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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彼得前书第四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3/13 15:08:49 [只看该作者]

彼得前书第四章


基督徒的职责(四1-5

基督徒应该决心放弃异教的邪风恶俗,而完全委身于基督,过讨 神喜悦的生活。

彼得说:‘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这到底是甚么意思呢?我们提出下面三个可能的解释:

(一)犹太人很热烈地相信受苦可以洁净人的污秽。巴录的启示录(Apocalypse of Baruch)的作者,提及以色列人的经历时曾说:‘因此,他们若受痛苦磨炼,他们或可得以成圣。’(十三10)论到人心灵上的洁净时,以诺书则有以下的记载:‘心灵内永恒的洁净,是与肉身受多少煎熬有直接关系;因为在万灵的主面前,没有人能说谎话。’(六十七9)玛喀比二书曾形容当时的苦况说:‘我奉劝念本书的读者们,不应以目前所受的灾难而丧志、恐惧、战竞;相反地,他们应了解这些刑罚并不是要施行毁灭,而是磨炼我们的国家。 神恩惠的表征,在作恶者享平安的日子迅速过去之后,刑罚便速速来临而表彰无遗。至于其它国家, 神容忍等候,不施行刑罚,直到审判日来临,他们的罪恶满盈时, 神的审判会无情地倾倒。但 神并没有等我们恶贯满盈时,向我们施行刑罚,祂永远向我们施恩,虽然祂严惩罪人,但祂却永不忘怀属祂的子民’(六12-16)。这些篇章很明显地表示:受苦使人成圣,同时, 神不速速施行刑罚,是 神给人最后机会。诗人说:‘耶和华阿,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诗九十四12)以利法说:‘ 神所惩治的人有福的。’(伯五17)。‘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十二6)

若我们用上述这思想来看这一段经文,意义就很明显:凡因受苦而被管教的,都与罪断绝了。这确是令人鼓舞的思想,‘失败乃成功之母’是千古不易的真理。苦难及挫折使我们不断地感谢 神,因为苦难虽然难熬,但却与心灵有益。这意思虽好,却仍与本段经文不大相合。

(二)碧格则认为,彼得是以其会友为信仰而受逼迫的经验,来解释这段经文的背景。他说:‘那些温驯地忍受苦难,及诸多无情的逼迫,而始终坚立不倒,没有顺从罪恶的信徒,是值得景仰及委以重任的;因为试诱对他无能为力。’这里的意思乃是:若一个人经历逼迫,又没有弃绝基督的话,这人的品格与信仰是经历严格考验,故此,试探也对他无能为力了。

每一个试验都是令我们的品格更坚强的说法固然不错;每一次拒绝试探的经历,都会加强我们拒绝另一次试探的力量。这都是很好的意思,但是却与本段经文的上下文的意思,似有些不相合的地方。

(三)现在要讨论的,可能是比较正确的解释。在上文中,彼得在谈论洗礼。在新约中,罗马书第六章是论洗礼最重要的篇章之一。在这一章圣经中,保罗解释洗礼的经验是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有新的生命。我们认为这正是彼得的想法。他刚在上文讨论洗礼,接着便说:‘那些洗礼的人,已经藉着洗礼分享了基督的苦痛与死亡。罪对他们毫无克制的力量(罗六14)。再者,我们要知道这些受洗的,是自愿脱离异教的成年人;藉着洗礼,他与基督认同,合一;分享基督的痛苦与死亡,也分享基督复活的生命及能力,因此,便可胜过罪恶。’

当这情况发生时,这人便与他旧的生活方式一刀两断了,一味寻求享乐、骄傲、情欲的律,已经过去了;代之而起的,是 神的管治。要达到这境界绝不容易,因为过往的朋友必对这投入新生的人,加以诸多耻笑。但基督徒却深知 神的审判必将来临。有一天,基督徒会体验到那永恒的喜乐,这喜乐若与他在地上所放弃暂时的享乐比较一下,相差何只千倍。

最后的机会(四6

因此,那些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好使他们的肉体受了人要受的审判,他们的灵却靠 神活着。(新译本)

这一段难以解释的经文,竟以这一节更令人不解的经节作结束,因为这一节经文再次提及福音也曾被传给死人的概念。‘死人’这词起码有下列三种不同意义:

(一)是指那些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而不是指那些肉身死亡的人;

(二)是指那些在主耶稣再来之先而死去的人;这些人曾在去世前听闻福音,故此可享天上的荣耀;

(三)是指所有的死人;这可能是正确的解释。因为彼得在上文论及基督曾下到阴间,在这里,他只不过再一次提及基督向死人宣讲的概念而已。

从未有人为这节经文作出令人合理满意的解释;但我们认为下列的解释是较为令人满意的。对人类来说,死亡乃是对罪的刑罚。正如保罗所说的:‘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假如没有罪的话,死亡也不会临到世人;故此,死亡本身便是审判。彼得在这里的意思乃是:人死的时候已经受了审判;虽然如此,基督仍然下到阴间宣扬福音,使他们再有一次机会、藉着接纳福音,得以活在 神的灵中。

这可说是圣经中最奥妙的经节!假如我们的解释是正确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一瞥死人也可以悔改的真理,也就是福音提供人另一次进入新生的机会。

末日将至(四7上)

这是新约一贯的信息。保罗劝勉人应该睡醒,因为黑夜已深,白昼将近(罗十三12);他向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说:‘主已经近了。’雅各写道:‘主来的日子近了。’约翰不断地向其会友说:他们已经身处末世之中了(约壹二18)。启示录的作者约翰说:他曾听见复活的基督宣告谓:‘是了,我必快来’(启一3;廿二20)。

对某些人来说,这些经文引起一些难题,因为若以字面的意义来看,新约的作者都错了;因为将近二千年了,末日仍末来临。对这难题有以下四个可能的解释:

(一)我们或可说新约的作者的确是错了。他们在当日盼望基督再来,及世界末日的来临;而这些事都没有应验。但令人希奇的,却是基督教会并没有因这些话没有应验,而将之从新约圣经中删除出来。新约圣经的正典,到主后二世纪的后期才固定,而一直沿用至今日。换言之,上述主即将来临的经文,也成为正典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早期教会的信徒们,仍然相信主快再来的真理。

(二)新约本身有些经文显示:末日已经来临了。当耶稣基督未降生的时候,历史已经达到终点。在耶稣里面,永恒已经进入时空;藉着祂, 神也进入了人世。预言也在祂里面应验。在祂里面,末日已经来临了。保罗认为他已处身于末世(林前十11)。彼得在其第一篇讲章中,提及约珥先知的预言,论及在末世时, 神的灵会降临,充满众人;意谓当时的人已经住在末世之中(徒二16-21)。

如果我们接纳这一个说法,那么,历史在耶稣基督里已经达到终点。争战已得胜利;只有一些小冲突,仍待克服,因为有一些残余的顽固分子,仍然滋事扰乱。换言之,在这一刻,我们正活在末日之中,也就是活在‘历史的尾声’中。这是一很普遍的见解;但却与事实不符。现时罪恶嚣张,与过去比较,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世界仍未接纳基督为主。这或许是末日,但清晨的曙光仍遥遥未至。

(三)我们或许应以历史为一无限长度的过程的概念,来了解‘近了’的意思。这就如将所有过去的文明历史比为一粟,将尚未发生、未能记载的历史比为沧海,沧海与一粟之差异,相去何止千万倍。若用这个角度来看,‘近了’只不过是一个相对的字眼。当诗人说:在 神看来,千年如一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九十4),这些话真是正确贴切得无以复加。如此看来,虽然千百年已经过去,但是用‘近了’来形容历史过程,仍然是正确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表示,这并不是圣经作者们对‘近了’的看法,因为他们对历史根本没有如此的概念。

(四)这一节经文,包涵了一个很重要的真理,对每一个人来说,时候都将到了。人人皆有一死,这是无可否认的;对我们来说,主来的日子已经近了。我们不知道那一天,那一刻与主相遇;故此,我们每天都活在永恒的边缘。

彼得说:‘万物的结局近了。’早期的思想家,认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这或许是错误的想法,但他们却给后世留下了一个严厉的警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末日的确已经近了;这警告一如往日,仍然生效。

