迎接 神的仆人进入家中。’基督徒领袖必须有一个好客之心,也有个迎客之家。
古代的世界对客人的权益是很关注的。他们相信一切陌生人都会受到‘陌生人守护神’(Zeus Xenios)的保护。在古时客店很差,是众人皆知的事。在阿里斯多芬尼斯(Aristophanes)所写的一出短剧中,主角克拉高对他的同伴说:‘我们今晚在甚么地方下榻呢?’那人回答说:‘在跳蚤最少的一间客店!’柏拉图也曾谈到一个像海盗般的客店主人,他捉拿了客人,而要求赎金。客店的一般情况都是非常肮脏,租金昂贵,并且最坏的一点,就是常用作不道德的场所。所以古代人制定了一种客旅友谊的制度。历代以来,许多家庭安排彼此接徒作留宿和款待的地方。许多时候前来投宿的亲友是素未谋面的,他们利用一种辨认标签的方法(Tallies)介绍自己。只要主人和客人所执的一半符木互相配合,主人便安心款待这个陌生的亲友;而这个客人亦知道这位主人的确是宗亲的老朋友了。
还有,基督教会有许多到处去作教师和传道的人,也需要人款待。许多奴隶也没有自己的家庭;他们若有权利进到基督徒的家庭住宿,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特权!基督徒的家庭常欢迎同心合意的人进来作客,是一个最大的福气。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仍然有许多人离乡背井。许多时候他们身在异乡为异客,许多人生活在不易作基督徒的环境。基督徒的家庭必须为他们敞开;基督徒主人的欢迎之心应当向这一切的人表现。
基督徒领袖必须善于教导(didaktikos)。有人说,他的职责就是‘向未信主的人传道;并且教导那些已信主的人。’我们在这件事上可以提出两点。教会未能发挥她应有的‘教导’功能,是现代灾祸之一。教会的讲道专题和劝勉的内容并不缺乏。然而只晓得劝勉人作基督徒,却没有告诉他作基督徒有甚么意义,就没有甚么用。所以基督徒领袖与传道人的首要职责乃是教导。第二点就是:最有效的教导不是言教,而是身教。所以甚至一个没有口才的人,也可以教导,就是藉着他基督徒的生活行为,让别人看见他反映出主的样子。有人给圣徒下一个定义:他是‘让基督在他身上再活出来的人。’
基督徒领袖必须不打人(plektes动手打人)。这并不是一项不需要遵守的法规。我们可以从教会最早期的使徒法规(Apostolic Canon)看见类似的条例:‘当会督,祭司或执事,看见信徒做错事,或非信徒伤害人,因而想藉责打来阻吓他们,我们命令要革除这等人;因为我们的主从来没有教训我们这样做。当他受人谩时,他不应还人辱骂;当他受人殴打时,他不应回击;当他受痛苦时,他也不应恫吓别人。’今天的基督徒领袖不会随手打人,但有一个事实仍然存在:言语夸大、欺吓、易怒,还有一切坏脾气的言语和行为,这也是基督徒所不可有的。
基督徒领袖必须温和。这个希腊字是epieikes,也是不能直译出来的字;它的名词是epieikeia。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描写它‘矫正一事,成为公正。’至于它本身‘是正直的,就比公正更胜一筹。’他说它能够修正法律,因为许多时候,法律实在过于一般化以致犯了错误。他的意思是有时只执行严厉的法纪,反而显得不公平。特仁赤(Trench)解释epieikeia就是‘叫人放弃照字面墨守成规,而保持正确的精义’。同时,‘这种精义意识到人不能谨守一切形式上的法律;它也意识到坚持合法的权益会产生危险,以致逼人犯道德上的错误……这种精义能修改并矫正存在公正里面的不公平之事。’亚里士多德把epieikeia的行动完全描写出来:‘它能宽恕人的过失;体察制定法律者的原意,而不止看法律本身;看人的动机而不止看行为;观察整件事的过程,而不止看一部分;从结局去看当事人的人格,而不看目前的片刻;纪念人的好处,而不是他的恶,就是从人接受的好处,多过看他曾做过的善行;能忍受创伤;希望用言语,而不是用行动去解决一件事。’倘若有一件争执的事,我们可以查看处理事务程序的书,或者求问耶稣基督的指示去解决。倘若有一件争辩的事,我们可以依循法律去解决,或者用爱心去解决。倘若教会里能多有epieikeia,许多教会的气氛必会有急剧的改变
教会领袖必须不争竞(amachos);这个希腊字的意思就是:不愿意打斗。我们可以这样说,有人在与人相处之中,是以‘撩倒别人才高兴’。但是真正基督徒领袖必须渴望与别人保持和睦,不计较其它。
基督徒领袖必须不贪财。他绝不会只为利益而去做事。他会知道有些价值是远远超越一切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