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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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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读《资治通鉴》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1/13 12:42:59 [只看该作者]

11、臣光曰:智伯之亡也,才勝德也。夫才與德異,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謂之賢,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聰察強毅之謂才,正直中和之謂德。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雲夢之竹,天下之勁也;然而不矯揉,不羽括,則不能以入堅。棠之金,天下之利也;然而不熔範,不砥礪,則不能以擊強。是故才德全盡謂之“聖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凡取人之術,苟不得聖人、君子而與之,與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則?君子挾才以為善,小人挾才以為惡。挾才以為善者,善無不至矣;挾才以為惡者,惡亦無不至矣。愚者雖欲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勝,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決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為害豈不多哉!夫德者人之所嚴,而才者人之所愛;愛者易親,嚴者易疏,是以察者多蔽於才而遺於德。自古昔以來,國之亂臣,家之敗子,才有餘而德不足,以至於顛覆者多矣,豈特智伯哉!故為國為家者苟能審於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後,又何失人之足患哉!
  
   司马光阐述的道理很容易得到认同,因为他表达的意思很容易契合大众的心理。但本人总觉得司马光的观点没有向前进一步,把问题阐述的更清楚。其实,所谓的“德”和“才”的区别并非如此简单。如果“德”与“才”之间的区别如此明显,以至于我们在操作层面上很容易地分开,如果我们的文化总是如此强调“德”,对“才”有着足够的警惕和清醒的认识,我们的历史何以演绎成权谋角逐的历史?
  司马光的基本观点是这样的:国之乱臣,家之败子,都是由于“才”胜出“德”的缘故。“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才的价值是中立的,无所谓善恶,可以用它来做好事,也可以用来做坏事。“(君子)挟才以为善,善无不至矣;(小人)挟才以为恶,恶亦无不至矣。”所以,要树立“德”的绝对引领和优先地位,用“德”才统摄“才”,则是正道;无“德”而“才”盛,则是魔道。但是,在操作层面上,我们总走不出自己的私人情感,总是本能地排斥“正直中和”之人,而亲近“聰察強毅”之人。是以察者多蔽于才而遗于德。
   但这里的问题是:德和才能否分开?一个人能否在有“德”的同时还有“才”,所谓德才兼备是不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根本就不会存在?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牵涉到我们对“德”和“才”的理解。什么是“才”呢?“才”就是“智”,而中国的“智”总表现为在人际关系中,而不是像西方社会那样表现为对宇宙自然奥秘的探究。在西方社会中,“德”和“才”用力的方向不一致,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德”和“才”的关系问题。“德”体现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品质和修养,而“智”体现为人和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一种科学精神,即对自然界奥秘的严肃寻求。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相反,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可能在智力方面是一个非常平庸的人。这些社会都能容忍。因为西方有“原罪”性质的宗教,有维护个人价值和尊严的制度。西方的宗教精神不相信人是善的,因为他们偷食了禁果,心中已经有了恶的种子,注定了要在地面上劳累一生。正因为人任何时候都有作恶的动机和冲动,所以西方有着严格的法律,以法律调节人际关系,以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人的行为。所以,西方从来不弘扬道德,也不鞭笞非道德,只是强调法律的尊严。只要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就无可厚非。你道德品质再差也没有关系,只要别违反法律,也没有人会“千夫一指”的谴责你,因为西方本来就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每个人的选择都无可厚非,都值得尊重。还是那句话,只要别违反法律。
   也正因为此,西方人在“人事”方面没有太多的智慧,可以说很单纯,因为法律和制度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只要按规矩去做就可以了,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在人际关系方面浪费过多精神,他们的智力一般都投向了科学和技术领域,而不是人际关系中的左右逢源。大家不知道是否看过《阿甘正传》,那代表了美国人的一种精神,单纯、向上,不停地奔跑。不像我们中国人总喜欢看历史剧,总是在历史剧中去感觉我们前人的智慧。尽管西方也出现了大量的励志书、管理智慧之类的东西,但这些大多都是让人拥有什么品质(比如勤奋、意志力、执行力等等),而不是让人去掌握如何在人际关系中左右逢源。因为法律和制度在根本处已经限制了人的“投机取巧”。
   而中国则不是这样了。中国的“德”和“才”表现在同一个地方,即人际关系中。所谓的“德”要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来,“才”也要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来。这个时候,“德”和“才”就表现为互相排斥,有“德”的人不可能有“才”,有“才”的人必定无“德”。这个观点很偏激,但笔者能够自圆其说。
   “德”是什么?道德和功利目的是互相排斥的,它总是表现为对必然性的超越。或者说,它总是在做在理性看来毫无道理的事情。也正因为此,人才获得了尊严,才比动物崇高。人在作出道德选择的时候,排斥了“成本”和“收益”的算计,而是“当机立断”。孟子说的好:“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休惕测隐之心,非所以纳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 看见一个孩子掉到井里,我立刻下去把他救上来,并不是因为我和这个孩子的父母是好朋友,也不是因为贪图救上这个孩子来会得到好名声,置之不理会得到坏名声。当我作出这种道德选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进行这样的算计和衡量:对我有利就去做,没有利就不去做了。一个母亲宁肯自己饿着,也要把仅有的粮食给自己的孩子吃,并不是因为他不吃照样能挨过去,而是宁肯自己饿死,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饿死,这正是道德的选择,是对功利选择的扬弃。邱少云在大火焚烧的时候之所以选择了纹丝不动,不是因为他不怕疼,而是因为他为了一个更到的目的而超越了求生的动物本能。康德说,道德彰显的是人真正的自由,因为只有超越了人的本能,属于人的自由才会彰显。
   如果说“德”是对功利目的的排斥,那么“才”呢?“才”恰恰是对功利目的的迎合。所谓的“才智”不过是在“得”和“失”、“进”和“推”、“进攻”和“防守”之间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罢了。没有这种算计和衡量,我们不能说它有“智”。诸葛亮有“才”,是因为他总能在与敌人的斡旋中善于衡量和取舍,表现出其足智多谋的一面。张飞没有“才”,是因为他比较冲动,是草莽英雄,做事情不计后果。
   所以我不赞成司马光的观点,恰恰相反,我认为“德”和“才”是互相排斥的。《通鉴》中后面的几个故事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我在后面会谈到。
   因为中国文化所决定的价值取向,“德”和“才”同时向一个地方用力,所以它们往往纠缠在一起,真假难辨。我们有时候根本分不清一种行为到底是“德”还是“才”。有时候,“德”也是一种“才”,因为所谓的“德”不过是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罢了。有时候,“才”也是一种“德”,因为正是因为有“才”,才能打起“德”的幌子。赵襄子为了能上位,用尽心机,我们可以说他有“才”,但不能说他有“德”。他表现出来的“德”,我们实在不知道是真“德”还是假“德”,也许,他内心中根本就不是信奉道德的人,而是装着讲道德,博得民心而已。所以,更多的是一种“才”,而不是“德”。我们的俗语说:“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正是形象地表达了这层意思。
   而那些真正有“德”的人呢?因为他们不攻于算计,不计较得失,总是表现得那么没有“才”。这一点,庄子在一个故事中讲的很清楚:
  
