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动网先锋论坛 (http://mdyj.net/index.asp) -- 《一的法则》——导读 (http://mdyj.net/list.asp?boardid=437) ---- 一的法则——导读——第五部分 35.改变社会 (http://mdyj.net/dispbbs.asp?boardid=437&id=3497) |
-- 作者:明达 -- 发布时间:2008/9/30 8:46:26 -- 一的法则——导读——第五部分 35.改变社会 35.改变社会
RA:社会与自我的互动最常集中在第二与第三能量中心。那些最活跃于尝试再造或改变社会的实体们,他们自己感觉自己是正确的,或拥有将权力放在更正确的配置上的答案。 有少数人,他们协助社会的渴望是属于绿色光芒或更高的光芒。这些实体,无论如何,是极少数。因为第四密度光芒的理解比较渴望普世的,自由给予的爱,而非规则,或人群和政治结构的重组。(B2,34场) RA:在现时的空间/时间里,出于良好意愿和无心但却造成奴役的情况是如此普遍,我们无法详细列举。(B4,83场) |