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智派(诺斯底主义)的开端
当时是否有一种异端可以与所描述的这些数据吻合呢?有,他们称为灵智派(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灵智派的基本思想认为一切物质必然属恶,唯一属善的就是灵。这种基本信仰必然产生若干后果。
灵智派学者相信物质与 神本身一样是永恒的。当 神创造宇宙的时候,祂必须用这种必然属恶的物质。这意思是,他们认为 神不可能是这个世界的直接造物主。 神为要与这些有瑕疵的物质接触,祂必须派出一系列的发射物──他们称这种发射物为永世单元(aeons);每当一个发射物离开 神,便与祂越隔越远,直至最后一个发射物或永世单元远得可以与物质接触,因而创造了这个世界。 神与人之间是有一系列的永世单元展开;每个单元各有它的名称和谱系。故此,灵智派便实际上相信无穷的空谈与无穷的家谱。倘若人希望到达 神面前,照他们这种说法,他必须攀登这种永世单元的梯级;需要一种特别的知识,包括每过一级所需的各种口令;惟独具有绝顶才干智慧的人,才有希望能获得来到 神面前的知识和口令。
还有,如果物质完全属恶,身体也必全然属恶。于是便产生两种对立的结果:一则认为身体必须被压制,所以出现一种严格的禁欲主义,尽量禁制身体的需要并铲除身体的本能,特别是人的性欲本能,必须尽量地加以毁灭;另则认为身体本身既然是恶,人无论怎样对待身体,也不会有任何关系,人的本能与欲念皆可尽情放纵而无须顾忌。所以,灵智派一方面可以叫人成为禁欲主义者;另一方面亦可以主张人全然不顾道德规范。
尤有甚者,倘若人相信身体是恶,他必会不信复活的事情;而事实上,灵智派不但不相信身体复活,他们所渴望的乃是身体将来被消灭。
以上全部的描述与教牧书信所面对的环境非常吻合。我们从灵智派中,看到高举知识主义;知识分子所持的高傲态度;空谈和家谱;禁欲主义与不道德;不思想身体复活的可能性,这些是写教牧书信所要对付的异端之中的重要部分。
在这种异端之中,有一个与灵智派的思想不合的要素,就是教牧书信所说的犹太教主义与律法主义。其实我们也可以替它找到一个解释的理由,灵智派与犹太教有时会携手合作。我们已经说过灵智派坚信人攀登梯级,进到 神面前,必须有特别的知识;他们之中,还有一些人坚持美好的生活,少不了禁欲主义。这是有些犹太人的主张,宣称那些正是犹太人的律法和犹太人的食物条例可以提供这类特别的知识与必须的禁欲主义。所以,犹太教主义与灵智派主义有时互相连手,站在同一个阵营里。
我们因此很清楚看见在教牧书信背后的异端就是灵智派。有人利用这个事实希望证明保罗并不是这些书信的作者,因为灵智派是在保罗时代过后很久才出现的。不错,灵智派的正式组织,以及有关的着作,诸如华伦提努(Valentinus)与巴西里得(Basilides)等人的名字,确是到第二世纪才开始出现;其实这些重要人物只是把已经存在的思想作系统化的表达而已。初期教会的环境已笼罩着灵智派基本思想的气氛;甚至在保罗的时代早已存在。我们容易看出它们的吸引力。如果对这些异端不及早加以制止而让它滋蔓,他们可能把基督教变成一种空洞的哲学,而将之破坏。当时教会面对灵智派的冲击可以视为威胁基督教信仰最严重的危险之一。
{\Section:TopicID=117}教牧书信的语言
反驳保罗写教牧书信的最有力证据,就是查考希腊原文的语言运用非常清楚;但在英文的译本是看不出来的。教牧书信总共有九百零二个字,当中有五十二个是专有名词。在这九百零二个字中,超过三百零六个字没有在保罗别的书信中出现。换言之,在教牧书信中,超过三分一以上的字是保罗别的书信没有采用的。事实上,在教牧书信中,有一百七十五个字没有在新约其它的经卷中出现;或者这样说才算公平,我们在保罗别的书信中,只找到五十个记载在教牧书信中的字,而这些字亦没有在新约其它经卷中出现。
