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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每日研经丛书》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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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12/25 10:26:28 [只看该作者]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最后一幕开始了(十四12

耶稣一生中最繁杂的一幕,现在即告开始了。逾越节(Feast of the Pasover)和除酵节(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节日。前者在犹太阴历“尼散”(Nisan)月十四日,即四月十四日举行;后者则包括七天的节日,是继逾越节后起计算的。逾越节是犹太人的大节期,庆祝的仪式像安息日。但除酵节则属一个小节期;在这七天中人们不许策划一件新工作,但‘对公众有益或不妨碍自己利益的工作’则可以做。所以大的庆典还是那个逾越节。

逾越节是犹太人三个必须遵守的大节期之一,其它两个是‘五旬节’和‘住棚节’,故此每逢遇到这三个节期的大日子,住近耶路撒冷四周十五哩内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祝节的。

逾越节有双重的意义。

(甲)它富有历史意义(出十二),为纪念以色列民从埃及作奴隶受捆缚中被释放出来而设的。 神降下天灾在埃及全地,促使法老王允诺他们离境;但当每次天灾过后,法老王即硬心食言,不履行自己的允诺;而最后最猛烈的一次打击,便是在一个恐怖的晚上, 神差‘死亡天使’执行屠杀埃及人全地每家人的长子的任务;而以色列人则宰杀一只羊羔,用一捆牛膝草蘸了羊血,涂在门楣上,当‘死亡天使’巡过,则逾越这个以色列家,人丁便可保安全。当他们未离境之前,在急忙之际,把烧熟的羊和除酵饼吃饱。这就是逾越节的扼要意思了。主要是纪念他们获得自由和当天所吃的逾越节餐而设的。

(乙)它还有一个农作的意义。在这个节期中,农人大麦收成的日子到了,于是他们在这天捆着一束大麦在 神面前摇动(利廿三10-11),按照他们的习俗规定,必须度过这天,并须照着规矩,感谢 神,然后可以出售新收成的大麦,或用大麦做新面粉的。

犹太人为这个节期而作出各种准备,刻意务求尽善尽美,差不多在一个月前,会堂的教训和学堂的学生课程,都集中在解释逾越节的背景和要义,使守节期的人明白他们所做的是甚么。他修桥补路,并把四周地方整饰一番。还有一件十分特别的事情,便是粉饰坟墓了。原来犹太人习惯在路边筑坟埋葬死者,而朝圣者路经这些地方时,若偶一不慎,误触死人,即成为不洁的人,而按照律法,则不准上耶路撒冷守节,因此他们把路边的坟墓全部粉以白色,避免外人误触死者。诗篇一百廿至一百卅四篇称为“上行(或作登阶)之诗”(Psalms of Degree),是朝圣者沿途上耶路撒冷时,随行随颂唱的,音乐歌声的和谐气氛,当然可以减轻旅途的辛苦感受。据说诗篇一百廿二篇是他们沿着山坡走上圣殿时,也就是旅途中最后的一段,一齐唱出来的一首诗。

我们曾经说过,在耶路撒冷周围十五哩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守节,但真实的朝圣者却不止这些人。原来犹太人都有一个雄心,希望在末离世前,至少有一次机会上耶路撒冷,吃逾越节餐。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外地人群蜂拥前来,许多是从各国各地前来的犹太人。而在这节期间,耶路撒冷的住宿是免费的。当圣城的地方客满时,他们便住在附近的伯大尼和伯法其两个小村子了。

犹太人历史家约瑟夫写过一段文字,讲及前来祝节的朝圣者人数。在公元后六十五年,当西斯提亚斯(Cestius)任巴勒斯坦巡抚时,他想设法,向当时的尼罗王解释犹太人的宗教观念和重要性;为了对尼罗王刻划出一个深刻的印象,于是他命令大祭司统计一下在一年当中,守逾越节时,所宰杀的羊只到底有多少,所得的数字一共有廿五万六千五百只。照着犹太的规矩,十个人的团体便须屠宰一只羊羔,所以当时前往耶路撒冷守节的人数,在三百万左右了。

而这里也可以看见犹太掌权者的烦恼。每当犹太人前来守逾越节之际,民族意识特别浓厚;当他们纪念以往 神如何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奴役捆缚,现在也当然渴望 神可以帮助他们,推翻罗马政府了。当时罗马犹大境的首府并非设在耶路撒冷,而是驻军在该撒利亚。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罗马官长便调动特别部队前往耶路撒冷的‘安东尼亚塔’(Tower of Antonia)驻守,从那里可以监视圣殿。罗马人当然知道在这节期间,人民的感情和民族意识达到顶点,所以也不敢粗心大意而不防范。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亦清楚知道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若他们捉拿耶稣的话,必定会触发一次暴动,所以他们必须用秘密的方法行事,设法不让民众知道他们捉拿耶稣的阴谋。