   子贡到南方楚国旅行,返回晋国,路过汉阴,见一老人正在整治菜园,他挖了一条隧道通到井底,用瓦罐取水浇园,呼哧连喘,用力很多而功效很低。子贡说:“有种机械,一天可浇百畦,用力很少而功效很高。先生不想用它吗?”
   浇园老人抬起头看着他说:“什么意思?”子贡说:“用木头做成个机械,后头重,前头轻,提水像抽的一样,快得好像沸水上溢,名叫桔槔。”浇园老人愤怒得变了脸色,冷笑着说:“我听我老师说,有机械必有机械的事,有机械的事必有机谋的心。机谋的心藏在胸中,心灵就不纯洁。心灵不纯洁,精神就摇摆不定,没有操守。精神没有操守,就不能得道。我不是不知桔槔快,而是感到羞耻而不用它。”
  
   有机械,必有机事,有机事,必有机心。那些能够纵横捭阖、左右逢源的有“才”之士又怎么会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呢?相反,那些道德高尚的人,又怎么会是一个攻于算计和权衡的谋略高手呢?
   所以,在中国的历史上,“德”和“才”的关系不过是文化中“仁”和“智”之间关系的一种表现形态罢了。仁与智的纠缠,注定了德与才的纠缠。一方面,中国人所引以自豪的道德境界,被一些悲壮的仁人志士所演绎,他们的道德楷模的地位恰恰是以牺牲和死亡表现出来。而在政治上,权谋的“智”又往往是打着道德的旗号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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