还有,当保罗在别的书信中描述与教牧书信所指的同一件事的时候,表达方法各不相同,用不同的字和不同的语调表达同一个思想。
此外,保罗惯常爱用的许多字完全没有在教牧书信中出现:十架(Stauros)与被钉十架(stauroun)在保罗的其它书信中出现廿七次,在教牧书信中从没有出现。与自由(Eleutheria)相连的和它的同类字眼,在保罗的其它书信中出现了廿九次,也从没有出现在教牧书信里。儿子(Huios)和收养(huiothesia)在保罗别的书信中出现四十六次,但一次也没有在教牧书信中出现。
另外还有一点,希腊文中有些称为质词(particles)和连语词(enclitics)的短字;它们的数目比英文字较多。这些短字有时只能视作辅助阅读句子的一种语气;当希腊文的每个句子与上句连接的时候,必须借助这些词中之一;它们实际上常常是不可能翻译出来的。保罗在他所写的其它书信中引用了一百一十二个这些连接词,而共享了九百三十二次;在教牧书信中,我们连一次也没有看见。
这里清楚的出现一个问题,是必须解释的,因为从词汇和文体来看,我们很难相信教牧书信和其它书信一样,都是由同一位保罗执笔书写的。
{\Section:TopicID=118}教牧书信中所写的保罗事工
也许,教牧书信之中,最显明的一个困难,就是它提及保罗从事许多事工,我们不能从使徒行传得到证实,保罗显然曾亲自到过革哩底(Crete)传道(多一5);他又打算到尼哥波立(Nicopolis)过冬,而这个地方是位于以辟拿斯(Epirus)境内(多三12)。我们知道保罗的一生之中的特别任务(在革哩底)和前往尼哥波立过冬实在是不可能的事。那么教牧书信的作者到底是谁?说到这里,我们好像觉得束手无策!
{\Section:TopicID=119}保罗是否从罗马狱中获释?
现在让我们作一总结。我们从教牧书信中看见论教会组织比保罗别的书信更为详尽;我们看见它强调教会的正统信仰,听起来好像与第二和第三代的基督教环境相似──那时信徒新发现的激动正在消失;教会慢慢变成一个着重体制的组织了;我们看见教牧书信描写保罗的传道领域较使徒行传的记载更广阔,而且两者实在很难吻合。但是使徒行传对保罗后来在罗马的实情写得很不明确,只说保罗在那儿度过了两年类似软禁的生活;在此期间他有充分自由宣讲福音而没有受到任何特别限制(徒廿八30,31)。但是经过了两年的囚禁生活后,保罗是否获得释放,抑或被判处死刑,使徒行传则无可奉告。根据一般的假设,保罗至终是被判执行死刑的。这虽是真的,但是我们对另一种传统的说法,也绝不可忽略──保罗在罗马被监禁两年后,便获得释放;他再有两年至三年的自由,然后再被囚禁,到了公元后六十七年才被判死刑;此说亦获得广泛的支持。
我们必须仔细查看这个极具兴趣的问题。
第一,当保罗在罗马被囚的时候,他很显明的看见自己将来有被释放可能;事实上他的确存着这个盼望。当他写信给腓立比人的时候,他说他会差派提摩太到他们那里去;然后他继续说:‘我*着主自信我也必快去。’(腓二24)当他写信给腓利门;把那逃跑的奴仆何尼西母遣回给主人的时候,他也说:‘此外,你还要给我预备住处,因为我盼望藉着你们的祷告,必蒙恩到你们那里去。’(门22)这是一件很显明的事,无论将来释放与否,保罗心中的确替自己准备好将来释放的事。
第二,我们知道保罗心中存着一个深切的愿望──当他未启程前往耶路撒冷时──他在耶路撒冷被捕,他曾写信给罗马人;他在信中透露深盼有机会前往士班雅(即西班牙Spain):他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罗十五23,24)保罗有否如愿以偿呢?