耶稣生命最后的一幕是在耶路撒冷进行的,当时整个圣城已挤满了从各方各地前来守节的同胞。他们前来祝节是记念 神在他们以往的历史中施行拯救,把他们从奴役的厄运中释放出来,但现在 神所差遣的人类拯救者已来临,但人们却刻意要把祂钉在十架上。

爱的浪费(十四3-9

这个故事较深刻的一点就是耶稣在祂生命中施行最后的一件爱心事迹。

当时耶稣在伯大尼,一个称呼西门的麻疯者家里坐席。人们不是坐在地上而是以身挨靠矮长沙发卧榻,左臂支撑着卧榻,右手则拿取食物。当有人走进来,所站立的位置便高过坐席的人。现在进来的是一个妇人,手持一个装满香膏的雪花石瓶子。通常按照习俗,当客人进屋或坐席吃饭时,主人须把香水洒三数滴在客人的身上,以表示敬意的。这个瓶子所装的香膏,是来自印度远方的一种植物提炼出来的膏油,是十分罕贵的。她不是洒几滴在耶稣的头上,而是把瓶子打破把整瓶香膏抹耶稣。

她可能有几个缘故要这样做的。她的原意或者是希望把整瓶香膏用尽。照着东方民族的习惯,有时一只让一个贵胄显赫的人用过的杯,必须把它打碎,而不让别的身份较低的人去使用。她当时可能还有别的用意存在;但有一点,她自己可能也没有注意到的,但耶稣却看出来,就是照着当时东方习俗,死人的身体需先沐浴,然后用油膏抹;当身体受膏抹之后,瓶子随即打破;破片与死人一同埋葬在坟墓里。这个妇人可能不是存心这样做,但耶稣体验出她的举动,犹如为祂在埋葬前,替祂膏抹所做的程序一样。

她的行动立刻引起旁观者的不满批评,因为这瓶香膏价值决不少过三百个银子(denarii)。个银子就是一天的工酬。她把一个人用一年的时光赚来的钱,就此糟蹋了,为甚么不用这些钱去赒济穷人,做一件有益的事呢?耶稣知道他们的怨言,于是祂引述圣经来教训他们:‘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申十五11),‘你们可以随时随地有机会去赒济他们,但我与你们同在的时间不多;她正好替我在埋葬前作了膏抹的准备。’

这件事展示出爱心的行动。

(一)耶稣说她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希腊文美是有两个字去表达出来的。第一个是‘道德上的美’(agathos);第二个是‘不单美善,并且美妙’(kalos)。前者(agathos)的美是指一件事虽然做得妥当,但整件事的过程可能十分艰苦,使人望而生畏和不吸引人的。但后者的‘美妙’,使人觉得有一种欣悦愉快之感,事后为人津津乐道,而永远存着一个好印象。有人说过,若基督徒能时刻存心做出‘美妙’的事情,则对教会宣教有莫大的裨益了。这就是kalos所指的‘美’的意思了;也正是现在这个妇人所做的事。爱的驱使,会使人做出各样的‘美事’来。

(二)倘若爱是出于真诚,则爱中常是一件奢侈品啊!它决不会斤斤计较付出多或少一点;多少并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爱决不会小心翼翼数算付出的代价,或斟酌它的后果的。

(三)爱就是要把握在千载一时的机会去干的事。生活中的一种悲剧,往往是自己受了感召,想去做一件事时,但又拿不定主意去做;我们当然有些时候自觉畏羞,或者实践时感觉为难;或者当再三思量之后,便想到稳当的方针去做。我们时常在实时的感动之下会想着写一封致谢的信,讲一句多谢的话,送一件感谢的礼物给别人。但不幸的,这些只是一种浮现片刻的念头,于是胎死腹中,便没有下文了。倘若世界的人都能效法这个妇人,照着从爱产生出来的念头,不计较后果便立即去做,则整个世界都会变成美丽和友善,充满着关怀和善意了。虽然这奢侈而冲动的爱,但所表现出的关怀,却深深打动了耶稣的心。

(四)我们再一次看见耶稣常存着那种永远得胜的信心,十架的阴影已渐临近和扩大了,但是耶稣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终结。祂知道祂的好信息必须传遍整个世界;而随着这个好信息的传扬,人们也应传扬这个妇人所做的一件美事,正因为她所做的出乎自己过于奢侈的爱;是一时冲动的表现;这就是从真心诚意所产生出来的行动,是永远常存并且为人所乐道的。