在永恒边缘的生活(四7-8

假如某人知道耶稣基督快将来临,他的生活必定会有极大的改变。因此,彼得在这一段经文中,提出下列四项要求。

(一)彼得劝勉我们应该谨慎,我们或可将之译为:‘神智清醒’。彼得所用的动词是sophronein;这字的名词是sophrosune,而这字是由动词sozein引申而出,意思是小心保存;而名词phronesis,是头脑,心智的意思。sophrosune,是指神智清醒者的智慧而言;而sophronein保守神智清明之意。神智清明者的特征,乃是他们能分辨事情之轻重,绝不会本末倒置;他们绝不会一时意气,情感冲动;更不会幻想天开,大建空中楼阁,或倾向于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的态度。我们应以永恒的眼光来衡量世事,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只有在 神居中心地位的时候,其它事物才会安排至其适当的地位。

(二)彼得劝勉我们应该自守。或可译为‘端庄沉着。’这字的动词是表示与醉酒的丑态相对的清醒、端庄,故此一直被用来指沉着、自守的行为。这并不是意味着基督徒应绷着面皮,不苟言笑;相反地,基督徒也不应该以游戏人间,不负责任的态度来度日。以严肃的态度面对一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使我们认清事物的轻重,及其在今生与永恒中的价值。我们应以严肃的态度面对人生,因为我们要对赐生命的主交账。

(三)我们谨慎自守,是为了能儆醒祷告。这或可译为‘持守祷告的生活’。当人的头脑不灵,思想不清的时候,他的生活也跟着会放荡不羁,毫无责任感。在这种情况下,他便不能持守一个好的祈祷生活。只有当我们以智慧、严肃的态度面对人生时,我们祈祷时才会说:在一切的事上‘都愿主的旨意成就。’祷告的最先决条件,乃是有火热的心志,寻求 神对我们生命的旨意。

(四)彼得劝勉我们应彼此切实相爱:这可以译为:‘持守你的爱。’彼得用ektenes一字来表达这爱,这字有下列两个意思:第一,这字有恒久的意思;我们的爱应历久弥坚。另外,这字也有如运动员奋力作最后冲刺的意思。正如格兰斐说:这有如强驹的飞奔,‘收紧各部机肉,努力向前奔跑,好像运动员一般。’我们应有炽热的爱,应知道基督徒的爱并不是一时情感的冲动,过后便如烟消云散。这爱要求我们付出精神上,及属灵上的力量。换言之,这爱要求我们去爱那些不可爱的;虽遭别人的讥讽,白眼,我们仍然要爱;虽然别人没有回报我们所付出的爱,我们仍应不懈地爱。本革尔(Bengel)用拉丁文vehemens来译ektenes,即热烈的意思。基督徒的爱应恒久不渝,历久弥坚。

基督徒应以永恒的角度来衡量一切,故此,他必须保持神智清明,不断祷告,及恒久的爱。

爱的力量(四7-8)(续)

彼得说:‘爱能遮掩许多的罪。’这可能有下列三重意义;我们不必要从其中挑选一个意思,而奉之为标准的解释,因为这经文都包含了这三个意义。

(一)我们的爱使我们不计较他人所犯的罪。‘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十12)若我们充满了爱的话,饶恕人也不是难事。这并不是说爱是盲目的,相反的,爱使我们无条件地去接纳他人。爱也能使我们忍耐;容忍自己的孩子倒容易,容忍陌生人的孩子比较难。但是,假如我们真正的爱,我们可以接纳别人所犯的错误,容忍他们的愚顽,甚至可以忍受他们的无情及不仁。爱真能遮掩许多的罪。

(二)假如我们爱及他人, 神就会不计较我们的罪。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两种人:第一种是无可指责的圣人君子;他们行仁义,讲道德,备受众人尊敬;但他们却严厉万分,罚恶不苟丝毫,对别人犯错而陷入罪恶之中的事实,完全不能了解。另一种是犯错多多的人;他们宅心仁厚,富有同情,不会严斥他人,后者心地仁慈,充满温馨。那些厚爱他人的,必蒙 神饶恕。

(三) 神的爱能遮掩我们许多的罪: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奇异恩典,像我们这样的罪人, 神竟然爱我们;这也就是 神为何差派独生子耶稣降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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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彼得前书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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