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在公元九十年曾写信给哥林多教会;他提及保罗曾在东方和西方分别宣讲福音,他以公义训导全世界(罗马帝国);并且在殉道前曾到过极西的地方(这个字就是terma,意即终站)。革利免所指的‘极西的地方’到底是甚么意思呢?如果写这句话的人是在东方小亚西亚,这可能是指昔日的罗马;然而革利免是从罗马写这句话,故此我们不难想象极西的地方,就是指西班牙;而且革利免心中似乎相信保罗曾到过西班牙。
早期教会最伟大的一位教会历史学者优西比乌(Eusebius)曾对保罗的生平写过一段话:‘写使徒行传的路加叙述保罗在罗马度过了两年系狱的生活,而且在这段时期他能够宣讲福音而不受限制;路加这样便把保罗的历史写完了。其实,当保罗替自己辩护以后,曾被派作另一次传道旅行;他再回罗马,然后才殉道。’(优西比乌:教会历史2.22.2)。不错,优西比乌虽然没有提及西班牙之行,但是他知道保罗在罗马禁锢后首次获得释放。
新约经卷第一本目录:穆拉多利经目曾把路加写使徒行传的计划加以论述:‘路加以一个目击者的身份,把事情的经过向提阿非罗叙述;他在别的地方(可能是指路加福音廿二章卅一,卅二节),明显的宣称彼得是殉道而死的;但是他却漏记保罗从罗马前往西班牙的传道旅行。’
到了第五世纪:两位圣教伟人亦曾分别肯定的记述这次旅程。屈梭多模(Chrysostom)在他阐释提摩太后书四章廿节的一篇讲章中,曾说:‘圣保罗在罗马居住了一段时期,然后前往西班牙。’耶柔米(Jerome)在他所写的:作者目录(Catalogue of Writers)中也提及保罗‘曾被尼罗释放,而有机会前往西方宣讲基督的福音。’
教会传统认定保罗曾到过西班牙;这是不容置疑的。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必须自行选择。我们认为有一件事实与这个传统的史实不相符合──西班牙本地从来没有引述这件事迹,她从未提及保罗曾到过西班牙工作和讲道;丝毫没有谈到他的故事,也没有与保罗的名字相连的地名,这件事令我们怀疑。如果保罗真到过西班牙,西班牙本身不会把他这次传道的史迹从记忆中完全涂抹,如果那样就真是怪事了。因此保罗在罗马被释放和前往西班牙传道的教会传统可能纯粹是基于他自己的深切愿望(罗十五)而推想出来。事实上,大多数新约学者认为保罗并没有从禁锢中被释放;一致公认的意见都以为保罗经过两年的囚禁后便殉道──死亡是他的唯一释放。
{\Section:TopicID=120}保罗与教牧书信
保罗与教牧书信有甚么关系,我们可以表示甚么意见呢?假若我们同意以上所说的传统理论,认为保罗首次系狱获得释放,后来再回罗马传道和教诲,结果到了公元后六十七年才殉道,我们便可以相信这些书信出自保罗的手笔。但是假使我们不能接受此说──事实上我们已经看见一大堆理由反驳这个论据──那么我们是否相信这些书信完全与保罗没有关系呢?
首先,我们必须记住一件事,古代人对事物的观点和我们有差异。他们可以假借一位伟大教师的名去写一封信,只要这封信所讲的事与这位教师遇到相同的环境时,他也会亲自执笔照写,就不算错。而且在古代世界中,门生以老师的名执笔写信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故此若保罗的一位门生处于一个足以危害教会的新环境,用保罗的名去写一封信,根本没有人会指责他做错的。我们若说他‘假冒’保罗的名,我们便委实不了解古人的观点。那么,我们应否把整个问题推到另一个极端──认为这些书信就是保罗死后数年,由他的一位门生执笔书写的,而且当时整个教会的礼制比保罗的时代已有更显着的发展呢?
我们认为无须接纳此说,因为一个门生若以老师的名去写信,他绝不会称老师是个罪魁(提前一15);按照情理来说,他应该隐恶扬善,反而要强调保罗的圣洁。此外还有一件令人不可置信的事。保罗的门生怎会在信中劝勉提摩太:‘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前五23);这种家常见惯的劝告完全不似出自保罗的门生所写的。而且提摩太后书四章的语调完全是属于个人性质的,里面充满一种极亲切和挚爱的详细交谈,使人感觉除了保罗亲自执笔写出之外,别人不会这样写的。
那么,我们从甚么地方可以找到答案呢?当时的事情大概是这样发生的──保罗的书信之中许多显然已经散失。他除了写给教会的公开信以外,一定也写了许多私人信件。在这些信件之中,我们只存有腓利门书──一封极短的信。因此可能到了后期,一些属于保罗私人信件的残片流落在一位基督教教师手中。这位教师目睹当时教会的情况,以及在他自己住的以弗所教会受各方面的异端邪说内外夹攻的威胁──教会坚持的贞洁和真理的崇高标准正面临考验;教友的质素和教会负责人的水平日趋低落。他手中保存着保罗从前所写的信件,而内容正是一针见血,并没有失去时间性。不过这些书信的残片过于简短,不能就此抄录而传阅。所以他把这样的内容加以扩充,使之尽量能配合当时的实际环境,然后送给教会传阅。
所以,我们在教牧书信中仍然能听到保罗的声音──常听到他从内心发出卓尔不凡的个人亲切语调;但是我们认为书信的形式却是由另一位基督徒教师执笔写的。因为惟独保罗能给当时教会所需的指导,这位基督徒教师求助保罗,用他的书信残片作基础,然后写成这些教牧书信。――《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