出卖主的人(十四1011

马可用了极高明的手法,把在伯大尼膏抹耶稣的故事与犹大出卖主的记述编排在一起──一个是表现出慷慨的爱心;另一个是可怕的背叛行为。

每逢我们想起犹大时,心里必然战栗不已。但丁把犹大放进地狱最低的一层,是一个冰冷的地库,也是专为那些用冷血无情和深思熟虑的手段去对抗 神的人而设的一个恐怖地狱。

马可在整段的描写中,用字十分简洁,故此不容我们在这件事上作任何的推想。但在犹大的背后我们可以看见若干显着的事情。

(一)这件事是有贪婪成份在内的。马太福音廿六章十五节告诉我们,犹大走到宗教领袖的面前,为这事索取一个价钱作报酬。结果议定三十两银子。约翰福音十一章五十五节则给予我们一个提示而已。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当时的宗教领袖,希望知道耶稣当晚的所在地,而让他们去捉拿祂,可能当时的耶稣已被列为不法之徒,官府已叫价,看谁人可以取得祂的生命了。犹大知道这事后,心中正图谋如何可以取得这个酬报。约翰的描写,直接指出了他的贪心,这是毫无疑问的。约翰福音告诉我们,犹大是管钱袋的,并且常以自己的地位,偷取门徒公用钱囊中的金钱(约十二6)。

这个可能性是有的;贪钱,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使人遮盖了眼睛,看不见体面,诚实和荣誉是甚么。驱使人不择手段去榨取财富,拼命的去攫取。当犹大后来发觉因这样做时,他所损失的是极大的,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二)犹大的妒忌。德国诗人克洛普斯托克(Klopstock)推测当犹大加入十二位门徒行列的时候,本来是一个有德行和天份极高的门徒,可以独当一面而居首位的,只不过后来耶稣特别钟爱的门徒,约翰,慢慢超越他之后,于是妒忌之心,油然而生,而致最后干出如此卑鄙的行为。我们很容易看见十二门徒之间的紧张争执局面,但其余的门徒很快便把自己的情绪,克服过来。当犹大心里的妒忌恶念萌生之后,便不能自我控制和克服,于是便导致卖主的行动。可以败坏我们和别人的生命的因素当然有很多,但很少能够与嫉妒相比拟的。

(三)犹大的野心。我们曾多次看见十二门徒,一心以为天国是建立在地上,于是为地上的官职而嘈吵过。犹大当然也没有例外。别的门徒可能对这个梦想仍依依不舍;但犹大则知道这个梦境已成泡影,实现的机会已经消失;在此极度失望之余,他把以前对耶稣的忠诚化作仇恨。莎士比亚在“亨利八世”一剧中,引述吴尔斯(Wolsey)对多马·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宣讲一段话:

‘克伦威尔,我劝告你,除去你的野心吧!
野心曾使天使沦亡,你毕竟是个人,
照着 神的形像创造,希望赢它吗?
到了最后,才思量爱惜自己吧!’

野心使人想尽千方百计践踏荣誉,蹂躏爱心,和压伤一切可爱的事物,人又何必如此做呢?

(四)有些人曾经幻想过犹大这样绞尽脑汁,苦思计策,无非想耶稣至终能免一死。犹大无可疑问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一心以为可以藉耶稣建他梦想的民族力量和光案,现在一旦看见十架的阴影显露出来,自己的目的既不能达到,于是唯此一计,希望强迫耶稣就范;藉着把耶稣交给掌权者手中,耶稣会起来反抗,于是他的革命运动,可以实现出来。这个理论有一个支持的理由,因为当他事败后,即把三十两银子掷回给那些犹太掌权者的脚前,随即自寻短见(太廿七3-5)。倘若这个解释属实的话,犹大卖主便是历史上最大的一个悲剧了。

(五)路加和约翰只提出一个简单的解释,当时魔鬼进入犹大的心(路廿二3;约十三27),这样的解释也可能是当时实在的情形。犹大希望耶稣会照着他的理想去做;而自己没有照着耶稣的理想去行。他跟从耶稣的目的是想利用祂实践自己的野心和梦想;而没有把自己降服在耶稣的旨意之下;一旦知道耶稣拣选了十架的方法之后,立即反目而出卖祂。罪在内心的要素便是骄傲;罪的核心是叫人脱离束缚而得自立;罪的心思驱使人随从己意行事而不是跟从 神的旨意。这就是魔鬼的作为;魔鬼所做的一切都是与 神对敌,不肯向 神下拜。现在进入犹大心中的灵,便是一个抗叛 神的魔鬼。

我们唾弃犹大的作为──但让我们想深一层──贪婪,妒忌,野心和妄随己意行事。我们是否完全戒绝这些事情?这些因素曾使犹大出卖主耶稣,而到今日这些因素依然会令人出卖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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